考試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試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試管理制度1
1、服務人員要提前到達服務地點(提前半小時),作好服務準備,履行服務職責。
2、場外監(jiān)考人員要加強場外巡視,維持好場外秩序,制止與考試無關人員進入考區(qū),制止不考試學生在考場外逗留。特別注意在兩場考試之間學生上廁所時的安全問題。
3、正常開考后,場外監(jiān)考人員在學校指定地點待命,并負責外來人員及學生家長的詢問接待工作,不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紕战M請假。
4、監(jiān)考結束后,服務人員須經考務組允許后,方能離校。
考試管理制度2
1.學生在考試前要做好各種應考準備,憑學生證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凡遲到15分鐘者,一律不準參加考試。開考之后,半小時內,無論答題完畢與否,不準離開考場。凡離開考場者(包括考畢者),在考試結束前,不準再進入考場。
2.學生應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將學生證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順保持前、后、左、右的間距。座位間距不符合要求時,監(jiān)考老師應進行調整,然后開考。
3.學生考試時,除老師規(guī)定順帶用品外,不得將其他物品和書籍放在座位周圍。
4.學生接到考卷后,應先寫上自己的姓名、學號、班級。一律用鋼筆(限黑藍)書寫,要求字跡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潔。
5.考場內應保持肅靜,學生不得任意走動或相互講話,不得互借文具。
6.學生在考試時,必須服從監(jiān)考老師的指導。學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師暗示答題范圍或內容。遇試題不明等情況,可在原座位舉手示意。
7.答題完畢,將試卷送交講臺,按班次放好,并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高聲議論?荚嚱Y束時間一到,學生應立即停筆、起立,將試卷對折,無字面朝上(包括規(guī)定應交的`草稿紙)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師收卷、清點數目完畢,方可離開考場。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作弊論處,宣布考卷作廢,以零分計,并給予紀律處分。
(1)閉卷考試中,私帶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開與本次考試有關的書籍、筆記、作業(yè)或寫有與本次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者:
(2)考試中傳遞各種紙條或試卷者;
(3)考試中與別人說話或做手勢者;
(4)考試中窺看他人卷面或為窺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別人答卷或讓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襲他人答卷或讓他人抄襲自己的答案者):
(6)運用其他方式作弊者。
考試管理制度3
小學考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教育公平:通過制度化管理,確保所有學生在同一標準下接受評價,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
2. 提升教學質量:通過考試反饋,教師能了解教學效果,調整教學策略,提高教學質量。
3. 培養(yǎng)良好習慣:嚴格的考試制度有助于培養(yǎng)學生誠實守信、認真對待學業(yè)的態(tài)度。
4. 促進學生發(fā)展:考試成績是學生自我認知和改進學習方法的重要參考。
考試管理制度4
考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公正性:通過規(guī)范化的考試流程,消除人為因素對考試結果的影響,保護每個考生的權益。
2. 提升教學質量:通過科學的'考試設計,可以反映出教學的真實效果,促進教師改進教學方法。
3. 培養(yǎng)誠信意識:嚴格的考試紀律培養(yǎng)學生的誠信品質,為社會輸送誠信人才。
4. 促進學習動力:公正的評價體系能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習效率。
5. 維護教育公平:統一的考試標準和流程,避免教育資源的不公分配,確保教育公平。
考試管理制度5
一、命題管理
第一條命題要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難度適中。要避免出偏題、怪題。
第二第采用同一教學大綱,同一教學進度的課程,應當統一命題,試題的類型要多樣化,題型不得少于四種。題量要適當。一般以筆試90-120分鐘、口試15-20分鐘內完成擬定題量。試卷滿分統一為100分。
第三條試卷由各系部組織學術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擔任過主講教師或現任主講教師進行命題,也可由幾名任課教師共同擬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審,最后由各系部負責人審定。
第四條為提高試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試題庫或試卷庫。如果條件成熟,要盡可能做到“教考分離”。
第五條期末考試凡不采用試題庫或試卷庫的科目,任課教師應于考試前一個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難度相當的試題(A、B卷),并附有參考答案和詳細評分標準。由教務處、各系部負責人抽取確定,特殊情況下,可由教務處直接抽取確定。
第六條根據課程性質和考試要求不同,提倡考試方式多樣化,但第一次試行時,要由系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充分的論證,并應報教務處審批。
二、試卷印刷管理
第一條經系部審定的紙質試卷樣卷、《z職業(yè)技術學院試卷樣卷送審表》(附件一)、電子文稿(word文檔)等要按規(guī)定時間送交教務科。教務處要再次對試卷樣卷進行審核,然后由教務處、各系部負責人隨機抽取確定正考卷,特殊情況下,可由教務處直接抽取確定。
第二條教務科要嚴格按照試卷保密原則統一組織試卷印刷、裝訂、裝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開考前交給監(jiān)考老師。
第三條試卷的命題、送審、印刷、裝訂、裝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應追究其責任,并以教學事故處理。
三、考試過程管理
第一條教務處統一組織期末考試。期中考試、平時測驗、單元測驗由各系部及任課教師自行安排。教務處根據各系部日程安排,隨時檢查考查情況。
第二條期末考試科目及考試日程由教務處根據教學計劃統一下達考試計劃書(階段性上課的科目原則上要留出至少半個月的時間讓學生進行復習,然后由相關系部提出考試方案并報教務處審批方可開考),各系部根據考試計劃書認真安排好相關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考場地點及監(jiān)考人員等),教務處根據各系部報送的相關準備工作的信息(考場地點及監(jiān)考人員等)統一協調安排好考務工作?荚嚾粘桃唤洿_定不得隨意更改。
第三條各考試課程的任課教師,必須在復習考試前一周確認學生考試資格(祥細方案請參閱《z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等,(《z職業(yè)技術學院無資格參加考試學生名單》表樣見附件二),并由教學秘書匯總后向教務處報送無資格參加考試的學生名單。該類學生不得參加考試、不得參加加正常補考。
第四條任課教師不得在考前劃定考試范圍或變相暗示。不得出復習思考題變相縮小考試范圍。
第五條考試地點原則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試前各系部應組織一次教室衛(wèi)生大掃除。做到黑板干凈,環(huán)境整潔,桌面無涂寫,抽屜無紙屑,并準時將教室鑰匙交到教務處。
第六條學校將根據需要成立考試管理臨時機構,負責執(zhí)行考試工作。
第七條考場規(guī)則
1、考試前,各系部應組織一次教室衛(wèi)生大掃除。做到黑板干凈,環(huán)境整潔,桌面無涂寫,抽屜無紙屑。規(guī)范張貼相關考場標志。使學生進入考場有清潔、舒適的環(huán)境。
2、進入考場時,除攜帶必備的文具外,其它與考試無關的`書籍、練習本、卡片、刀具不準帶入考場,更不得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聽勸阻者,監(jiān)考教師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該門課程作曠考論處。
3、嚴格考試時間,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考生不得離開考場。遲到超過三十分鐘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并以曠考論處。考生遲到后,不再延長考試時間,必須按正?荚嚂r間交卷。
4、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按規(guī)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學生證。一般實行教室單人單桌單列就座,書桌要正向朝前;階梯教室則單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動座位。凡不聽監(jiān)考人員指導者,取消考試資格,該門課程作曠考處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寫清姓名、班級、座號。答題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外語或特殊考試除外),字跡力求工整、清楚。對辨認不清的字跡按非正確答案處理?忌鷮υ囶}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教師詢問;若發(fā)現試題有誤或字跡不清時可舉手詢問。考生必須使用考試統一發(fā)放的草稿紙,個人自帶的草稿紙一律不準帶入考場。
6、考生在考試時不得互相談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傳紙條、夾帶、交換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為。對于舞弊者和參與舞弊者,給予嚴厲處分,直至勒令退學。
7、考試中考生未經監(jiān)考教師允許不得離開考場。提前交卷者須待監(jiān)考教師收齊試卷,清點無誤后,方可離開,且不得在考場內逗留、談筆或在走廊大聲喧嘩;離開考場后不準重返考場。
8、凡曠考考生,該科成績以零分計,并不準正常補考應重修。
9、考試結束后,監(jiān)考人員要認真、如實填寫《z職業(yè)技術學院考試情況登記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辦公室。
第八條監(jiān)考規(guī)則
(本規(guī)則不但適用于考試考查課的期中期末考試,也知用于期初補考和重考。)
1、開考前三十分鐘,監(jiān)考人員到主考辦室領取考試試卷。
2、每個考場設立監(jiān)考二名,負責本考場考試過程的實施。
3、監(jiān)考教師提前10-20分鐘進入考場,做好考前的準備工作。
1)、安排考場學生座位?荚囘^程中監(jiān)考教師應查對學生座位,必要時有權臨時調動考生座位。
2)、宣布考場規(guī)則和答卷注意事項。
3)、清點考生出缺席情況并作記錄。
4)、發(fā)考卷及草稿紙,并要求學生在答卷前必須把班級、姓名和座號完事正確地填寫在考卷上。
4、監(jiān)考人員要模范遵守考試紀律。不準在考場內吸煙、看書(報)或進行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不準在考場內議論考題或學生答題情況,更不準有干擾或影響學生正常答案的行為。
5、監(jiān)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考場。要認真地做好考場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保證考場工作順利進行,既要嚴肅認真地維護考場紀律,又要態(tài)度和藹地關心愛護學生。若發(fā)現有學生不適,不能繼續(xù)考試時,應立即通知教務處,并作臨時處理。監(jiān)考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將給予全校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視情況給予相應處分。
6、監(jiān)考人員要認真處理學生的違紀和作弊行為。若發(fā)現有違紀或舞弊行為,要立即沒收其考卷及作弊證據,令其退出考場,并交相關系部進行教育,同時將違紀考生的班級、姓名、座號及違紀事實經過填在《z職業(yè)技術學院考試情況登記表》上?荚嚱Y束好,將考卷、違紀證據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處理意見后報教務處處理。
7、監(jiān)考人員應告誡考生裝訂成冊的考卷不得擅自拆開,答題期間一律將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試卷不得拿起來檢查,否則按違紀處理。
8、考試期間,學院領導應安排值班,及時處理和匯報有關事項。巡視員進行考場巡視。
9、監(jiān)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作任何解釋,遇有學生對試題印刷不清提出詢問時,應通知該課程教師或相關室主任來答復,已經答復的問題,而另有學生提出疑問時,監(jiān)考人員可以給予答復。
10、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人員要提醒考生?荚嚱K了,應立即收卷,并當場點清,確認無誤時,方可允許學生離開。延遲交卷的應予拒收。不按時交卷的學生,成績以零分計;然后將收好的試卷裝訂成冊;填寫《z職業(yè)技術學院考試情況登記表》和試卷袋表格內容,并將試卷和《考場情況登記表》一起裝入考試袋內送到教務處。由教務處人員驗收無誤后,監(jiān)考人員方可離開。
四、評卷管理
第一條考試結束后立即組織評卷,評卷工作由該課所在系組織教研室人員進行。評卷應在考試結束后兩天內完成。評卷過程要在隱名密封的情況下進行。登記成績前,不得擅自將封條拆開。本規(guī)則期末考試和期初補考均適用。
第二條評卷工作要以課程為單位組成評卷小組(以2-3人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業(yè),嚴格按評分標準進行,確保評分的科學性和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評分標準,如若改動需經系主任批準,教務處備案。不得隨意提分,打人情分。評完的試卷要認真復查,保證評分和合分的準確性。
第三條評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點進行。試卷要妥善保管,決不允許帶回家里。評卷期間不準接待學生,更不允許查看試卷,在任何情況下,教師不得透露評卷情況。
第四條每門必修課在考前由教學大綱的規(guī)定確定成績比例,(一般平時占20%-40%,期末占80%-60%,平時成績不得超過40%)。任課教師于考前將學生平時成績一式四份(《z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成績登記表》,附件四)送交教學秘書加蓋系部公章,評卷時連同試卷并交給評卷人員,評卷完畢,當場將期末成績錄入成績單,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出該課程本學期的總成績,經評卷教師簽字后生效并交給系教學秘書。
第五條系教學秘書要及時將成績單提交系主任審核簽字,無異議則成績單分別送教務處、任課老師、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系部存檔。成績一旦評定,無論何種情況,不得隨意改動分數及試卷,不準學生查閱試卷。
第六條教師評卷時,在完全正確的答案上畫相應符號(一般為“V”)為標記,不允許空白;對完全錯誤的試題打上相應符號(一般為“*”)并寫上所扣分數;對部分錯誤的客觀題目要畫上適當符號(如下劃線、?、....等符號)并寫上所扣分數;每個大題的最后得分寫在左上角(如果一個大題中有若干個小題,將每個小題的得分累加),最后將每一個試題的得分填在試卷的得分欄內。在每一題的得分欄內簽上評卷老師姓名。
第七條試卷袋的封皮必須填寫評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評題號。評完的試卷,連同標準答案、評分標準一起交給各系教學秘書以備查閱。
第八條學校組織巡視組,對評卷現場進行巡視。
五、補考管理
第一條緩考
學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核者,必須于考前持有關證明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若確系急病者,應在當場考試結束前向系里請假,并于當場考試兩天內持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向系提出申請),由系主任嚴格審查并簽注意見,及時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緩考(緩考的條件請參閱《z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z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緩考審批表》表樣見附件五),緩考和補考同時進行,緩考及格者其成績按正考成績登記,未按時辦理緩考手續(xù)者或手續(xù)不完備者均按曠考處理。
第二條曠考
無故缺考或正考前未辦理緩考手續(xù)及申請緩考而未得到批準而擅自不參加考試者,視為曠考。其曠考課程成績記為0分。如事后確有悔改表現,學習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請,系主任同意,報教務處批準后給畢業(yè)前一次補考機會。
第三條補考
1、學生考核不及格的課程應按學院的規(guī)定辦理補考手續(xù)后方可參加補考,補考學生必須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入場補考,否則不予補考。
2、緩考、補考試卷應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監(jiān)考、閱卷、成績登記等工作應與正考時一樣要求,填寫《z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補考成績單》(附件六);所有補考試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學秘書保管存檔,其存檔要求同正考卷一樣。凡操作不規(guī)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績要重新認定,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一學期或幾學期累計達四門課程,或三門主要課程不及格者,不予補考,直接留、降級;經補考后,一學期或連同過去累計有三門課程或二門主要課程不及格者應留、降級。
補考后不及格課程未達到留、降級規(guī)定的作掛科處理,準予畢業(yè)前再補考一次。
六、試卷存檔管理
第一條評卷后的試卷由各系部統一分學科裝入檔案袋由各系部教學秘書登記存檔。裝袋存檔材料目錄及要求:
1、學生名單一份;
2、學生試卷以班級學生座位號從小號到大號的順序依次疊放;
3、考場記錄單一份;
4、《z職業(yè)技術學院試卷分析表》一份(表樣見附件七)。
第二條教務處于下學期開學初組織相關教研室對試卷進行復查,對評卷質量及學生成績作出科學分析,及時向有關系反饋意見,并向院主管教學領導提出書面報告。
考試管理制度6
1. 提升客戶體驗:良好的管理制度能確保服務的一致性和高質量,增強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2. 員工成長: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和培訓,有助于員工個人能力的提升和發(fā)展。
3. 企業(yè)形象:統一的'服務標準和專業(yè)的工作態(tài)度,塑造企業(yè)專業(yè)、負責任的形象。
4. 風險防控:有效的應急處理機制能及時化解潛在風險,保障服務區(qū)的正常運營。
考試管理制度7
有效的營銷業(yè)務管理制度對于公司至關重要,因為它:
1.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混亂,提高團隊協作效率。
2. 增強競爭力:準確把握市場動態(tài),制定針對性策略,提升市場份額。
3. 保障合規(guī):確保所有營銷活動符合法律法規(guī),避免潛在風險。
4. 提高客戶滿意度:規(guī)范服務流程,提升客戶體驗,鞏固客戶忠誠度。
5. 促進成長:通過績效評估,激勵員工提高業(yè)績,推動公司持續(xù)發(fā)展。
考試管理制度8
臨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醫(yī)療安全:通過標準化流程,降低醫(yī)療差錯風險,保護患者生命安全。
2. 提高醫(yī)療效率:明確職責分工,減少工作沖突,提高醫(yī)療服務效率。
3. 維護醫(yī)患關系:通過患者權益保護,增強醫(yī)患信任,促進和諧醫(yī)患關系。
4. 提升醫(yī)院形象:嚴格的.管理制度能體現醫(yī)院的專業(yè)化和規(guī)范化,提升公眾對醫(yī)院的信任度。
考試管理制度9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正確地使用考試方式,發(fā)揮考試的積極作用,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自己在態(tài)度、能力、知識等方面的'成就和不足,并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學生健康發(fā)展,提高教學素質,現結合我校具體情況,訂出如下規(guī)定,希全體教師認真執(zhí)行:
1.由教導處統一安排,每學習進行期中、期末考試各一次,由備課組集體命題,教研組長審批。由備課組流水閱卷。平時各科采用練習或考查形式。
2.各科的平時練習都應在課內進行,一般不得調課、不得占用其它時間、不得提前通知學生,以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教研組進行質量檢查,須經教務處統籌安排,原則上每學期不得超過一次。
3.體育課成績按省教委中學生體育鍛煉合格標準有關規(guī)定綜合考核評定。
4.綜合實踐活動的考核和成績的評定由學校另行規(guī)定。
5.正確對待考試結果。教師要指導每個學生認真分析考試結果,幫助學生改進學習,進一步提高學習成績。不允許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和名次。
考試管理制度10
考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的考試流程,提高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效率,減少因主觀因素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2. 促進學習:激勵員工自我提升,促進知識和技能的學習與應用。
3. 評價能力:提供客觀的評估依據,幫助管理層了解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潛力。
4. 人才選拔:作為選拔和晉升的重要參考,確保合適的`人才得到合適的職位。
5. 組織文化:體現公平競爭和持續(xù)改進的組織價值觀,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滿意度。
考試管理制度11
一、考試組織
1、適用范圍
本考試管理制度適用以下各種類型的考試:
(1)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
(2)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學研究機構統一考試;
(3)省內部分學校聯合考試(限于高三);
。4)學校組織的入學考試、期中、期末考試
。5)為切實減輕學生負擔,禁止年級組、備課組單獨組考試。禁止組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不認可的各類競賽活動。
2、組織管理
(1)管理權限
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由學校組成考試領導小組并責成教務科具體負責在市教育局高考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組織實施。
省、市統考,聯考,學校入學考試,期中、期末考試由分管校長負責并責成教務科統一組織實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務科統一組織實施的考試均必須按規(guī)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隨機編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務科安排的考室負責人布置,考室負責人按本考室人數根據有關規(guī)定擺好桌凳,粘貼座位號并書寫編排序號;考室負責人負責本考室考試期間清潔衛(wèi)生以及所有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時間規(guī)定
。1)全國高考、省市統考按上級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試部門統一部署進行。
。2)高三年級實行月考,考試密度包括統考、聯考、月考在內每月一次,確有必要時個別月份可以組織兩次考試;凡遇省市統考和聯考時,月考可取消。時間上有沖突時高三年級可以不參加期中、期末考試。
高一、二年級實行學期考試,每學期學校統一組織期中和期末兩次考試,高一年級上學期可以由教務科組織入學考試。
。3)所有類別的考試應由負責人提前向校長室通報并提交組考方案。
二、試卷命制
1、命題
。1)凡由教務科組織實施的考試一律由教務科負責試題的引進或命制。引進試題必須從與本校為同一級別或級別高出本校的'學校引進;校內命題必須由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命題;一般情況下教師不為本人所擔任的年級命題。
。2)所有試題引進者或命題者均必須確保試題質量,并做到不泄密試卷。凡有試卷泄密者一經確認均要予以通報直至確認為教學事故。
。3)各命題教師必須嚴格把握試題難度。特別是由教務科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應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試卷滿分一般與高考試題滿分保持一致,為統計登分方便可作適當調整。語文、數學、英語一般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00分。其余各年級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試題容量依據考試時間確定。試題題型與高考試題題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試試卷均由教務科組織統一印制,確保試卷印制質量、規(guī)范和保密。
三、考試實施
1、凡教務科組織實施的考試,由教務科統一安排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排定監(jiān)考教師和巡視教師。一般考試時間語文120分鐘(高三為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90分鐘(高三為120分鐘),其他科目為60——90分鐘。
2、所有考生必須按學;虬嘀魅谓處熞蟀磿r到指定考室參加考試,并嚴格遵守《學生考試規(guī)則》;
3、凡有監(jiān)考任務的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監(jiān)考。因故不能參加監(jiān)考的應在考試前兩天到教務科說明;臨時原因不能參加監(jiān)考的由本人出面請其他老師替代或調換并上報教務科備案。若因個人原因造成失誤,教務科要予以通報直至確認為教學事故。在監(jiān)考過程中監(jiān)考老師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監(jiān)考規(guī)則。學校組織的所有考試,均安排專人巡視,巡視員必須不間斷地在指定巡視范圍內巡視,并在該科考試結束時寫出巡視通報。
4、試卷管理
(1)凡教務科組織實施的考試,均由教務科安排人員負責試卷的回收、裝訂、密封、保管,并按規(guī)定分發(fā)到相關閱卷負責人手中。同時教務科要安排專人對監(jiān)考教師漏收試卷、試卷顛倒、反頁等現象進行登記并通報直至確認為教學事故。
(2)年級組和備課組組織的考試分別由年級組長和備課組長指定教師收卷、裝訂、保管,有必要時要對試卷密封。
四、考試閱卷
1、考試閱卷實行備課組長負責制。每次考試后由備課組長組織本組教師統一答案和評分標準,進行閱卷分工,實行流水作業(yè)。
2、不同年級同時進行的考試,如高一、二年級期中、期末考試,采取年級之間交叉閱卷。閱卷任務懸殊較大時由教務科統一調配閱卷教師。
3、各種考試閱卷一般在領取試卷后24小時內完成,有特殊情況的應事先報告教務科,由教務科進行調配或適當延長閱卷時間。
4、教師閱卷應確保公正,力求準確。教務科可以對試卷進行抽樣檢查,凡誤差超過5%的要進行通報直至確認為教學事故。
五、考試成績管理
1、成績統計登記
每次考試成績均由備課組長負責登記并上報年級組、教務科;在規(guī)定時間內分數需要更正的由備課組長確認后上報教務科予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更正。
凡教務科組織實施的考試均由教務科安排人員進行成績統計并按照一定方法進行考試評估。評估結果上報到教務科長、分管校長、校長;并按要求反饋給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
2、成績應用
。1)學生考試成績可以作為學校分層教學以及學生評優(yōu)評先的依據之一;
(2)班級各科成績可以作為班級評估的依據之一;
。3)任科教師各班成績可以作為教師評價的依據之一。
。4)每次考試以后,各年級組、備課組及各任課教師均應認真研究考試情況,評估教學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務科組織的考試,教務科須進行教學質量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上報校長室。
六、補考
1、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和高三畢業(yè)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均應參加補考。
2、補考對象由各班班主任上報,各年級組長確認后報教務科備案。原則上各科參加補考的人數不得超過年級總人數的5%。
3、補考命題、組織實施、閱卷、成績確認一律由教務科負責。
4、補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務科與考生及考生家長共同協商是否再補考、留級或轉學等。
考試管理制度1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荚嚬芾淼耐ㄖ罚ń袒鶑d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fā)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yè)、日常評價、質量監(jiān)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測驗,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測驗。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測驗等其他各類測驗,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測驗。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guī)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
要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chuàng)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yè)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jiān)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jiān)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yè)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考試管理制度1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我們修改制訂了我?荚嚬芾碇贫。
首先,我們要準確把握考試的功能?荚囍饕l(fā)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而不應該具有甄別、選拔功能。我們需要處理好考試、作業(yè)、日常評價、質量監(jiān)測等方面的關系,科學合理地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同時,我們需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其次,我們要嚴格壓減考試次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第三,我們要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荚噷嵭械燃壴u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荚嚱Y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第四,我們要規(guī)范考試命題管理?荚嚸}要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chuàng)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最后,我們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為了推進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學校應該綜合考慮學生的學科考試成績和其他表現,進行全面評價。我們需要摒棄“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建立研究過程評價和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學校應該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例如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yè)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并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此外,我們也需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為了規(guī)范考試過程,加強教學管理,我們需要建立考試日常監(jiān)管制度。學校不應該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也不應該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yè)績評價的'依據。此外,我們也應該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并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針對單元質量檢測工作,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單元測試題應該使用全縣統一印制的試卷,并且在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其次,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關于考試和判卷,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jiān)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答題慣。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最后,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并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
考試管理制度14
考試是檢測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學校教學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細化考試工作規(guī)程,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評價活動規(guī)范
有序進行,推進教風學風建設,促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試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學校成立考試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與年級蹲點領導任副組長,教務處、學工處、年級、職教負責人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考務組和巡視組,成員由領導小組決定。每次考試,由領導小組統籌考試各項事務,考務組根據有關要求,具體安排考試時間、考場、監(jiān)考、閱卷、成績匯總和質量分析等事宜。巡視組加強考試、閱卷期間的巡查,督促監(jiān)考、閱卷教師認真履行職責,監(jiān)督學生考試作弊,處理考試突發(fā)事件,保證考試有序進行。
第二章考試命題要求
第二條命題工作總原則是提高考試質量、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第三條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結合學生實際,既重視考查基礎知識,又重視考查理解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在目前情況下,非畢業(yè)年級的考試突出對基礎知識的考查),力求使學生掌握知識技能與發(fā)展智能和諧統一,不出偏題、怪題、超綱題。
第四條題量和題目的難易程度要適中,試題難度比例一般為:基礎題:中等難度題:較難題=5:3:2。試卷難度系數盡量控制在0.60-0.70之間。高一初始階段各項考試難度值在0.65以上,以增加學生信心。高二各項考試考試難度值可
在0.60-0.65之間。高三模擬考試難度值可以與高考持平,保持在0.60左右。第五條試卷一律采用電腦打印,試卷格式由教務處統一規(guī)定。試卷分答題卷和試題卷,各卷分數比例參照高考試卷。
第六條考試命題應注意下列事項:
、倜}教師在考前絕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泄露考試內容。
②命題教師負責完成命題、電腦打印、校對及擬參考答案的工作,并按規(guī)定時間將試題、參考答案電子稿直接交到教務處備份。
、劭记暗脑囶}除命題教師和審核人外,其他教師不得閱看、補充和刪除。
④命題教師的姓名必須標明在試卷左上角。
第七條每次命卷要有命卷人和審核人(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命卷人要完成試卷的“三校對”工作,即命題后校對,電腦打印后校對,印刷后校對。審核人必須對試題內容進行仔細分析并再次校對,以確保試卷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每次考試,教務處和年級要對試題差、錯率較高、離既定目標相差甚遠的命卷者進行進行登記并點名批評。
第三章考試的組織和實施
第八條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堅持“平時象高考,高考象平時”的理念。每學期考試的科目與形式由學校教務處和年級根據學期教學計劃決定?荚嚳颇颗c考試形式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更改。
第九條期中、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度,月考由年級組統一安排、調度。條件具備時,考場按高考考場要求設置。
第十條試卷的命題、印制、密封裝袋,自始至終要加強保密工作,嚴防竊卷、泄題現象發(fā)生,一旦發(fā)現有試卷泄密現象的,應及時報教務處和年級作突發(fā)事件處理,經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責任人,并根據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第十一條所有考試試卷,在批閱前必須裝訂密封,然后交閱卷組長按流水形式批閱。
第四章相關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主考職責
1、全面負責當天的考試工作。
2、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檢查考前準備工作,并對考務人員作出指示。
3、檢查和督促考務管理人員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監(jiān)督試卷發(fā)放;對請假的監(jiān)考員作調整,對曠工及遲到的監(jiān)考員作記錄并擬出處理意見。
4、安排副主考的責任管轄區(qū)。
5、劃分場外監(jiān)考人員的工作范圍,規(guī)定巡視人員的工作職責和責任管轄區(qū)。
6、小結上一科監(jiān)考工作,提出批評或表揚。
7、及時處理考試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作出處分決定。
第十三條副主考職責
1、協助主考完成上述有關工作。
2、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
3、經常巡視和監(jiān)督責任管轄區(qū)內各個考場,對監(jiān)考不力的監(jiān)考員要嚴厲批評,及時發(fā)現和處理責任管轄區(qū)內各考場發(fā)生的一般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主考匯報。
4、向主考匯報責任管轄區(qū)內各考場考試情況。
5、驗收責任管轄區(qū)各考場的試卷。
第十四條巡視員職責1、準時到崗。各科考前30分鐘到達考務辦公室簽到,若遇特殊情況須提
前向主考請假。
2、若有監(jiān)考教師遲到或有其他原因未能參與監(jiān)考的,巡視員必須臨時替代,直至監(jiān)考教師到位。開考后,巡視員立即巡視整個考場,并攜帶余卷以應對突發(fā)事件(如試卷缺失、卷面有誤、卷面不清等問題)。考試過程中,巡視員必須在考場周圍巡視,若有教師需要臨時替代的,必須積極配合;發(fā)現監(jiān)考教師違規(guī)的,應立即予以警告、制止并糾正;發(fā)現考試過程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考務組匯報。
3、巡視員還須承擔輔助考務組分發(fā)試卷、回收試卷、禁止學生提前進入(離開)考場、制止學生的違規(guī)行為等職責。
第十五條監(jiān)考教師職責
1、全體科任教師必須按教務處或年級的安排擔任監(jiān)考工作,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特殊者須經校長批準并及時報告教務處和年級。
2、監(jiān)考教師在每科考試前2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組織考生對號入座,檢查違規(guī)物品,清理考場,考前5分鐘分發(fā)試卷,指導學生在規(guī)定位置填寫好學校、班級、考號、姓名、座位號,并在黑板上書寫:本場考試科目、時間及試卷總頁數,其中試題卷××頁,答題卷××頁。
3、試卷分發(fā)完畢,應宣布一下內容:“請檢查一下,如試卷有缺張、漏印、破損、污染或字跡不清的請舉手報告!庇龅皆囶}需更正的將勘誤內容寫在黑板上,并告知考生。
4、開考信號發(fā)出后,監(jiān)考教師應宣布:“現在開始答題。”
5、監(jiān)考人員在考場內應集中精力,忠于職守。遵守考試紀律,監(jiān)考人員要準時到位,嚴禁私下調換監(jiān)考,如有急事需調換,應報告教務處或年級。不得擅離職守,不做閱讀書報、接打手機、聊天、打瞌睡等與監(jiān)考無關的活動,不得有影響考生正常答題的行為,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不允許學生提前交卷,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考場。
6、監(jiān)考老師要嚴格維護考試紀律,制止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對有舞弊行為的考生進行警告,嚴重的要將考生信息、舞弊情況記錄在考場情況單上。
7、每科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老師應提醒學生,考試結束鐘聲響后立即收卷;收試卷時一定注意按年級、科目分類,嚴禁試卷混裝、倒裝、錯裝,檢查無誤后迅速(考試結束后10分鐘內)回考務辦公室裝訂。
第十六條閱卷教師職責
1、閱卷教師必須按照“當天考試、當天批閱、當天分析、及時反饋”的原則,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達閱卷地點,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退場,閱卷期間不得做與閱卷無關的事情。聽從閱卷組長安排,不挑題撿題,不拈輕怕重,應有大局意識和協作精神,保證閱卷工作按時順利完成。
2、閱卷教師應認真、客觀、公正、高效、準確地批閱試卷,杜絕隨意給分現象。
3、閱卷時嚴格執(zhí)行“評分標準”,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一把尺子量到底”。
4、閱卷教師一律使用紅色鋼筆或圓珠筆,按照規(guī)定的賦分方式評閱試卷,記分必須工整、清楚。
5、評分有爭議時由評卷組長和包組領導裁定并簽名。
6、閱卷人員在閱卷中不得拆動裝訂線,如發(fā)現有倒裝、密封不嚴等情況,應上報教務處和年級。閱卷人員要愛護試卷,防止損壞卷面和遺失,確保試卷完整無損。
7、閱卷組必須定員定點,集中流水閱卷,不得安排學生參與評卷、總分或登分等工作。
8、成績匯總登記后,任課教師不得擅自更改學生卷面分數,如有錯誤,須由評卷組長和年級主任簽字后到教務處和年級更正。
9、閱卷結束后,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做好試卷的質量分析及評講工作。
第十七條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按要求布置好考場。黑板上要有“認真答卷、誠信考試”等警示語,桌凳要前后左右排放整齊,桌面上的書本等物品撤清,在各桌子右上角張貼清晰的座號。
2、班主任在考前要加強對學生的考紀考風教育、愛護公物教育和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學習有關制度,教育學生認真對待每一次考試,力爭考出真實、理想的成績。
3、班主任要加強考試期間的學生管理。要求學生按時來校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組織學生在班上復習或放學,密切關注非考試時間內學生行蹤,確保學生安全無誤。
4、班主任要加強考試期間的衛(wèi)生管理。每天都要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外衛(wèi)生,確?紙龊托@整潔干凈;關鎖好門窗,注意防盜。
5、考試成績出來,班主任認真登分匯總,及時填寫本班學生成績表;召開專題班會,指導學生總結考試得失,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表揚先進,鞭策后進,幫助學生提升學習的信心和動力,促進良好班風、學風的'形成。
第五章考試紀律(考生守則)
第十八條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并按學校規(guī)定,到指定的考場和考試位置入座。開考后15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第十九條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和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違者視為作弊行為,將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條開考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題,考生不得提前離開考場,交卷走出場后,不準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第二十一條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書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必須在答卷密封
線外或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其它地方不準涂寫任何標記。在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第二十二條有填涂要求,必須用2B鉛筆填涂,用圓珠筆、鋼筆等其它筆填涂無效。答題卷必須用藍、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用其它顏色的筆或鉛筆書寫無效(用鉛筆作圖除外)。高三考生必須用黑色0.5毫米水筆作答,高一高二考生建議用黑色0.5毫米水筆作答。
第二十三條遇試題卷、答題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但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
第二十四條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喧嘩、吵鬧;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考場內不準自行傳遞文具等用品;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不準將答題卷帶出試場。
第二十五條學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應經過班主任或科任教師上報教務處或年級批準并備案。模塊考試缺考者必須要參加教務處統一組織的補考,補考合格者方可獲得模塊學分。
第二十六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試卷、草稿紙等,按監(jiān)考人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第六章考試違規(guī)處罰條例
第二十七條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監(jiān)考老師先提出警告,再違犯者,扣除該科考試成績20%:
、排愿Q他人試卷。
、平活^接耳或喧嘩。
⑶不經監(jiān)考老師批準順便傳遞物品。
⑷在考場里隨便走動。
⑸干擾考試秩序,但情節(jié)不嚴重。
、蕯y帶禁帶物品進入考場。
第二十八條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該科考試成績,并記過一次處分:
、懦u他人答案。
、谱寗e人抄襲自己的答案。
、莻鬟f紙條、資料。
、炔话匆(guī)定入座。
、蓨A帶課本、資料入考場并偷看資料答案。
、世闷渌侄魏凸ぞ咦鞅。
、烁蓴_考試秩序,情節(jié)較嚴重。
、虜y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在開考前不上交監(jiān)考老師。
⑼利用手機、計算器等在考場內或考場外作弊。
、尾唤淮痤}卷,并將之帶出考場。
第二十九條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該科考試成績,并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⑴干擾考試秩序,情節(jié)非常嚴重。
、仆{或漫罵監(jiān)考老師或有關工作人員。
、峭黄诳荚囍斜挥涍^達三次。
第三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所有考試成績,并強令其轉學,情節(jié)嚴重的,開除學籍:
、疟I竊試卷。
、撇粎⑴c盜竊試卷但擴散或使用被盜試卷內容。
、菤虮O(jiān)考老師或有關工作人員。
、韧黄诳荚囍斜挥涍^達四次以上。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者視為消極考試:
⑴在考試中只完成選擇題,主觀題一字不寫的考試情形;
⑵開考后未看完試題即完成所有選擇題的情形;
、情_考后即趴在桌上睡覺直至離開考場的情形;
、瓤荚囘^程中亂涂亂寫,故意答非所問,考試成績明顯不真實的情形。凡被認定為消極考試者一律張榜批評,取消下一場考試資格,并通報家長,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如有未列及的違規(guī)行為,其處罰標準由教務處會同學工處共同決定。
考試管理制度15
1、閱卷組長領取試題,先組織本小組閱卷人員學習本科試題的'評價標準,如有疑問及時匯報考務組,不要私自處理。
2、閱卷人員對自己所閱試題要履行鑒字手續(xù)。試卷閱完,組長要組織復查,復查無誤后方可拆封。
3、對學生成績的統計和整理至少要有3人參加,力求準確無誤。
4、閱卷人員只能在指定地點閱卷,不能把試卷隨意帶出。
5、非閱卷人員未經考務組批準,不能進入閱卷地點。
6、閱卷人員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不要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7、所有學科都實行“流水作業(yè)式”閱卷。
8、作文閱卷至少要有2人閱卷評分,然后取平均分(保留原始評分記錄)。
9、閱卷統一實行先減分,再得分,最后將分數轉化為等級85~100A,70~84B,60~70C,60以下D。
10、認真做好分數的錄錄工作,一人讀,一人手寫,一人錄錄,一人觀察,務必做到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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