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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05 09:24:49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實用(15篇)

      現(xiàn)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體現(xiàn)工會經費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財務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jié)約、手續(xù)完備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工會經費籌集

      第四條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根據工會章程規(guī)定,在職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費,工會委托校財務處從工資中扣繳。

      第五條 學校行政撥款。學校根據《工會法》規(guī)定,每月按全部教職工工資總額(含各種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的2%下?lián)芙o工會。

      第六條 專項資金。學校為支持工會開展大型活動(如教代會)、老干部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工福利等加撥的專項經費。

      第七條 其他收入。社會贊助、捐贈、上級獎勵、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開展教職工文化教育和文體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和工會積極分子獎勵、職工福利和困難教職工補助、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對外交流和調研考察、工會建設和辦公費用等。

      第九條 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條 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由工會財務人員根據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安排,作出經費使用預算計劃,經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后,嚴格按財務預算運行;年終做好決算,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目,接受教職工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一支筆”審批。2萬元以上大額開支須有主管校領導(工會主席)簽批。報銷時要有正規(guī)發(fā)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管財務的副主席簽審后方可報銷,做到票證齊全,手續(xù)完備。

      第十三條 校工會組織大型活動前,由活動的第一負責人擬定活動費用預算報告,提交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十五條 校工會將上解上級工會后的.工會經費的30%按比例劃撥給分工會,作為分工會獨立開展活動經費。

      第十六條 各分工會應將劃撥的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十七條 各分工會經費開支由分工會主席審批,經校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核后,憑正規(guī)發(fā)票(發(fā)票背面要注明活動項目,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工會主席簽審)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章 工會經費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發(fā)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jiān)督作用。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必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平時經費開支要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發(fā)揮工會財務人員的監(jiān)督作用。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按工會財務制度辦事,有權拒付不合理開支。特殊情況下,需經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換屆時要向下一屆工代會報告本屆財務工作情況;各分工會年終要向本單位、本部門的會員公布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做到財務公開。

      第五章 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要求

      第二十一條 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有財務工作經驗,一般由學校財務處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努力鉆研業(yè)務,提高業(yè)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確保工會經費運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工會賬戶會計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費業(yè)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移交人員應將工會財務的一切憑證、賬本、表冊、印章、現(xiàn)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監(jiān)交人員當面向接管人逐項清點移交。財務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冊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加強工會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相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價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審查核實后,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工會委員會。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使黌舍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黌舍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準繩,全學區(qū)的財務進出,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tǒng)一進出,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tǒng)一下?lián),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jiān)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黌舍財務管理堅持進出“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jié)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進出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zhí)行上級劃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xiàn)象發(fā)生。

      4、嚴格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shù),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黌舍財務進出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黌舍教職工根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黌舍的一般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黌舍的進一步發(fā)展。

      6、實行帳款星散,會計管帳不經手現(xiàn)金,出納經手現(xiàn)金不管帳。

      三)現(xiàn)金管理

      1、黌舍現(xiàn)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xiàn)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xiàn)金被盜,后果自負。

      3、黌舍出納必須按時收勤黌舍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黌舍劃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黌舍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guī)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fā)放,使用工資發(fā)放清冊或領條,節(jié)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fā)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yè)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guī)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黌舍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zhí)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討決定后執(zhí)行;元以上大宗物品由XXX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黌舍購置的一切物品,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jiān)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jiān)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黌舍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jié)約出發(fā),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jiān)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按規(guī)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yè)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guī)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fā)展事業(yè)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yè)支出。事業(yè)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guī)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jiān)督和檢查

      1、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jiān)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構成科學規(guī)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guī)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xù),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jiān)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guī)的具體表現(xiàn)。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tǒng)收統(tǒng)支,?顚S。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xù),所有報銷發(fā)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xù)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jiān)制章的合法發(fā)票,必須具備發(fā)票的名稱、填制發(fā)票的日期、經濟業(yè)務內容、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fā)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xù)。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fā)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xù)。

      9、學校的收據和發(fā)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yè)性發(fā)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fā)票三聯(lián)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法,自覺執(zhí)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1、學校財物一律歸學校所有,統(tǒng)一登記造冊,建有財產賬,教職工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所有公物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外借。

      3、學校對辦公室配置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具、生活用品、臉盆、保溫瓶三年更換一次,教師工作調動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帶走,平時誰毀壞誰賠償。

      4、教師每學期用的教學資料應登記造冊,使用后歸還,丟失的`賠償。

      5、教師調動前所用的公物及資料應向學校交清,否則應照價賠償。

      6、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東西,所需物品應由后勤擬定計劃后報請校長批準。

      7、財務管理人員要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嚴格財務制度,未經領導批準的開支不得報銷。

      8、嚴格財經制度,任何教師除一費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按一費制收取的金額一律上繳,不得私自占用,更不準借作他用。

      9、各辦公室、教室電燈要節(jié)約用電,不得亮長明燈,更不準私自使用電器設備。

      10、嚴格出差補助制度,未經批準一切費用不得報銷,出差補助標準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11、會計要做到日清月結,月收支情況向校長匯報,并定期公布賬目,每月應向校長以書面形式寫出收支余缺情況,年終寫出收支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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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shù)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lián)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lián)簽。我校單據聯(lián)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jié)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xiàn)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fā)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fā)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fā)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xù)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jiān)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zhèn)桃?guī)X小學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正確反映和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保護國家財產,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財政法規(guī)、政策、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會計、出納業(yè)務,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jiān)督。

      二、熱愛本質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向一切貪污、盜竊、鋪張浪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作斗爭。

      三、會計要認真做好計帳、算帳、報帳工作,認真審查各項收支業(yè)務。做到手續(xù)完備,符合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查各種收、付款憑證,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規(guī)定以及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四、堅持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出納付款的報帳程序。

      五、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經辦人必須簽字,說明報銷用途,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差旅費報銷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教職工培訓,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二、差旅費報銷,必須按現(xiàn)行差旅費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不得突破標準,超標準和繞道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三條醫(yī)療費報銷

      一、凡在醫(yī)院門診看病、購藥者,醫(yī)療費自理。

      二、確需住院治療者,需本人提出申請(需持縣級以上醫(yī)院的檢查、診斷書),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療。報銷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書、住院證明、發(fā)票,方可按規(guī)定報銷(納入“兩基”辦報)。

      第四條招待費報銷

      一、接待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一般工作人員或來賓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根據情況安排招待(接待標準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則上不安排酒水和飲料,確需用煙酒的,不使用名煙名酒,堅持節(jié)儉原則。

      二、不經主要領導批準,擅自請客或到外地請客的,一律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五條借款制度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須在出差回來3天內將借款還清,原則上,300元的借款必須經主要領導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

      二、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一律不準借公款,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須寫出還款計劃,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許將公款借給非本單位人員。

      四、凡欠款未還清者,不允許再借款。

      中小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xié)調、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shù)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tǒng)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yè)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guī)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guī)范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證學;具\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fā)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guī),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shù)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zhí)行財務公開的規(guī)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采購的商品規(guī)格、采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并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jiān)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jiān)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小學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征訂、濫發(fā)復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征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guī)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復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注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guī)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小學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并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嚴格執(zhí)行上級文件規(guī)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guī)要求,對違反財務規(guī)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jié)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yè)

      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xù)、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l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zhí)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shù))、定額

      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事業(yè)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钪С、事業(yè)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guī)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zhí)行,嚴格審批手續(xù),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顚S迷瓌t,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zhí)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xù)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xù)使用外,按規(guī)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qū)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zhí)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tǒng)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yè)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2、事業(yè)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guī)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y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jiān)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ㄒ唬┟磕旮鶕攧諣顩r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yè)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shù)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ǘ┒ㄆ诰幹曝攧辗治鰣蟾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jiān)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jiān)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為規(guī)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xù),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制定本規(guī)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規(guī)則的規(guī)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guī)范、手續(xù)齊備,并有預算指標。

      四、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并經會計室審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全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屬于差旅游費或零星購物的現(xiàn)金借款,應于出差回;蜣k妥驗收手續(xù)后辦理報銷結賬手續(xù)。

      五、購買物品的發(fā)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jiān)制章的合法發(fā)票。從企業(yè)取得的購貸發(fā)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fā)票的名稱;填制發(fā)票的日期;填制發(fā)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fā)票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fā)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fā)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fā)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fā)票向財務報銷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其發(fā)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xù)。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tǒng)全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fā)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shù)額等,火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后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xù)。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后,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并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顚S,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賬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yè)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文件的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經財務處負責人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地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guī)則自頒布日起實施。凡與本規(guī)則不全套財務管理制度范本一致的,以本規(guī)則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tǒng)一要求、協(xié)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tǒng)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guī)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zhí)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yè)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收費規(guī)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锸迟M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xiàn)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fā)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xù)齊全。

      四、資產管理:

     。ㄒ唬┈F(xiàn)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xiàn)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xiàn)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xiàn)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xiàn)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ǘ┿y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jiān)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zhí)行,執(zhí)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guī)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xù)。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lián)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ㄒ唬┺k公費使用范圍及規(guī)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規(guī)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xù)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fā)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yǎng)、休養(yǎng)等按標準報銷。

     。ㄈ⿲W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guī)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xiàn)金的,學校財務按規(guī)定開具收據,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fā)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xù):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xiàn)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guī)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yè)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xù)。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xù)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guī)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guī)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xù),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xié)調與當?shù)囟悇、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xiàn)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發(fā)展事業(yè)的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zhí)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fā)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yè)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xiàn)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guī)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yè)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核算中心的規(guī)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5、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jiān)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yè)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yè)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shù),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shù)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shù)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xié)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jiān)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zhí)行計劃,違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助和監(jiān)督學校領導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映。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財務管理細則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規(guī)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zhí)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guī)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yè)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guī)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zhí)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jié)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tǒng)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fā)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xù)。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xiàn)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xiàn)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xiàn)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guī)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xù)。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xiàn)金數(shù)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xiàn)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jiān)督,共同把關,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guī)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绷η笕〉靡(guī)范的正式發(fā)票;

     、查_支發(fā)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⒊發(fā)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shù)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疵繌埌l(fā)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祵徟掷m(xù)要完整,每張開支發(fā)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guī)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备鶕芯值挠嘘P規(guī)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舶咽召M公示按上級部門規(guī)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jiān)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眹栏癜凑找(guī)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jiān)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收費時,一律由學?倓仗庌k理,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學校一種收費發(fā)票,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xiàn)象的發(fā)生。

      ⒉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用途,?顚S,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教育,規(guī)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睂`反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紀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責任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矊`反規(guī)定,造成重大違紀收費事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高等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依照執(zhí)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高等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高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

      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應設置總會計師,協(xié)助校(院)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高等學校,不設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校(院)長。

      規(guī)模較小的高等學校,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院)長代行總會計師職權。

      第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單獨設置財務處(室),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的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處(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八條高等學校校內后勤、科技開發(fā)、校辦產業(yè)及基本建設等部門因工作需要設置的財務機構,只能作為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其財會業(yè)務接受財務處(室)的統(tǒng)一領導。高等學校二級財務機構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學校統(tǒng)一制定的財務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財務處(室)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九條高等學校校內設置財務會計機構,必須相應配備專職財會人員。校內各級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上一級財務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聘須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十條高等學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高等學校必須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由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高等學校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等原則。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方法

      高等學校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必須各自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預算由學校財務處(室)根據各單位收支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最高財務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shù)(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財政部門,下同)。高等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shù)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高等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yè)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收入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yè)經費。具體包括:1.教育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取得的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yè)費等。

      2.科研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有關主管部門取得的科學研究經費,包括科學事業(yè)費和科技三項費用等。

      3.其他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取得的上述撥款以外的事業(yè)經費,包括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

      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學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費、培養(yǎng)費、住宿費和其他教學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xié)作、轉作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業(yè)收入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高等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支出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高等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yè)支出,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事業(yè)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為教學支出、科研支出、業(yè)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學生事務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學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各教學單位為培養(yǎng)各類學生發(fā)生在教學過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以及所屬科研機構發(fā)生在科學研究過程中的支出。

      業(yè)務輔助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圖書館、計算中心、電教中心、測試中心等教學、科研輔助部門為支持教學、科研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學校行政管理部門為完成學校的行政管理任務所發(fā)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的后勤部門為完成所承擔的后勤保障任務所發(fā)生的.支出。

      學生事務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在教學業(yè)務以外,直接用于學生事務性的各類費用開支,包括學生獎貸基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學生物價補貼、學生醫(yī)療費和學生活動費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用于教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類費用開支。

      (二)經營支出,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三)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單位應在保證事業(yè)支出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tǒng)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并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高等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高等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高等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對校內各單位包干使用的經費和核定定額的費用,其包干基數(shù)和定額標準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六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條結余是指高等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五條高等學校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guī)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xù)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yè)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條專用基金是指高等學校按照規(guī)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七條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yè)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guī)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guī)定提取轉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學生獎貸基金是按照規(guī)定提取用于發(fā)放學生獎學金和貸款的資金。

      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guī)定從教育事業(yè)費和事業(yè)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以及困難學生補助的資金。

      高等學?梢园凑諊矣嘘P規(guī)定,根據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八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指高等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條高等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存貨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高等學校應根據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高等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高等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計入事業(yè)收入。高等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fā)生的支出,計入事業(yè)支出。

      第三十六條對外投資是指高等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yè)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高等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

      高等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yè)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第九章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高等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高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高等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劃轉撤并的高等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高等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yè)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合并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高等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高等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高等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高等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yè)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財務監(jiān)督

      第四十七條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學校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高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jiān)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學?筛鶕䦟嶋H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jiān)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建立健全財務主管人員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

      第四十九條高等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條國家對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獨立核算的高等學校校辦產業(yè)的財務管理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通則》和同行業(yè)或者相近行業(yè)企業(yè)的財務制度,不執(zhí)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1、為規(guī)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和區(qū)教育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guī)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yè)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yè)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xù)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為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6、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賬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guī)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qū)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shù)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于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核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yǎng)活動等項目,做到?顚S,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于當年活動,實現(xiàn)無赤字,無結余。

      18、職工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guī)定,嚴格掌握發(fā)放標準和范圍,對發(fā)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yè)務費,是核算工會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yè)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xiàn)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條例》。執(zhí)行銀行核定的現(xiàn)金庫存限額按規(guī)定控制庫存現(xiàn)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賬面使之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按規(guī)定調節(jié)后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xiàn)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xiàn)金。

      23、支付現(xiàn)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xiàn)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xiàn)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xù),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xù)。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xiàn)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yè)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xiàn)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guī)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xiàn)金。

     。3)嚴格控制簽發(fā)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fā)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fā)日期,規(guī)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fā),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

     。4)保管庫存現(xiàn)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xiàn)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但簽發(fā)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xù)。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xiàn)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xiàn)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fā)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yè)務摘要、金額、張數(shù)、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lián)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xiàn)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jié)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fā)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為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jiān)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guī)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jiān)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為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guī)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jiān)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guī)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zhí)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和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zhí)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lián)茼毠飨、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zhí)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yè)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jiān)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yè)務工作和活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yè)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yè)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zhí)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zhí)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guī)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xù)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yè)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yè)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xiàn)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lián)系財務部辦理現(xiàn)金取款業(yè)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xiàn)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xiàn)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xiàn)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fā)空白支票,執(zhí)行現(xiàn)金庫存管理,按照現(xiàn)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xiàn)金。發(fā)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xù),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zhí)行,納入學校資產統(tǒng)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必須有監(jiān)交人負責監(jiān)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xù)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xù)性。

      第七章財務監(jiān)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zhí)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guī)定,濫發(fā)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jiān)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guī)章制度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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