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有關財政法規(guī),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xù),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guī)。要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fā)〔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yè)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zhí)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tǒng)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ń虒W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guī)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xiāng)鎮(zhèn)2—3人,鄉(xiāng)鎮(zhèn)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yè)務。學?沙闪⒔搪毠ね扑]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tǒng)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tǒng)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zhí)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zhí)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zhí)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yè)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tǒng)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zhí)行。嚴格區(qū)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顚S。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y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中小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tǒng)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yè)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guī)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guī)范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證學;具\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fā)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guī),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zhí)行財務公開的規(guī)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采購的商品規(guī)格、采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并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jiān)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jiān)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小學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征訂、濫發(fā)復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征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guī)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復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注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guī)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小學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并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嚴格執(zhí)行上級文件規(guī)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guī)要求,對違反財務規(guī)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3
1、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使用情況,以利學校領導采取措施,保證資金正常使用。
2、協助學校領導執(zhí)行財經紀律,進行財務監(jiān)督。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納入預算。
3、審核每年收支原始憑證,原始記錄真實完整,原始憑證合法規(guī)范,及時結算記賬,發(fā)現問題及時查實并向分管領導匯報。
4、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妥善保管。調閱、銷毀按規(guī)定手續(xù)辦理,交接手續(xù)齊全。按照規(guī)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種預算報表、統(tǒng)計資料,年終及時做好年報,做到表表相符,報表印章齊全。
5、配合、督促學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
6、對學校人員調進、調出及離退休人員進行核定,準確編制工資表。
7、協助總務處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月末,帳面現金和庫存現金相符,及時清理應付款,不長期掛賬。
8、使用合法票據,正確使用票據,執(zhí)行票據管理政策規(guī)定,存根妥善保管。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4
一、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檢辦學的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號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fā)揮財產、物資的'利用率,是學校財務、財產管理的根本任務。
二、第二條學校領導要以身作則,模范執(zhí)行國家法令,教育教職員工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發(fā)揚主主人翁態(tài)度,參與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財務,財產管理。
三、學校財務和財產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工負責、權責結合,經校長批準,總務主任審核,財務人員辦理收支業(yè)務。
四、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都必須由學校統(tǒng)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時入帳,任何人不得搞賬外資金私設“小金庫”。
五、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通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先造預算,由校長辦分會議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后,合理調配,作來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財務后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每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六、健全財務指揮和監(jiān)督系統(tǒng):
校長辦公室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的最高權力機構,資金分配指標就是計劃。
工會是審議和監(jiān)督機構。為實行民主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檢查和監(jiān)督,組織校領導、教職工代表和財務人員參加財務評議,向教職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jiān)督。總務處每學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七、報銷手續(xù)要齊全。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5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guī)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guī)范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guī)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jié)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6
一、崗位目標:
校長處于學校的中心位置,是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應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常規(guī)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目標任務。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確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奮斗目標,制定每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學校各種規(guī)章制度,并認真檢查執(zhí)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務會議和行政會議,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工作,聽取匯報,接受監(jiān)督。
4.指導并協調各處工作,審查各處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與教導主任共同抓好教學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從實際出發(fā),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項目,引進先進的教學經驗,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法,以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業(yè)務水平,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學校形成團結、務實、創(chuàng)新的良好氛圍。
7.審定收支計劃,審批開支項目,控制開支手續(xù),裁決教職工福利和待遇,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
8.嚴于律己,師先重范,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修養(yǎng),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
9.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實際情況,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確保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10.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11.做好社會教育工作。組織家長會議,向家長宣傳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讓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情況,以取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長不在時,教導主任代行其職權。
小學后勤副校長職責
1、協助校長貫徹落實學校總體工作計劃,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扎實的后勤保障。
2、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和財經紀律,并結合學校各種實施細則,保證各項經費的合理使用。
3、統(tǒng)一管理財政核撥教育經費,組織編制學校財務計劃、預算、決算和按期完成各類財務統(tǒng)計報表,制訂財務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財務人員考核辦法,并加強檢查督促,撰寫后勤管理工作總結。
4、規(guī)范各種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會計帳簿、統(tǒng)一會計科目,做好報帳對帳工作,管理好會計原始記錄和原始憑證,做好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5、制訂經費支出計劃,保證各項經費的正常收支,按時兌現教職工工資和各項人事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各項經費和補貼,按時報銷各項公務經費;
編制各辦公室和全校教職工辦公用品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增收節(jié)支,堵塞漏洞、杜絕浪費,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6、組織和落實好教職工晉級、調資、獎勵等工資的核算、審批、劃撥和發(fā)放工作,認真辦理好各項銀行存款、貸款、收付、結算、撥轉和現金出納業(yè)務;
認真辦理好教職工的各種票證和社會保險業(yè)務。
7、負責全校師生及財產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擬訂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擬訂從業(yè)人員的工作職責、考核辦法和獎懲兌現;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學生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積極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區(qū)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全校校產(固定資產、可動資產)清查、登記、使用、購置、維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資產不損壞,使可動資產不流失、不浪費、不積壓、不重置,充分發(fā)揮一切設備設施的利用價值。
9、負責校園環(huán)境綠化美化的規(guī)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園整潔、美觀,不受人為損壞和污染,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10、做好學校醫(yī)務室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擬寫醫(yī)務工作的發(fā)展計劃、管理措施、考核辦法;做好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把好進藥關;認真組織好師生的保健、體檢、防病治病及教職工的計劃生育、社會保險工作;
協調好學生的`平安、醫(yī)療、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11、負責做好教學用房的統(tǒng)計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統(tǒng)計報表的填報工作,正確處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規(guī)定、核算、審批、收費、計貼等等系列工作。
12、負責一切總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正確處理好社會辦學關系,爭取各級部門的更大以持,加大宣傳輻射力度,做好來自財務工作方面的各種檢查指導、工作調研及各項業(yè)務往來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積極支持和配合校內有關部門完成自各方面的臨時工作任務。
14、負責落實市教育局對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標管理考評。
15、嚴格保守各類秘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經法規(guī),保證會計業(yè)務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2、出納人員負責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的結算業(yè)務。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現金日記賬的余額與庫存現金相符。
3、所有合規(guī)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嚴禁“小金庫”和賬外賬或不入賬現象。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3—5天的零星標準以內,嚴禁公款私存。
4、對發(fā)生的每一筆收付業(yè)務必須認真審核。出納人員接手的每筆業(yè)務必須交總賬會計審核,主要審核其收付業(yè)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待總賬會計審核后再轉交主管校長審批,未經審核、審批的業(yè)務,出納一律不予辦理。
5、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對經審核審批的原始憑證,出納需編制記賬憑證,每隔3—5天轉交主辦會計審核。根據審核的記賬憑證進行記賬,月底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報送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人。
6、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的規(guī)定,對規(guī)定進入財政專戶的款項要及時解繳,不得截留或未繳先用及推遲解繳,否則,責任自負。
7、認真執(zhí)行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未經主管部門及物價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費用。對收取的費用一律開具正式票據。
8、做好代辦費結算工作。每學期終了的15天前,須將代辦費結算清單報送主管部門備案,嚴格執(zhí)行“多退少補”的原則。
9、配合學?倓詹块T做好實物資產的清查工作,并根據清查結果調整賬面余額。
出納員職責
一、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的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堅決按制度辦。
二、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xù)不完備,數字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guī)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寫。
三、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登記入現金帳,做帳時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書寫整潔。
四、做好教職工的工資發(fā)放工作和公費醫(y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
五、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經常保持現金數和現金帳數一致。
六、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如因違反制度而造成損失,則由出納員負責。
七、做好校領導或總務處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厣唐泛驼少忢椖,必須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手續(xù)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fā)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文教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qū)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qū)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zhí)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tǒng)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xù)。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tǒng)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zhí)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qū)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tǒng)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區(qū)國資辦審核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fā)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fā)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財產清查制度通過財產清查,可以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加強財產管理,挖掘內部潛力,加強財產使用效力。
1、銀行存款及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帳面現金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與銀行對帳單金額核對相符;
2、學校的應收預付款,應定期或不定期與債務人進行核對(上門或發(fā)函),督促及時清理收回。
3、對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應建立和登記低值易耗品財產帳或登記簿,落實使用部門專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對清查。
4、固定資產要定期進行盤點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盤點實物,編制清單,與固定資產卡片帳、財產帳核對數量、金額、放置地點,做到帳實相符,如有溢缺、毀損的固定資產,需按固定資產盤溢、盤虧、毀損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財產清查過程與結果,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固定資產保管制度
1、學校的校產管理落實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負責,有關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師負責管理,一年發(fā)放登記一次。(定為暑期開學時,第二年放暑假作認真檢查清查。)如發(fā)現少缺或破損,查清原因,校管組負責處理。
2、各科教具,有關的參考資料和圖書,分別由教導處和圖書資料負責人保管,并辦理借還手續(xù)。
3、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留總務處,一份作為檔案。
固定資產處置制度
1、申報:
、傧蛑鞴懿块T提出申請?zhí)幹霉潭ㄙY產報告。
、谔顚憽栋艘恍W校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表》。
③同時提交購貸發(fā)票復印件(或工程決算憑證),會計記中長憑證復印件,固定資產卡片及報廢的技術鑒定書。
2、學校的固定資產均屬固定資產,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3、價值(單價)0.5萬元以下(含0.5萬元),整批5萬元由教委審批、房屋、土地、車輛的處置以及單價在1萬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價值在0.5萬元以上的,教委審核后報區(qū)國資局審批同意方可處置。
4、出售大宗的國有資產必須有評估機構出具的有關評估文書。
5、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應有業(yè)務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材料。
6、非正常損失,應追究責任者責任,學校應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7、學校憑核準的《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會計部門調整固定資產、固定基金金額;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據此調減固定資產登記簿。
固定資產檢查制度
1、學校校產按放置地點定期進行清查,、登記,各教室的課桌椅、小黑板、講臺及投影儀、錄音機等其它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辦公室物件由年級組長負責,各室財產由有關老師負責。
2、學校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小組,由總務處牽頭,所有校產每年清查一次,進行實物盤點,時間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類校產在清查中,如發(fā)現有正常破損,能修理者,應交總務處或使用人負責修理,不能修理的,應及時報損,并在登記本上注明。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校教師借用校用校產,必須經校長批準,并收折舊租金。
固定資產盤點制度
1、先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牽頭,進行實物盤點,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表。
2、會計部門嵇核固定資產盤點報表中的價值金額,與會計固定資產中長余額相對,如發(fā)現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
3、會計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表,逐項分析其形成原因,上報分管校長審核,查實后上報區(qū)教委審批。
4、經教委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方可進行固定資產帳務處理,盤盈的凈收入或盤虧的凈損失計入固定基金,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重置市場價值入帳,盤虧固定資產按其帳面原值消帳。
5、未經批準,學校不得擅自將固定資產估價作盤盈、盤虧處理。
固定資產維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課桌凳損壞,應查清原因,原則上誰破壞,誰修理。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教師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固定資產購置控制制度
1、購物時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寫清物品名稱和數量,總務主任可處理200元以內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過200元的,應在校行政辦公會上研究決定,如金額較大的,報教委批準。
2、添置設備或其它物品必須有兩個人一同購買,經辦人一定要經過市場尋價、比價程序,購買價格適中、質量優(yōu)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購,應簽訂書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購文件要求實施。
固定資產領用制度
1、購用物品在驗收后,領發(fā)前由財務處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爛、霉損。
2、領發(fā)物品應根據需要和制度,設領發(fā)物品登記本,領物人員要簽字。
3、購物和領發(fā)物品,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杜絕鋪張浪費。
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制度
1、物品采購回校,必須在專用本上登記,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查看物品,發(fā)票及登記本,只有在金額、數量、物品與發(fā)票及登記本絕對相符的情況下,方可在發(fā)票與登記本上簽字。(登記本上的數量不可隨便更改)
2、固定資產管理員按合同約定標準判定所購物品是否合格進行驗收,如不合格應予退貨,合格予以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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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證,為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根據《會計法》和《全體人員規(guī)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如下規(guī)定:
1、為了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在學校校長統(tǒng)一領導下,由一位副校長直接分管財務工作。
2、對財務工作,實行收費公示制、財務公開制,收支兩條線,并接受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
3、管好國家下撥的經費,根據撥款擬定各項預算,準確地掌握經費運用、周轉、變化,做到計劃開支,滿足教學,達到收支平衡,辦好決算。
4、通過勤工儉學等形式多渠道自籌辦學經費努力改變校園面貌,及教學環(huán)境更新教學設備,改善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5、財務人員必須執(zhí)行主管領導“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帳目有憑有據,報帳時應先由財務按照規(guī)定進行核實后,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結帳。
6、建立健全嚴密的財務傳遞制度,做到手續(xù)完備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使財務工作逐步達到正規(guī)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
7、嚴格遵守國家法令,法規(guī),做好各項財務工作充分運用會計資料經濟效果,提供真實數據,預測經濟形勢,當好學校參謀。
8、有計劃地對財務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8
嚴格遵循國家財務政策法規(guī),我們制定了這個制度,旨在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管理,掌控財權,并提高教育效益。
一、學;ㄙM遵循“量力而行,力行節(jié)約”的原則,報銷需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按預算核算和計劃處理;
(2)遵守固定的人數和額度;
(3)憑有效證明辦理;
(4)在指定的資金渠道操作;
(5)依照支出口吻辦理。
二、收支要精心安排,首要保證教學。務必量力而行、節(jié)約資源。按照預定計劃推動所有項目。
三、所有預算內外資金需接受國家規(guī)定的預決算制度及財政監(jiān)督。要以收入為基礎,優(yōu)先收入再支出,實現自我平衡并留有一定的空間,以彌補不足。預算內外資金需要分開管理,建立嚴格的收費體系以及完善的收入憑證制度。
四、遵循規(guī)定程序批準所有經濟開銷。明確會計和出納職責,會計只負責記賬而不管理資金,出納只管理資金而不記賬。審核和復查所有的經費繳納、核對和報銷,防止制度松散、流程不清和支出混亂的現象。
五、行政費用嚴禁他人占用。
六、校長需定期進行財務工作的`抽查,監(jiān)管和評估,確保財務工作的正規(guī)化。
七、提倡經濟民主管理,實現財務公開。
八、學校領導和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開銷不能超過預算,現金要依規(guī)存入銀行,每日清理賬目,每月報告和分析。
九、設置專門的銀行支票賬戶,資金的使用需由學校領導、財務專管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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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中小學食堂的財務管理,合理利用食堂經費,確保食堂的正常運營與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小學校食堂及其相關經營活動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應遵循合法、規(guī)范、透明、公開的原則,建立科學、有效、規(guī)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 食堂財務管理應嚴守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遵循會計準則,匯總核算食堂財務,進行財務決策。
第二章 食堂經費的籌措與使用
第五條 食堂經費應根據中小學校的經濟實力和食堂運營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籌措。
第六條 食堂經費的籌措包括學校撥款、學生食堂餐費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條 食堂經費的使用應遵循經濟負擔合理、公平公正、科學規(guī)范的原則。
第八條 食堂經費的主要用途包括食品采購、設備設施更新維修、食堂員工工資、餐具清洗消毒等。
第九條 食堂經費使用前應進行預算,并上報學校審批。
第十條 食堂經費的使用應記錄清楚,收入和支出應有相應的憑證和報告,以便審查。
第三章 食堂財務管理的組織與責任
第十一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由學校指定相關負責人,負責食堂的`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食堂經營的實際情況,及時編制和調整財務管理工作計劃和預算。
第十四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依法納稅,及時辦理相關申報手續(xù)并支付稅款。
第十五條 學校應每年對食堂財務進行審計,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并提出整改意見。
第四章 食堂財務的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 食堂財務管理流程包括收入和支出兩個環(huán)節(jié)。
第十七條 收入的管理流程包括食堂經費的籌措、學生食堂餐費的收取與核對。
第十八條 食堂經費的籌措應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設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 學生食堂餐費的收取應由指定的人員進行,確保數量準確,避免漏收和亂收。
第二十條 學生食堂餐費收取后應進行核對,將核對結果上報財務部門。
第二十一條 支出的管理流程包括預算編制、支出審批、支出執(zhí)行和支出核對等環(huán)節(jié)。
第二十二條 食堂預算的編制應根據食堂經營情況和學校財務要求,及時調整預算。
第二十三條 支出審批應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嚴格控制和執(zhí)行預算。
第二十四條 支出執(zhí)行時應按照預算進行,確保合理使用經費,避免浪費和挪用。
第二十五條 支出核對應及時記錄,并上報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支出和預算的一致性。
第五章 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報送
第二十六條 食堂財務報表的編制應按照會計準則和學校要求進行。
第二十七條 食堂財務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八條 食堂財務報表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報學校財務部門,并按照要求進行公開,接受審計。
第六章 監(jiān)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監(jiān)督與管理應包括內部監(jiān)督和外部監(jiān)督相結合。
第三十條 學校食堂應建立監(jiān)督制度,明確監(jiān)督責任部門和人員。
第三十一條 內部監(jiān)督應由食堂財務管理部門負責,確保財務管理的規(guī)范和準確。
第三十二條 外部監(jiān)督應由學校財務部門和審計機構進行,對食堂財務進行監(jiān)督和審計。
第三十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違反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應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規(guī)范預算單位的收支憑證管理,使原始憑證合理、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收支憑證(包括外來憑證和自制憑證)必須經記賬會計審核蓋章方可入賬。
二、憑證審核必須以國家財經政策法規(guī)、會計制度以及單位的收支預算為依據,對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必須是正規(guī)的發(fā)票,自制的原始憑證要符合會計憑證的有關規(guī)定。
四、對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性進行如下審核:
1、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摘要、數量、單價、金額、日期填制是否完整。
2、外來憑證是否填寫接受單位,有無憑證的填制單位的公章和開票人簽章。
3、原始憑證的日期和編號是否準確。
五、對憑證的真實、準確性進行審核。
1、原始憑證上是否注明事由和有關依據,形成實物是否有實物驗收人簽章。
2、發(fā)票份數與所附附件是否相符。
3、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大小金額是否一致。
六、審核報賬憑證手續(xù)是否齊備,單位蓋章、主管領導人簽字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是否齊全。
七、支出憑證的支出數額與預算口徑的預算指標進行核對,審核單位支出是否按照部門預算口徑開支。為保證資金安全,對單項大額支出按審批制度辦理。屬政府采購支出項目,必須辦理采購手續(xù)。
八、審核中發(fā)現不符合要求的憑證拒絕報賬,及時退回,發(fā)現重大經濟問題嫌疑的要及時報有關部門處理。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學校的經費管理,完善報賬程序,切實保障廣大教師和學生的'利益,促進學校正常、健康地可持續(xù)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學校實行如下報賬制度:
一、各部門組織開展活動,實行經費預算制,然后由學校視財力狀況統(tǒng)籌安排。
二、各部門采購辦公用品,須在辦公室主任處備案,經校長同意,由學校同志負責經辦,并在一個月內報賬。
三、各種接待和招待由校長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辦公室主任或校長具體負責,報賬時須經校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四、教師個人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由辦公室主任通知,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報銷,報銷時須提供相應得活動記錄或證明,由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五、重大集體活動的經費須經校行政會或校教代會討論決定。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校長職責
全面負責學校的后勤財務管理工作,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引導后勤人員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嚴肅財經紀律,努力增收節(jié)支,對學校的財務開支進行審批檢查。
二、結報員職責
在校長領導下,協助校長分管學校后勤財務工作,是學校后勤財務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者。
1、協助校長制定各項后勤管理制度并貫徹執(zhí)行,制定學校后勤工作計劃。
2、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遵照勤儉辦學的原則,盡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經費;審核票據;編制學校的經費預算,科學使用經費。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根據教學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學校財產,充分發(fā)揮其效益。
4、負責學校的校園建設和校舍管理。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校園建設進行科學規(guī)劃,進行校舍的建設、使用和維修。搞好綠化、美化,保持校園的整潔,為師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huán)境。
5、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學校學生生活。
7、負責對學校后勤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后勤隊伍素質,使之樹立起服務育人觀念。
8、有計劃地征求教職工對后勤工作的意見,及時向校長匯報工作,經常向校務委員會匯報后勤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意見。
三、出納員職責
1、統(tǒng)一負責管理學,F金收付工作。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學習并熟悉財務制度,切實按照財務制度和標準辦理各項收付報銷手續(xù)。按照規(guī)定,該收的收,該付的付,受理報銷單據,應予嚴格審查。如發(fā)現憑證不實,手續(xù)不全,耐心解釋,加以拒付。
2、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匯總、傳遞等工作。
3、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fā)票要素必須齊全,對不符合制度和規(guī)定的經濟業(yè)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4、妥善保管好現金、支票等,銀行日記帳及現金日記賬不能出現赤字。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
5、做好各項代付款項和水電的收付工作,做好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6、服從學校統(tǒng)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保管員職責
1、樹立愛校如家和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
2、負責全校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維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資的出庫、入庫驗收登記手續(xù)。物資入庫一律開箱開包點數、驗收質量,逐項入庫登記,及時發(fā)放辦公用品、教材、作業(yè)本、生活用品、維修材料、清掃工具、桌凳等,對庫存物資要按規(guī)定建立帳本,與出納配合定期盤點對帳,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4、物品報損報廢,必須得到領導批準。
5、勤儉節(jié)約,細心保管,防止積壓、浪費、損壞、被竊,作到物盡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養(yǎng)工作。
6、經常檢查各班的課凳桌、門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況,并做好檢查登記,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
7、做好防盜、防霉、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庫房衛(wèi)生。
8、服從學校統(tǒng)一安排,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事務。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jié)約。
2、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3、按照區(qū)教育局的規(guī)定,學校所有支出實行報賬制。出納員具體負責學校原始憑證的報銷、收集、分類、匯總、傳遞以及資金的收支等工作。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xù)和審批程序。領用各種用品要登記、簽名,做好明細。所有支出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物品驗收人等簽字,發(fā)票要素齊全后交分管簽字審批,最后由校長審核同意后方能報銷;對不符合制度和規(guī)定的經濟業(yè)務,不予報銷,未經審核同意不得辦理支付。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是為師生服務的單位,是學校的一部分,其資產屬學校所有。
2、食堂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應本著學生自愿、為師生服務的原則,在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質量,讓師生享受質優(yōu)價廉的服務。
3、食堂實行獨立核算,按規(guī)定設置賬目,賬目公開清楚,定期向教職工公布。
4、食堂的收入必須存入區(qū)結算中心的帳戶,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個人存入折子戶。
5、食堂大宗物品實行定點采購,采購時食堂負責人、出納員應當參加,必要時分管行政要參加,供應商必須證件齊全,支出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發(fā)票。
6、食堂保管員必須建好物資帳,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如實反映盈虧分管領導要經常檢查物資保管情況。
7、采購回的物資保管員必須開箱開包及時驗收入庫,出入庫必須辦理手續(xù)。
8、食堂報銷的票據必須有售貨人(要寫明售貨人姓名、住址)、采購人、驗物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校長審核同意方可付款。
9、與食堂無關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帳列支。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3
一、財務人員做到規(guī)范做帳,定期做好預算、記帳、報銷和日、月、季報表等工作,日結月清,每月小結一次,每學期大結算一次,定期向園長匯報各項經費收支狀況。
二、一切支出,必需經園長批準方可進行,合理運用、精打細算,每學期有肯定的資金結余。
三、會計、出納要分工明確,會計負責管帳、做帳,做到帳帳相符。出納負責管錢,并做好現金日記帳、做到帳帳相符。會計每月與出納對一次帳,相互監(jiān)督,團結協作共同搞好財務工作。
四、工作人員領取現金、支票以及報銷均需園長批示,購物發(fā)票報銷單必需有經手人、驗收人及園長簽字方可報銷。
五、做好收退費工作,經費要?顚S茫坏门灿谩;锸迟M、代管費向家長公布。
六、財會人員以身作則,執(zhí)行財會制度,凡不符合財會政策的要勸阻和堅決抵制。
七、教職工未經園長批準,不得私自向幼兒園借用公款。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產管理細則
。ㄒ唬⿲W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后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ǘ┴敭a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ㄈ┬沦徶玫墓潭ㄙY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xù),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fā)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xù),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W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谡n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蹖嵨镎故九_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苋舭嘀魅握{換,要做好交接手續(xù);
⑤發(fā)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墻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后勤處;
、趯S媒淌抑贫纫蠅;
、蹘づc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后勤處聯系,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儆赊k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诎l(fā)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fā)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后勤處保管員統(tǒng)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xù)。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并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準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guī)定借期歸還,超規(guī)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xù)),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guī)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tài)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小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guī)與教育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jié)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學校財務工作接受教育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jiān)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jiān)督和業(yè)務指導。
第三條、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橋)設置財務機構,設一名會計, 一名出納村小(教學點)納入中心校統(tǒng)一管理,不設財務機構。
第二節(jié)、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四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執(zhí)行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
第五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yè)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yè)業(yè)務培訓提高專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六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水校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辦法。
第七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校務會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jié)會計工作職責
第八條、貫徹執(zhí)行《會計法》、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劫廂制度。
第九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jiān)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條、做好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十一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嚴格審核預算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賬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jié)、出納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在校長得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yè)。
第十五條、認真學習、掌握并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十六條、根據有關制度規(guī)定,及時認或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并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十七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fā)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并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十八條、根據每天發(fā)生的收付憑證,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 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十九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guī)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二十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茍正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財務處理程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步驟和方法進。根據《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和業(yè)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yè)務,必須按規(guī)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采購單和驗收手續(xù)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第二節(jié)預算管理制度
第四條、學校預算是指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事業(yè)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五條、對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guī)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六條、各學校年初必須根據綜合預算控制指標,結合本校實際,積極組織收入,本著:保運轉、保安全、保穩(wěn)定“原則,細化項目,分類核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嚴禁挪用、亂支,嚴禁舉債搞建設,更不能舉債濫發(fā)錢物,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第三節(jié) 財務監(jiān)督制度
第七條、財務監(jiān)督的依據:
1、國家的方針、政策;
2、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guī)、各類財政、財務制度和其他的財經制度;
3、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根據《會計法》和國際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guī)定;
4、學校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及內部各種經濟、業(yè)務計劃等。
第八條、財務監(jiān)督的對象;
1、預算編制的真實性、科學性、合理性,預算執(zhí)行的進度與計劃是否適應、是否及時合理地調整;
2、各種收入的計劃性、合規(guī)性是否有增加的潛力、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
3、各種開支是個鳳凰標準、是否按計劃于預算開支、是否履行審核和批報手續(xù);
4、貨幣資金、往來款項、存貨、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的領用、購建盤點情況;
5、負債的規(guī)模,各種應繳款項有無及時、足額解繳,債務是否及時結清,債務是否在可控范圍內;
6、國有資產是否流失,專用基金是否?顚S,結余資金的分配情況;
7、有無亂發(fā)獎金福利、揮霍浪費、貪污盜竊等問題;
8、是否發(fā)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狀況;
9、會計、出納是否實行回避制度(學校主要領導親屬不能擔任財務工作);
10、其他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zhí)行情況。
第九條、財務監(jiān)督工作由校長室、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小組成員由教代會推選。對本單位所以經濟活動講行審計監(jiān)督。
第十條、財務監(jiān)督人員有權監(jiān)督學校財經法律、法規(guī)、財務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自權監(jiān)性預算安排和執(zhí)行情況;有權監(jiān)管資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實性和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對于監(jiān)督檢查出的問題及違紀行為,監(jiān)督人員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向單位領導人反映
第四節(jié)內部控制制度
十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內部牽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財務、 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或部門參與的各種會計外理程序規(guī)定和實物控制措施。每項經濟業(yè)務處理,都要使下級受上級的監(jiān)督,上級受下級的制約,促進上下級均忠于職守。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賬、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yè)務的各種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賬、審批和財務保管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賬目的登記工作、財物保管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審批出入庫手續(xù)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和保管員的工作;資產核算與資產保管崗位分離;物資采購與物資保管、物資核算崗位分離;報賬人員與內審人員崗位分離。
第十三條、重大經濟業(yè)務事項的決策人員要與執(zhí)行崗位相分離。并對執(zhí)行情況和執(zhí)行結果進行監(jiān)督。了于何一項經濟業(yè)務的辦理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分工辦理。經辦人員之間相I}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重大經濟事項必須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節(jié)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四條、學校財務收支審批分為審核和批報。審核由會計負責批報由學校校長擔任,實行’‘一支筆“批報。審核和批報兩項工作不得兼任。
第十五條學校每一筆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后,經辦人首先要辦理經辦人、說明人、驗收人等簽名手續(xù),然后把與經濟業(yè)務相關的所有憑 證如物品采購單、入庫單、工程臺同、購物清單、會議紀要等原始資料附在原始憑證后報審核人審核,最后由學校校長批報5oo元以內校長簽字算數,超過500元必須有中層領導簽字證明。
第十六條、學校重大購置、維修(5000元以上)和日常經濟業(yè)務在20xx元以上的需校務會集體研究討論決定,購置、維修要報請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審核和批報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各類收支審批手續(xù),財會人員嚴格把關。審核和批報人員對違反財經法規(guī)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承擔責任,財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節(jié)原始憑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1、原始記錄名。
2、填制日期。
3、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記錄編號。
5、經濟業(yè)務內容。
6、數量、單價和金額或其他計且單位。
7,經辦證明、驗收和審批人的簽章等。
第十九條、各種原原始憑證要由業(yè)務邵和總務部門進行認真審核,重點是真實性、準確性、規(guī)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條、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填寫的內容要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齊全,不得遺漏,并由有關人員簽字蓋章;
2、經辦人員必須認真審查,簽字蓋章,做到手續(xù)齊備;
3、文字簡明扼要,數字清楚,易于辨認,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寫清楚,不得連寫,在金 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屬于套寫的憑證一定要寫透;
4、各種憑證必須連續(xù)編號,以便檢查。在發(fā)生錯誤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并將作廢單據全部保存?zhèn)洳,不得撕毀?/p>
5、不得涂改刮擦、挖補,填寫錯誤需要更正時,應加蓋經辦人印章;
6、原始憑證要及時填寫,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傳遞。
第七節(jié)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庫存現金的存放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當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調整庫存現金限額需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長批準后,由開戶銀行核定。
第二十二條、收取大額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二十三條、不得保留賬外公款,不得用轉賬憑證、編造用途或利用賬戶給其他單位和,更不得將學校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十四條、從銀行支取現金,出納員應在支票上寫明用途,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將當天收取的現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現金;不得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二十五條、出納人員每天必須按照現金業(yè)務發(fā)生的先后順序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將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和日記賬上的結存數核對,保證賬實相符,如有差錯,即時查明原因。
第八節(jié)票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票據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相互制約、嚴格稽核“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票據領取、發(fā)放、核銷時要進行登記并簽名,會計每月末要進行核對賬面結存數和實際庫存數,防止票據丟失。票據使用時,必須按照規(guī)定程序逐項填寫齊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聯票據必須一次復寫,內容要一致合法,嚴禁分次復寫、套寫;各種票據嚴禁涂改、刮擦、挖補等。
第二十八條、發(fā)票由專人負責,不得轉借、轉讓、代 開發(fā)票,不得拆本使用發(fā)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yè)發(fā)票使用范圍。已經開具的發(fā)票荊良聯和發(fā)票登記薄應當長期保存,不得擅自銷毀。
第九節(jié)印章的管理
1、黨支部印章由黨支部負責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長特制章由校長負責保管和使用。校內各部門印章也應指定專人專管。各部門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與管理措施,加強對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選擇好場所和人員。學校各類印章應放在辦公室保險柜中保管,管理人員必須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
3、印章管理人員不準將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隨意將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鎖放在辦公室抽屈內,如果發(fā)現印草被濫用或盜用,應立即報告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為了嚴格手續(xù),增強制約關系,學校公章和校長特制章應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員要注意及時清洗和保養(yǎng)印章。
6、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員對超出范圍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準手續(xù)。在報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員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填寫用印內容與用途,并由經辦人員和審批人要簽字,以示負責。
(2)、對于不超出范圍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員要做到了解內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備查。對雖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用印,但對情況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時請示主管領導。
。3)、對于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榮譽證書及應屆、往屆學歷證明(成績證明)等,要在逐一核對要蓋章的名單與原始名冊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蓋章。
。4)、補辦學生證,應與在校生的學生名冊相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或由班主任(或專業(yè)管理人員)親辦。
。5)、對于有領導簽批意見的文件‘需要加蓋公章的,應對簽批意見進行登記。
(6)、一般不允許將學校各類印章帶出辦公室外,更不允許帶出校外(特殊情況要按儲蓄批準),印章不允許在脫離印章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下使用。
。7)、不允許在空白憑證或空白介紹信上施印。
。8)、用印要嚴肅認真,蓋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識別。學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處蓋章,并將印章蓋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壓正文,下不壓日期。
(9)、用學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級機關之間進行或為下級單位代章。
6、印章的停用:
(1)、因某種原因停用某種印章是,應向有關單位發(fā)出通知。
。2)、作廢印章采用三種辦法處理:
、、上繳批準成立單位切角封存;
、凇⑻钪朴≌伦鲝U卡片,連同作廢印章交省檔案館或學校綜合檔案室立卷備查。
③、由本校自行銷毀,銷毀過程要有監(jiān)督人員在場并留下印模;以備查考, 第四章審財務收支管理
第一、收入管理 第一條、本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資金。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事業(yè)單位收入包括:
1、財政補助收入,即事業(yè)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2、事業(yè)收入,即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yè)單位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卒卜助收入。
4、經營收入,即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夕研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三條、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須按規(guī)定的渠道、標準取得收入,不得違反規(guī)定通過非正常渠道組織收入;
2、各項收入應按規(guī)定管理,對撥入經費要按國家預算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行政性收費按收支兩條線的規(guī)定執(zhí)行,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接受財政監(jiān)督;
3、各項收入必須統(tǒng)一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不得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各項收入要統(tǒng)籌考慮;綜合安排,使有限的資金發(fā)揮最大效益;
4、根據收入類別,合理設置明細賬,并及時,準確地記賬,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準確性度。
第四條、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1、學校收取的資金,統(tǒng)一按規(guī)定上繳財政專戶;耐良據財政部門的核定從財政專戶撥回:
2、調整收費標準和范圍,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批準;
3、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和范圍收取費用,憑《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嚴禁亂收費。
第五條、其他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籌安排使用,作為財政撥款的補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須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法取得。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對其他收入如實填報,不得目榭及、不報或虛報。
第二節(jié)支出管理
第六條、支出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第七條、事業(yè)單位支出包括二
1、事業(yè)支出,即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局С鍪侵甘聵I(yè)單位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事業(yè)單位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fā)生的支出。
2、經營支出,:即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即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
4、其他支出,即本條。七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 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八條、支出管理的任務是:維護本校的正常運轉;
保證學;竟ぷ魅蝿盏耐瓿;節(jié)約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支出管理的要求是: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適度從緊、實行保障與控制并重的原則;
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增強支出管理的科,積極采取措施,強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優(yōu)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完善和執(zhí)行重大支出項目的審批程序。對金額較大或項支出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決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序。要嚴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大宗物資采購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的重大支出應由校務會集體討論決定,并列入學校預算和財務計劃予以實施r防止造成無計劃開支和損失浪費。對需要報有關部門批準的J要用行報批手續(xù)。
第十一條、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包括用于個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執(zhí)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十二條、支出管理姿防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對批準的人員經費支出和維持學校基本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要予以落實。
第十三條、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采職有效措施對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絕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為尤其是要對節(jié)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分別制定管理辦法,從嚴控制這些支出的過快增長。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要專項審批,對于其支出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定期報送使用情況,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包干負責制,落實到人。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1、凡屬政府采購目錄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屬采購目錄以外的商品。
2、學校應在每年初根據實際需要,經會議研究制定出當年的采購項目計劃。采購計劃經中心學校辦公室同意。
3、學校進行物品采購時,寫出采購報告,采購報告必須經中心學校辦公室審核。表冊的項目名稱、規(guī)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必須填寫完整。
4、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guī)避政府采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的,按規(guī)定將在教育系統(tǒng)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章生均公用經費管理
第一節(jié)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第一條、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期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轉移支付資金、縣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經費、事業(yè)性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二條、公用經費可以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公務用車運行維修、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公用經費不準開支范圍:不準用于人員津貼、補貼、獎金等;不準用于基本建設投資;不準用于償還債務;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教師培訓經費不準用于公款旅游、療養(yǎng)等與教學活動無關的支出。
第二節(jié)公用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條、市財政、教育局負責公用經費的分配,根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人數,兼顧不同規(guī)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保證較小規(guī)模學校和教學點的基本需求‘合理分配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鄉(xiāng)中心校要科學安排村。ń虒W點)的公用經費,不得克扣或挪作他用,確保正常運轉。
第四條、中小學校要按輕重緩急、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保證正常教學工作,又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所需經費,一般按下列支出順序和標準進行使用:一是開展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活動;二是開展實踐實習r文體活動;三是維持學校運轉必須的水電、郵電、取暖、印刷、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差旅等日常費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教學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等物品的購置。
第五條、各中小學校在年末要根據學校規(guī)模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公用經費定額,結合實際需求編制出下一年度的公用經費預算。
第三節(jié)、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第六條、中小學校的公用經費大額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單筆支出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經濟項目必須將方案呈報縣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列支。學校自行安排的各種縣外培訓、教學交流、考察等活動實行審批制度,由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呈縣教育局審批。 第七條、部分公用經費支出項目執(zhí)行要求與標準。
1、教師培訓費
按照不低于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2、差旅費
、、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凇⒉盥觅M開支范圍:包括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U}}費開支標準:具體由各學校根據實際自行制定,但不得超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標準。
3、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修理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年檢年審費、養(yǎng)路費、意外事故開支、租車等。違章、違法的罰單不能作為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列支。
②、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或因公務活動需租車而發(fā)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且學校與出租車方需簽訂租車協議協議。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學校領導、教師公務出差原則上不得租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租車的要報告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學校要租車管理辦法及方案,租車費報俏時,應有稅務包車票,租車時間、起始地點、租車事由、里程、金額、經辦人等說明附件‘。
4、會議費是指學校年度組織召開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學工作總結、表彰會所開支的餐費、資料費等。
5、公務接待費
、俟珓战哟M的開支范圍:本規(guī)定所稱公務接待沙,是指學校為執(zhí)行公務或開展業(yè)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包括:在接待地發(fā)生的用餐費和住宿費等。
、诠珓战哟M的開支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學校經常性公用經費的2%。
、蹖W校公務接待費必須全部在’公務接待費‘,科目中明確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費用支出項目。
6、設備購置費及維護維修費:
①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包括實驗耗材)、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中小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設備購置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學校經常性公用經費的10%。
②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公勞用車運行維修費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
7、郵電費是指學校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公用電話費、傳真、網絡費等,不得報銷任何領導、個人的電話和手機費。
8、中小學生所必需的教輔材料和校方責任保險納入公用經費支出范圍。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粉飾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網洛信息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費等等。維護維修費原則上不得超過過當年學校經常性公用經費的15%。
第六章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管理
第一節(jié)補助對象、程序及標準
第一條、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補助對象為《中小學特困學生資助金管理試行辦法》中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貧困學生。
第二條補、助對象的資格認定程序: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村委會、鄉(xiāng)政府出具證明,經學校按當年的計劃數評審、公示后報教育局批準執(zhí)行。
第三條、寄宿制學蘭活補助費按照”以國家補助為主、家長承擔為輔”的原則,建立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由市、縣財政、比例合理分擔的機制,多渠道補助寄宿制學生生活費。
第四條、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的發(fā)放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動態(tài)管理,并予以公示。
第五條、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費標準:每生每學期500元(如與政策和規(guī)定不相符時,則按新政策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申請和撥付
第六條、學校在每學年開學時通過有效、公開的途徑公布資助信息,內容包括: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钯M的條件、申請辦法、審批程序、監(jiān)督措施和申訴程序;然后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申請表》,附上有關家庭濟困難的證明材料;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認定要求對申請補助學生的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并擬定受助學生名單;受助學生名單認定后,須在學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鄉(xiāng)鎮(zhèn)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受助學生名單上報財政、教育部門備案。
第七條、資金撥付。學校根據審核批準后的寄宿生生補助花名冊報教育局審核。
第三節(jié)發(fā)放和管理
第八條、學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建立嚴格規(guī)范的經費審批、使用、發(fā)放制度,健全管理機構,做到專人、專帳管理,定期對補助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自查。
第九條、寄宿制學校交必須建立嚴格、規(guī)范、透明的補助經費發(fā)放、使用制度,做到收支分帳管理,并由學校打到學生銀行賬號上,學生本人確認簽字。
第十條、學校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動態(tài)管理,及時掌握其變動清況,確保補助資金發(fā)放到最需要資助的學生手中。如因貧困學生人數變化而形成補助資金出現結余的,學校應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由教育局、財政局對結余資金進行統(tǒng)籌安排,用于補助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或改善寄宿制學生生活條件學校要建立寄宿生生活補助有關檔案,同時報上級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學校接受上級部門(教育、財政、審計、監(jiān)察)定期或不定期對寄宿生生活補助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或挪作它用的,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一條、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第二條、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
2、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3、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yè)、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4、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做到賬、卡、物相符。
5、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處理,調拔、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審核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八章會計檔案資料管理和校長、會計交接
第一條、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第三條財務人員按崗位要求,按時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四條、財務人員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tǒng)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校長、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xù),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或未教會接替人員的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xù),應由局領導、計財科等相關人員進行監(jiān)交。移交方填寫移交清冊,移交、接交、監(jiān)督三方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項經濟活動。本制度由財務室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與上級新出臺的政策和規(guī)定不相符的,則按新政策和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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