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投資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投資管理制度1
1、辦公室做到下班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電源。查到一次罰款10元。
2、辦公室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如有遺失影響工作,責任自負,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
3、辦公室鑰匙自行保管,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玩耍。
4、個人的現金,票據等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如有遺失,損失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5、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6、各部門辦公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地面不得有垃圾、污物、廢棄物等、
7、辦公桌上的文件夾等辦公用品要分門別類整齊擺放,個人物品除茶杯外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
8、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9、各工作場室內,應嚴禁隨地吐痰、亂丟煙頭。
投資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投資管理工作規(guī)范、有序、高效、科學地進行,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優(yōu)質的投資管理服務,維護基金資產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明確基金投資管理的業(yè)務流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基金投資管理工作直接相關的所有部門和員工,以及運用基金資產進行證券投資的全過程。
第二章投資管理基本原則第四條基金投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堅持規(guī)范、穩(wěn)健、高效的投資原則。
第五條基金投資的管理原則是分級管理、明確授權、規(guī)范操作、嚴格監(jiān)管。堅持投資決策中權利與相關責任對稱的原則,做到決策有效、責任明確。
第六條基金的投資管理方式采取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第七條在投資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資理念,又要根據不同的基金合同(風格)制定相應的投資原則。
第八條投資管理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投資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條適應市場波動性的特點,根據不同的基金合同(風險)及基金投資目標,適當開展相機抉擇投資。
第十條公司投資管理的首要原則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資者,了解投資者的投資目標、收益期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資管理過程中始終堅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以受托人的職責精神、職業(yè)素質和長遠的眼光為投資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財服務。
第十一條投資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則
(一)長期投資的原則。公司信奉并遵循長期投資原則,致力于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帶來長期穩(wěn)定的收益。每個基金都將根據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礎上的投資策略進行投資,不過多地局限于短線市場機會的尋找,而是以基本分析為基礎,著眼于發(fā)現不同行業(yè)和公司的長期成長潛力,從而分享中國經濟長期成長所帶來的收益,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長期、穩(wěn)定、安全的收益。
(二)風險收益配比的最優(yōu)化原則。各基金在構建投資組合時,追求風險收益配比的最優(yōu)化原則,即在一定的風險控制目標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術,通過選擇收益性和成長性高的證券,盡可能提高投資組合的收益;
或者是以獲取一定的投資收益為目標,利用風險分析技術,通過選擇風險低的證券和波動互補的證券,盡可能降低投資組合的風險,從而實現風險與收益配比的最優(yōu)化。公司的目標是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
。ㄈ┓稚⑼顿Y原則。公司在構建投資組合的過程中,將通過選擇多種不同的投資品種,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實現投資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統(tǒng)一。
(四)流動性原則。公司在構建投資組合的過程中,將充分考慮投資股票、債券等證券品種的流動性,以及投資組合整體的流動性,降低基金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實現流動性與收益性的統(tǒng)一。
。ㄎ澹┤轿坏娘L險控制原則。公司將全面的風險控制貫穿于投資管理的全過程,一方面在投資管理團隊內建立從投資研究、投資決策、投資執(zhí)行到投資跟蹤全過程中的全程風險控制;另一方面公司專門設立了風險控制辦公會、督察長領導下的監(jiān)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風險管理組,對投資過程的合理、合法、合規(guī)性,以及投資風險進行專門的獨立的監(jiān)控。對投資過程中的風險進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監(jiān)控。
第十二條公司及有關投資業(yè)務人員應當關注并接受社會公眾對基金證券投資交易行為的合理評論和監(jiān)督。公司應及時根據證券交易制度的修訂調整,修正基金的證券投資和交易行為。
第三章投資管理的決策體制
第十三條基金投資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門及相關責任人:
。ㄒ唬┩顿Y決策委員會
(二)風險控制辦公會
。ㄈ┓止茴I導(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總監(jiān))
。ㄋ模┗鸾浝
。ㄎ澹┭芯坎
。┙灰资
。ㄆ撸┗鹗聞詹考柏攧站C合部
(八)監(jiān)察稽核部
第十四條基金投資管理組織結構圖風險控制辦公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資投領產資匯導配授報投置權工資作團隊基分管領導投金資上風合報控險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規(guī)方制異評性案風交常估監(jiān)察稽核部審險易交、查監(jiān)易控投資管理部控報制告基金事務部中央交易室基金經理研究部決策投資指令支持指令傳達研究運作交易需求反饋核對
第十五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基金投資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投資總監(jiān)、研究總監(jiān)以及公司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的其他投資相關人員組成。
投資總監(jiān)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在投委會授權權限范圍內實施投資計劃,超出其權限范圍的投資計劃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制定基金投資程序及權限設置;
(2)根據基金的《基金合同》確定基金的投資理念、投資原則以及投資限制;
。3)討論基金經理定期出具的《投資策略報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報告,審定各基金資產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資產在不同市場、股票、債券、現金之間的配置比例;基金資產在重點市場、行業(yè)、產業(yè)、板塊之間的分配比例及融資規(guī)模,并根據市場形勢對資產配置方案進行調整;
。4)批準各基金的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和核心證券庫的建立及調整;
。5)制定基金投資授權方案,對分管領導、基金經理作出投資授權,對超出投資權限的投資項目做出決定;
。6)評價基金經理的工作績效;
。7)定期對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提交的基金投資風險評估和投資績效分析報告進行討論,并執(zhí)行適當的策略、程序和方法盡量減輕投資風險。
第十六條投資總監(jiān)投資總監(jiān)負責公司具體投資管理技術業(yè)務,其主要職責是:
。1)執(zhí)行投資管理流程、環(huán)節(jié)和事宜,保證基金的投資行為合法合規(guī);
。2)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負責召開例行之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3)協助制定公司發(fā)展短、中、長期投資政策、策略和計劃;
(4)執(zhí)行投資組合管理團隊的投資決策流程,包括資產配置、行業(yè)和公司選擇、風險分析和管理;
。5)落實各基金的資產配置按期達到投資決策委員會所制定的目標;
(6)在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達到并保持業(yè)內一流的業(yè)績;
。7)參與制定公司產品開發(fā)計劃,并對產品開發(fā)提出建設性意見;
(8)與基金的重要客戶保持經常的溝通和聯系,向客戶闡明公司的投資理論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風險控制能力;
(9)協助支持新產品的發(fā)行。
第十七條基金經理基金經理是公司投資管理體系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具體負責基金的.日常營運和管理。其主要職責為:
(1)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授權范圍內,負責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資運作;
。2)擬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資策略報告,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
。3)負責制定和執(zhí)行基金投資組合方案。對超出基金經理權限的投資上報投資總監(jiān)和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
(4)負責制定并下達日常交易指令;
。5)定期對投資組合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業(yè)績表現進行總結,并向投資總監(jiān)匯報;
。6)負責對所管理基金的運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參與撰寫基金中報、年報等公開報告;
。7)開放式基金經理負責基金流動性的直接管理并積極與基金重要客戶溝通及參與路演。基金經理下設基金經理助理,協助基金經理工作。
第十八條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資管理體系中重要的投資決策支持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對宏觀經濟形勢和市場走勢進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報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策略和資產配置方案提供依據;
。2)負責外部研究資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與外部研究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為基金投資建立起強大的研究平臺和信息資料庫;
。3)負責開展行業(yè)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負責建立和維護各基金的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和核心證券庫;
(4)負責對關注行業(yè)內的重點上市公司進行實地調研,為基金的重倉品種提供研究報告和建議;
。5)對研究部推薦形成的投資項目進行跟蹤調研;
。6)對固定收益證券、金融衍生產品等進行專項研究,提出相應的研究報告和投資建議;
(7)及時完成基金經理委托的專題研究項目;
。8)及時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務。
第十九條交易室交易室負責公司所有基金投資計劃的具體執(zhí)行和內部控制。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資的交易均通過交易室完成。中央交易室對基金經理發(fā)出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投資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交易指令,有權暫停執(zhí)行并立即向投資總監(jiān)和監(jiān)察稽核部報告。
交易室的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zhí)行基金經理下達的交易指令;
(2)對基金交易情況實施一線實時監(jiān)控和匯報;
。3)向基金經理及時反饋交易執(zhí)行情況;
。4)保管各種交易記錄、單證等原始憑證以及有關文件、資料、報表和其他材料;
(5)發(fā)現交易或市場異常及時匯報;
。6)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基金事務部及財務綜合部基金事務部及財務綜合部是公司從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會計核算以及開放式基金注冊登記的業(yè)務部門。
基金事務部和財務綜合部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根據公司確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單,具體辦理開戶事宜;
。2)負責基金交易的資金調撥、交易清算等工作;
。3)負責基金會計工作;
。4)負責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登記和基金清算等工作;
(5)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反映注冊登記和基金清算中出現的問題;
。6)負責編制基金的各項定期報告,提供基金臨時報告所要求的相關內容;
(7)負責編制定期的基金客戶對賬單;
(8)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關業(yè)務工作。
第二十一條監(jiān)察稽核部監(jiān)察稽核部作為基金投資的合規(guī)性檢查部門,主要是對投資決策程序和運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規(guī)合法性進行審查,對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補救措施;對基金運作、內部管理、制度執(zhí)行及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jiān)察稽核;對外發(fā)布基金信息的審核。
第二十二條研究部風險管理組研究部下設風險管理組,通過建立并運用有關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識別和度量公司經營中所承受的投資風險、運作風險、信用風險等各類風險,向公司決策和管理層提供及時充分的風險報告,確保公司能對相關風險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風險管理組在基金投資管理過程中的職能包括:
1.制定清晰合理、科學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及時傳達;
2.根據各業(yè)務部門的特點和需求,制定投資領域的風險管理和績效評估戰(zhàn)略,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
3.根據公司經營的策略、規(guī)模、復雜程序和可承受的風險,建立定量化的風險評估(識別-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
4.建立并遵循科學、有效的風險管理程序;
5.制定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客戶需求的各項風險控制措施;
6.建立一套符合國際投資表現標準并結合國內基金運作慣例的基金業(yè)績計算方法;
7.發(fā)展一套國內外領先水準的數量化的投資風險與績效評估系統(tǒng),確保對基金投資風險和基金投資績效進行科學化、準確化、標準化、定量化的評估;
8.定期向決策和管理層提交風險報告,如發(fā)現任何重大偏差,應立即向管理層匯報;
9.及時提供基金投資風險和績效數據,滿足公司各業(yè)務相關部門及其他用戶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經理、市場營銷部門、產品代銷機構及基金持有人);
10.依據風險控制辦公會的指示對各項風險課題進行研究;
11.培育和推廣風險管理的企業(yè)文化。
第二十三條風險控制辦公會風險控制辦公會是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的常設機構,是公司的最高風險控制機構。風險控制辦公會由公司總經理、督察長、市場部經理、投資管理部經理、研究部經理、財務綜合部經理、基金事務部經理、信息技術部經理、監(jiān)察稽核部經理組成。風險控制辦公會在公司投資管理流程中的職能主要是:
1.負責指導建立完備的風險控制體系和系統(tǒng)工具并監(jiān)督實施,以確保公司的商業(yè)運作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
2.負責培育公司風險管理文化;
制定政策,通過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在風險控制方面的意識和能力;
3.建立公司風險控制的策略、原則和具體制度,并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修改;
4.對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提交的風險分析評估報告(包括產品開發(fā)、市場推廣和營銷、投資管理、基金營運和客戶服務)進行討論和5.對公司自有資產和基金資產管理中潛在的風險進行系統(tǒng)評估和研究,并提出相關方案;
6.對基金投資所使用的各種定價模型、估值模型(包括財務分析模型)以及投資品種篩選模型進行定期評估,提出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意見;
7.審定公司的業(yè)務授權方案;
8.處理因公司戰(zhàn)略失誤或偶發(fā)事件所導致的公司聲譽風險及其他重大風險事件;
9.負責公司的危機處理;
11.負責界定業(yè)務風險損失責任人及相關責任。
第四章投資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條公司投資管理程序的總體框架如下圖所示:
基金合同客戶需求法律法規(guī)證券投資目標:原則、政策、限制(確定基金業(yè)績基準)
經濟研究策略研究行業(yè)研究公司研究技術分析政治、經濟、市場等相關因素、及其變化投資決策委員會:
討論基金投資策略確定基金資產配置方案投資策略聽證投資策略聽證投資全程風險控制投資全程風險控制督察長、監(jiān)察稽核部、研究部風險管理組可投資證券備選庫核心證券庫投資限制庫基金經理:
證券組合的建立、優(yōu)化、調整數量分析:
特征分析表現評估風險分析流動性分析基金市場、基金銷售、贖回和資金流動情況中央交易室:
交易執(zhí)行、交易監(jiān)控
第二十五條投資管理流程分為投資研究、投資決策、投資執(zhí)行、投資跟蹤與反饋、投資核對與監(jiān)督等五個環(huán)節(jié),具體的流程圖如下:
確定投資原則與限制投資分析與研究投資策略(資產配置)
構造組合實現交易組合評價、風險控制流動性管理是否滿意分析原因、反饋、調整選擇交易席位研究選股維持組合持續(xù)跟蹤是否第一節(jié)投資研究
第二十六條為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在投資研究過程中,將定期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研究聯席會議、晨會會議等會議,為投資決策提供準確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每個月召開一次,主要決定以下事項:
。ㄒ唬└鶕鸷贤⑼顿Y者需求、市場情況決定各基金的投資理念、投資原則、投資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制定投資限制證券庫,以防止介入內幕交易或陷入不必要的關聯交易;
(二)為基金選擇合適的業(yè)績基準,用以對基金投資績效進行評估和風險管理;
。ㄈ┚湍壳昂暧^經濟、金融形勢與展望、貨幣政策方向及利率水準等總體經濟數據現狀進行分析討論,作為擬定投資策略之參考;
。ㄋ模┚突鸾浝硖峤坏摹锻顿Y策略報告》進行討論和表決,決定基金在一段時期內的資產配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基金經理和研究部定期召開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確定近期工作重點:
第二十九條基金經理可以根據需要選擇自己親自調研或委托研究部對上市公司或某專題進行調研。
第三十條研究部有關研究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施調研計劃,調研后應撰寫《調研簡報》和《研究報告》,研究成果存放在公司的統(tǒng)一平臺。
第三十一條通過晨會等業(yè)務會議,各基金經理和研究人員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對市場趨勢、行業(yè)發(fā)展狀況以及公司投資價值進行充分的交流和溝通。
第二節(jié)投資決策
第三十二條基金投資策略報告的形成
。ㄒ唬┗鸾浝矶ㄆ谥谱鞯摹锻顿Y策略報告》,主要是決定一段時期內的資產配置方案。基金經理在制定資產配置方案時,除須以投資分析結論為基礎外,亦須結合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所提供的相關評估報告等資料,以進行最佳資產配置工作;
。ǘ┗鸾浝砀鶕䥽鴥韧饨洕蝿、市場走勢及投資研究聯席會議的討論結果擬訂《投資策略報告》,闡述自身的投資策略,并明確下一階段股票、固定收益證券、現金和融資的投資比例;
。ㄈ锻顿Y策略報告》報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通過后,開始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固定收益證券投資決定的形成
(一)基金對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以信用評級為重要考慮因素。隨著國內固定收益類證券品種的日益豐富,市場的逐步發(fā)展,公司對固定收益證券(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有擔保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等)制定相應的信用等級要求,決定具體投資權限,開展投資。
。ǘ┏藵M足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債券投資比例限制外,公司將根據國內固定收益類證券市場的發(fā)展情況,制定對不同種類的固定收益證券的具體投資比例和金額限制、以及投資于不同到期期限的固定收益證券的投資比例限制。
。ㄈ└骰鹜顿Y固定收益證券,必須由基金經理提出《固定收益證券投資分析報告》,就總體經濟趨勢、利率變化趨勢作出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分析和操作建議;鸾浝磉M行固定收益證券投資時,必須依照公司的信用評級和具體權限。
第三十四條重大投資項目提案的形成對于超出基金經理投資權限的投資項目,基金經理按照公司投資授權方案的規(guī)定報分管領導審批。需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的項目,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
第三十五條衍生金融產品的投資當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進行衍生金融產品(包括期貨、期權等)投資時,公司根據相關法規(guī)制定和修改相關制度、風險控制措施和系統(tǒng)。
第三十六條投資決議的形成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基金經理提交的《資產配置提案》等提議,經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討論修改并簽字確認后形成投資決議。
第三十七條投資組合的形成公司各基金經理在上述投資分析完成后,為其所管理的基金進行投資組合管理,并對其投資組合負全責。
在進行投資組合之前,基金經理必須以下列事項作為投資決定之原則:
(一)基金經理有責任在風險控制的前提下,以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佳利益為原則,進行慎重的投資決定;
。ǘ┩顿Y決定必須在遵守資產配置方案和風險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保證與對客戶的陳述和基金所定投資目標一致;
。ㄈ┩顿Y決定必須遵循主管機關相關規(guī)定與限制,以及公司所制定的投資管理制度;
。ㄋ模┰谶M行每個投資決定之前,應對市場現狀有充分的了解,并考慮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承擔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五)投資決定不可過于極端(如:單日買賣過于頻繁或介入高風險投機股等);
。┎豢蔀樘嵘唐跇I(yè)績而于基金凈值公布前期拉抬或摜壓個別公司股價。
若基金經理有違反上述原則進行投資的行為,公司可根據其行為性質及程度,根據相關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十八條為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基金經理堅持“三公”原則,以取信于基金投資人、取信于市場、取信于社會為宗旨,規(guī)范管理、忠于職守。嚴禁下列行為:
。ㄒ唬┻`反證券交易制度和規(guī)則,擾亂市場秩序;
。ǘ┕室鈸p害基金投資人及其它同業(yè)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違反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等有關法律文件;
。ㄋ模┬孤对谌温毱陂g知悉的有關公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
。ㄎ澹樽约夯蚝捅救擞欣﹃P系的他人買賣股票;
(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ㄆ撸┢渌、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若基金經理有違反上述原則進行投資的行為,公司可根據其行為性質及程度,根據相關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jié)投資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基金所有的交易行為都通過交易室統(tǒng)一執(zhí)行,在投資總監(jiān)的領導下,一切交易在交易資訊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開運作。
第四十條投資決議的執(zhí)行
。ㄒ唬┗鸾浝硗ㄟ^交易系統(tǒng)向交易室下達交易指令;
。ǘ┙灰资抑鞴軓秃私灰字噶顭o誤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達到交易室分配給交易員執(zhí)行;
(三)交易室交易員執(zhí)行交易指令;
。ㄋ模┊斕旖灰捉Y束后,交易員應將各基金交易執(zhí)行結果輸入系統(tǒng),提供基金事務部基金清算組作券銀清算對賬用,另當日整理《交易執(zhí)行報告書》,打印當日《交易指令清單》和《成交明細表》,均一式兩份,交易員在交給基金經理確認后,保留一份備查;
。ㄎ澹┊斀灰资抑鞴茉谄涫跈喾秶鷥葘灰字噶钣挟愖h時,或交易員認為交易指令難以操作,通過交易室主管向基金經理提出異議時,基金經理認為仍然應該堅持原交易指令,基金經理必須在交易室主管提交的《交易信息反饋表》上簽署意見;
否則,基金經理必須修改原交易指令,交易室執(zhí)行新的交易指令;
。⿲τ谶`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投資決策委員會決議和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室主管應暫停執(zhí)行該等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基金經理,并向公司分管領導、監(jiān)察稽核部匯報;
。ㄆ撸┙灰字噶钜宦梢噪娔X指令(基金交易指令系統(tǒng))形式下達,特殊情況下可以采取書面指令和錄音電話指令。書面指令必須經基金經理書面簽名,錄音電話指令事后須由基金經理書面確認,嚴禁口頭指令。
第四十一條基金經理在同一日對同一證券發(fā)出方向相反的交易指令時,中央交易室主管應拒絕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在交易執(zhí)行過程中,交易人員應在指令范圍內努力控制成本,爭取最好的交易價格。并應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向基金經理通報交易指令的執(zhí)行情況及對該項交易的判斷和建議,以便基金經理及時調整投資策略。
第四十三條交易室應積極就基金交易管理的情況通報給分管領導、基金經理和督察長。
第四十四條新股、增發(fā)新股、配股的投資流程按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流通受限股的投資由公司另行規(guī)定。
第四節(jié)投資跟蹤與總結第四十五條投資管理部必須定期進行投資總結,對已發(fā)生的投資行為進行分析和總結,為未來的投資行為提供正確的方向。
(一)基金經理定期對其投資組合的近期表現與市場表現進行分析,對基金表現與業(yè)績基準的表現差異說明原因,并對投資過程中的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ǘ┗鸾浝韺Τ謧}證券或需要密切關注的證券進行動態(tài)跟蹤,也可以委托研究部完成該項任務;
(三)如果發(fā)現基金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和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的基本面情況有變化的,基金經理和研究員可建議召開臨時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是否要修改備選庫和核心證券庫;
(四)基金經理根據情況的變化,認為有必要修改資產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資項目方案的,應先擬訂《投資策略報告》或《重大投資項目建議書》,報投資決策委員討論決定。
第五節(jié)投資核對與監(jiān)督第四十六條基金事務部基金清算人員通過交易數據的核對,對當日交易操作進行復核,如發(fā)現有違反《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須立刻向投資總監(jiān)匯報,并同時通報監(jiān)察稽核部、相關基金經理、中央交易室。
第四十七條中央交易室負責對基金投資的日常交易行為進行實時監(jiān)控。
第五章證券備選庫的建立與維護
第四十八條公司實行證券備選庫制度。證券備選庫分為:可投資證券備選庫、核心證券庫及投資禁止庫。基金經理只能投資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不可投資證券備選庫中的證券,禁止庫中的證券嚴禁進行投資。
第四十九條投資禁止庫由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負責建立和維護。主要包括被ST、PT類的公司,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或因重大訴訟對公司資產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因與諾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關聯關系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投資的公司?赏顿Y證券庫和核心證券庫由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負責建立和維護,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負責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審定的可投資證券庫和核心證券庫名單,在交易系統(tǒng)中設置相應的證券庫。
第五十條可投資證券備選庫的建立和維護可投資證券備選庫一般是指基金經理投資的核心庫的后備選擇對象,如果基金合同沒有特別規(guī)定,一般范圍為扣除禁選庫后的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投資范圍的證券,是基金投資的核心庫的基礎。研究部提出符合公司投資理念及基金選股標準的核心庫證券名單,必須從中挑選。
第五十一條核心證券庫的建立和維護研究部對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名單中的公司進行進一步研究和調研,并出具個股研究報告,經投資研究聯席會議上討論后,上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定,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后由研究部風險管理組將該公司列入相應基金的核心證券庫中。
基金經理制定或調整投資組合時,必須選擇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研究部對于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須持續(xù)追蹤其基本面及股價變化,并適時提出修正報告,以便基金經理進行投資決策。
固定收益的核心證券庫,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依照同樣程序建立,但無需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但必須保證相關基金的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符合對應產品的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要求。
第五十二條投資禁止庫的建立和維護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若發(fā)現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和核心庫中的股票,出現第五十五條第5、6、9款所列之情形,應在第一時間將該股納入投資禁止庫。出現第五十五條所列其他情形的,應在第一時間向研究部提出將該股納入投資禁止庫。若研究部無異議,則該股票進入投資禁止庫;
若研究部有異議,則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最終決定該股票是否進入投資禁止庫。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最終決定,在交易系統(tǒng)中做相應設置。
第五十三條由于上市公司出現第五十五條第5款所列情形而進入投資禁止庫,致使基金投資組合中出現投資禁止庫中的股票的,基金經理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賣出,但不得買入。出現第五十五條所列其他情形而進入投資禁止庫,致使基金投資組合中出現投資禁止庫中的股票的,應在該股票進入投資禁止庫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將所持有的投資禁止庫中的股票全部減持完畢。
第五十四條下列股票屬于公司投資禁止庫中的股票,本公司各基金禁止買入。
1、已披露正在接受監(jiān)管部門調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被中國證監(jiān)會或交易所公開譴責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3、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問題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市場上已周知的某一利益團體所控制的莊股;
5、被ST的個股;
6、在三板交易或退市的股票;
7、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8、上市公司已披露業(yè)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同時虧損不屬于短期因素所致;
9、因與諾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關聯關系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投資的公司。
第五十五條股票要進入核心庫,或從核心庫中剔除必須遵循以下流程。
研究部提出股票庫調整名單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議討論未通過通過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按名單調整交易系統(tǒng)的股票庫提交未通過,研究部重新調整。
第六章基金參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第五十六條公司行使所屬基金持有股票之表決權,應指派代表人出席或指派專人通過網絡進行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原則上應由各基金的基金經理出席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并行使投票權或由基金經理通過網絡投票行使投票權,但基金經理可以授權基金經理助理或研究員代為出席,或授權基金經理助理或研究員通過網絡投票行使投票權。
第五十七條公司行使所屬各基金持有股票之表決權及董事、監(jiān)事人選選舉權,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若出現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管理層有侵害公司其它股東利益的行為時,由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本著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商討相應對策后行使投票權。
第五十八條在公司各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發(fā)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后,相關研究員或基金經理助理如認為應該參加股東大會,則應在出席前出具建議書報相關基金經理,就股東大會的議題和投票意見發(fā)表建議;鸾浝碓谘芯繂T或基金經理助理的建議書的基礎上出具自己的意見后,一并交給分管領導審閱。分管領導核準后,指派專人依照建議書的核準內容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或通過網絡投票行使投票權。如事關重大,或難于決策,分管領導應將建議書提交給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決定處理意見。
第五十九條基金可以通過網絡投票行使表決權。
第六十條被授權投票者應通過公司交易系統(tǒng)或其他合法常用渠道進行投票。
第六十一條被授權投票者應依照建議書的核準內容在指定網絡投票系統(tǒng)行使投票權。
第七章投資禁止與限制
第六十二條非固定收益類基金的投資組合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一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0%;
(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三)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額;
。ㄋ模╅_放式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基金品種除外;
(五)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千分之五;
(六)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ㄆ撸┩换鸸芾砣斯芾淼娜炕鸪钟械耐粰嘧C,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ò耍┲袊C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十三條固定收益類基金的投資組合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投資于同一公司發(fā)行的短期企業(yè)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ǘ┩顿Y于同一公司發(fā)行的短期融資券及短期企業(yè)債券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因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經理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
(三)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四)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因巨額贖回致使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40%的,基金經理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整;
。ㄎ澹┗鸾浝碜灾魍顿Y買入或賣出不同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證券的金額遵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泿呕稹⒅卸虃鸬冗須遵守監(jiān)管機構在具體法律法規(guī)針對特定產品做出的相關規(guī)定。
(七)中國證監(jiān)會、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第六十四條以下行為為基金投資禁止行為:
。ㄒ唬┩顿Y于《基金合同》中投資目標與投資范圍規(guī)定以外的品種;
。ǘ┻`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基金合同》關于投資組合比例的限制;
。ㄈ┗鹜顿Y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有關禁止行為的規(guī)定;
(四)同一基金同時或相近時間內對同一證券進行相同或相近數量的反向交易;
(五)本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在相同時間對同一證券在相同或相近價格上進行相同或相近數量的反向交易;
。├脙饶恍畔⑦M行投資;
。ㄆ撸┩ㄟ^單獨或合謀,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或者利用信息優(yōu)勢聯合或者連續(xù)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ò耍┡c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進行交易;
。ň牛┮云渌绞讲倏v證券交易價格;
。ㄊ┩ㄟ^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ㄊ唬┻\用基金資產配合公司的發(fā)起人、所管理基金的發(fā)起人及其他任何機構的證券投資業(yè)務;
。ㄊ┕室饩S持或抬高公司發(fā)起人、所管理基金的發(fā)起人及其他任何機構所承銷股票的價格;
。ㄊ┥曩彵竟娟P聯方首發(fā)、增發(fā)以及配售的證券;
。ㄊ模├没疬M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損害投資者利益;
。ㄊ澹┴泿攀袌龌鹋c公司的股東進行交易,通過交易上的安排人為降低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實天數;
(十六)基金經理不得擅自投資于未經監(jiān)管部門許可的金融產品或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范圍的投資品種;
。ㄊ撸﹪曳伞⒎ㄒ(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第六十五條超越投資權限的基金投資行為必須獲得授權批準。
第六十六條以下基金投資行為必須獲得分管領導批準。
。ㄒ唬┏酵顿Y權限;
(二)公司內部制度規(guī)定;
。ㄈ┫嚓P法規(guī)規(guī)定;
第六十七條上述投資禁止與限制規(guī)定由研究部風險管理組在公司的投資交易管理系統(tǒng)中預先設置,違反上述投資禁止與限制的投資指令不能被系統(tǒng)所接受。
第八章投資授權管理
第六十八條公司基金投資業(yè)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審批公司投資授權方案。
第六十九條投資授權方案必須明確授權人、被授權人、收回授權的情況及被授權人超越授權時如何進行處理。
第七十條投資授權的具體規(guī)定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安排制定,公司可根據每只基金的具體情況進行靈活調整。
第九章投資風險控制
第七十一條風險管理是基金投資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公司根據投資決策的不同層次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資風險控制系統(tǒng)。
第七十二條公司風險控制辦公會、督察長定期不定期對公司投資管理制度、投資決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有效性及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全面檢查評價,督促公司相關部門提出改進方案并責成落實。
第七十三條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審議批準各基金的資產配置方案,監(jiān)控各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證券、現金及融資的比例,控制各基金的系統(tǒng)風險。
第七十四條利用投資和研究以及風險控制的技術平臺的輔助工具,在日常投資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第七十五條研究部風險管理組獨立評估和監(jiān)測各類風險,向公司決策和管理層提供及時充分的風險報告,確保公司能對相關風險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其在投資管理過程的主要工作是與投資總監(jiān)共同確定投資風險的測量體系、測量標準和可承受風險;
對已識別的投資風險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工具;
定期對公司各基金的投資風格、投資績效和風險水平進行分析和評估,并報告給分管領導和風險控制辦公會。
第七十六條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定期不定期對基金風險水平進行評價、投資授權方案等措施,加強對基金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七十七條研究部風險管理組每天于收市后對違反內部投資限制預警線的基金發(fā)出提醒通知,并同時通知投資管理部。
第七十八條中央交易室負責對基金投資的日常交易行為進行實時監(jiān)控,防止違法、違規(guī)和異常交易行為的發(fā)生。
第七十九條監(jiān)察稽核部對投資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投資過程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定期的監(jiān)察稽核。
第八十條通過證券分析系統(tǒng)及其他軟件的應用,設置與業(yè)務同步的電腦風險監(jiān)測系統(tǒng),如設置個股預警線,通過自動對賬系統(tǒng)掃描所有證券投資,對持倉超風險權限額和接近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比例進行提醒、超比例投資無法委托的設定、計算機系統(tǒng)實行權限管理并設置密碼等。
第八十一條對與投資管理有關的往來金融機構(包括租用席位的券商、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對手、托管機構)制定嚴格的選擇和評級標準,擇優(yōu)選用相關往來金融機構,并根據上述機構提供服務的質量進行定期評級,擇優(yōu)汰劣。
第八十二條在基金投資管理過程中應十分重視流動性風險的控制和管理。研究部風險管理組負責建立完備的基金流動性監(jiān)測、分析和評價系統(tǒng),以對各基金的流動性實行實時管理。
第八十三條控制基金流動性風險主要從兩個方面著手:首先是構成投資組合的主體,即個股要保證一定的流動性,這是滿足流動性要求的基礎。主要考察個股的變現速度(換手率、變現壓力等)和變現損失(買賣價差、沖擊成本等);
其次是整個投資組合要保證一定的流動性,一是現金和國債持有比例,二是滿足基本流動性要求的具有不同流動性特征的股票的合理調配,在滿足流動性要求的前提下,追求整體回報的最大化。
第十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而制定,公司將適時根據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和公司業(yè)務的發(fā)展作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如遇有關法律、法規(guī)作出調整與本制度不一致時,公司將依據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行。
投資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搞好太藍新能源投資新建改建廠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筑、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
3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筑、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管理機構和職責
5.1歸口部門及職責
工程部為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編制,決算管理;負責組織財務/審計、采購、運營和使用部門共同對基建工程的驗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基建工程驗收后辦理移交手續(xù)。
5.2相關部門及職責
5.2.1財務部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的審核;參與對基建工程的驗收。
5.2.2工程部職責:
負責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驗收;
負責參與基建工程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監(jiān)督;
在簽訂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時,應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員進入現場前是否經安全知識和安全工作規(guī)程培訓并考試合格;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開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是否對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施工中發(fā)生違章行為安監(jiān)人員應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5.2.3采購部職責:
5.3 領導職責
5.3.1本廠廠長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審核批準工作;負責本廠基建工程的預算及施工合同的批準;負責督促歸口部門加強對我廠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運營中心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基建工程的過程管理,降低成本,確保各工序質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預決算工作、基建工程組織驗收工作,對管理督促不嚴、組織驗收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預算嚴重超支、基建工程的嚴重質量問題等負領導責任;對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負責。
5.3.3財務產權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預算的審核,實時監(jiān)控基建工程預算執(zhí)行情況,對審核不嚴、監(jiān)控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預算嚴重超支負領導責任。
5.3.4審計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審計,督促本部門審計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查看施工技術、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記錄(如隱蔽施工記錄),驗證各種技術簽證,掌握第一手資料,確保基建工程全過程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對本廠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活動審計監(jiān)督的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負領導責任。
5.3.6工程部EHS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安監(jiān)人員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嚴格;是否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對承包方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施工中發(fā)生違章行為安監(jiān)人員是否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是否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等。對上述是否有效執(zhí)行安生部長負領導責任。
5.3.7工程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驗收。
5.3.8廠屬基建工程使用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按設計相關要求對基建工程進行驗收。
6管理要求
6.1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基建工程設計、施工,必須以國家頒發(fā)的最新標準,規(guī)定和設計施工技術規(guī)范為依據。
6.1.3工程預算,應根據施工圖紙,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guī)范規(guī)定及業(yè)主對工期、質量有要求和市場實際,由雙方協商,合理確定預算價。工程預算需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工程開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6.1.4.1計劃投資批準文件;
6.1.4.3生效的合同書;
6.1.4.4施工概預算;
6.1.4.5工程需用材料有著落。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中的技術管理
6.2.1.1施工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工作。
6.2.1.3根據合同,嚴格實行質量監(jiān)督,并作好質量鑒定記錄。
6.2.1.4基礎土石方開挖完,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基槽鑒定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6.2.1.5一切工程應嚴格按圖施工,嚴禁偷工減料,施工中遵守規(guī)程和規(guī)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
6.2.2施工現場管理
6.2.2.1施工隊伍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考評,如需要招投標應按招投標管理辦法執(zhí)行。
6.2.2.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應到施工現場,負責監(jiān)督施工安全、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監(jiān)督施工。如發(fā)生粗制濫造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應采取返工或相應的補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概由施工隊伍負責。
6.2.3施工工程質量管理
6.2.3.1各種施工工程應嚴格按國家頒發(fā)的各種標準和各種規(guī)范進行。
6.2.3.2工程質量,應分階段驗收,隱蔽工程在覆蓋前進行現場驗收,并作好施工記錄。
6.3基建工程竣工、驗收
6.3.1工程竣工后,由雙方及相關科室按照施工圖紙,國家頒發(fā)的規(guī)范嚴格細致進行驗收,經驗收認為合格后方可竣工決算。
6.3.2工程竣工后應具有下列資料:
6.3.2.1竣工圖(包括設計變更圖)。
6.3.2.2施工分期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3.2.3主要材料的合格證書(代用材料批準手續(xù))。
6.3.2.4混凝土施工日記。
6.3.2.5混凝土試塊數據。
6.3.2.6鋼筋及焊接頭的試驗記錄。
6.3.2.7各種數據尺寸,標高位置的檢查記錄。
6.3.2.8結構體的重大問題處理記錄。
6.3.3工程竣工后,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聯系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6.3.4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驗收,并做好簽證及記錄工作。
6.3.5驗收要求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工程技術驗收規(guī)范進行。
6.3.6驗收通過后,聯系有關部門辦理工程移交手續(xù),并匯報到有關單位及廠部審批。
6.4工程預算、決算管理
6.4.1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基建工程預決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guī)范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業(yè)主對工期、質量有關要求和市場實際進行工程預決算。
6.4.2根據工程設計圖紙在施工前編制預算,提請計劃、財務、審計部門審核、報請主管廠領導批準。
6.4.3經主管廠長批準的預算連同施工合同,報財務部門,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拔款的依據。
6.4.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fā)承包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竣工結算:
6.4.4.1承包方應當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竣工結算文件。
6.4.4.2發(fā)包方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的28天內予以答復,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結算審核意見。
6.4.4.3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審核意見一個月內辦完一切決算手續(xù),資料(特別是竣工圖)全部歸檔、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6.4.4.4施工單位竣工后28天內應提交結算文件。
6.4.5按計劃下達的月維護任務,在次月結算。
7檢查與考核
7.1本管理制度由運營管理中心負責檢查督促。
7.2本管理制度按《重慶太藍項目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考核。
8附則
8.1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運營中心負責解釋。
8.2本制度自之日起實施。
投資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杭州某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保障投資資金的安全,實現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資管集團相關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投資,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運用非公開方式所募集的資金,進行股權投資,謀求股權增值后轉讓獲利的經營行為。
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鲑Y入股;
(二)股權受讓;
投資內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過從事對以國內長三角、珠三角為重點區(qū)域的具有良好發(fā)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現代服務、生物醫(yī)藥、新能源、新材料、環(huán)保節(jié)能、先進制造業(yè)等領域的企業(yè)進行股權投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
第四條投資應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集約化經營為手段,須堅持以下三大原則:
。ㄒ唬┖戏ㄐ栽瓌t:確保擬投資項目以及投資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ǘ┲斏餍栽瓌t: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單個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應當與各管理的基金的資產總額相適應,原則上不超過資產總額的20%;
。ㄈ┬б嫘栽瓌t:促進資產有序運作和資源有效配置,提升資產質量,提高投資收益,確保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五條公司投資理念:主動投資收益良好、現金流穩(wěn)定、具有較大發(fā)展空間的節(jié)能、環(huán)保、健康、先進制造業(yè)等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適當參與團隊優(yōu)秀、技術領先的高科技、高成長初創(chuàng)企業(yè),最終構建一個主業(yè)突出、布局合理、回報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投資業(yè)務體系。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投資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投決會)是公司的投資決策機構。依據《公司章程》,負責對公司基金投資、項目投資及退出等相關事項進行決策,給出決策意見。
第七條投資管理部是公司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未來發(fā)展和投資戰(zhàn)略研究;負責公司投資項目的市場開拓、策劃、論證、實施、項目退出;負責投資信息系統(tǒng)數據、信息錄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條風險控制部是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對公司投資項目調查結果進行風險控制;共同參與盡職調查工作;負責投資項目的投后管理;分類處理投資項目的風險預警信息等。
第三章投資流程
第九條項目篩選
投資管理部負責項目市場開拓、項目信息收集;投資經理對有意向的項目進行初步調查,做出初步篩選。
第十條項目立項
投資經理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一步調查的,由經辦投資經理編制《項目立項審批表》(附件一),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上報總經理,同意后完成立項。
第十一條項目調查
經批準立項的項目,由投資經理提出方案并報投資管理部經理批準后成立項目小組。項目小組至少由一名項目負責人、一名調查輔助人組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配備法務和財務專業(yè)人員。
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專業(yè)勝任能力的人員擔當。項目小組應在項目立項后15日內完成項目盡職調查工作。
項目負責人根據擬投資項目材料和盡職調查結果,撰寫《項目投資建議書》(附件二)。
風險控制部根據投資管理部提交的《項目投資建議書》對擬投資的項目進行全面的風險調查與評估,根據實際需要參與重大項目的實地盡職調查工作及投資方案設計、談判工作,撰寫風險評估報告,給出風險評價意見。
第十二條投決會決策
投資項目完成項目盡職調查后,由投資管理部將《項目投資建議書》等材料提前2個工作日提交投決會各成員,召集投決會,根據投決會議事規(guī)則進行審議表決,并出具《投決會評審意見表》(附件三)。
第十三條項目投資
經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由投資管理部負責辦理投資事宜,項目小組及其他部門進行協助。
第十四條擬投資項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資的,公司應將該情況及時通報投決會,并出具《項目撤銷表》(附件四)以備查閱。
第十五條項目投資完成后,項目小組將該項目全流程相關文件及重要資料建檔成冊,移交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保管。
第四章投后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完成投資后,由投資項目負責人和風險管理人員共同組成投后管理小組,專人對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匯總、形成投后管理報告等材料提交本級審計風控部。
第五章投資退出
第十七條項目主體應根據被投資公司發(fā)展狀況,制定相應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資項目退出意見表》(附件五)。
第十八條經投決會通過的投資退出方案,由投決會授權投資管理部具體實施。
第十九條投資項目成功退出后,投資管理部向公司總經理提交項目總結報告,經總經理核查后通報董事會,同時備案留查。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如有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所規(guī)定之投資全過程與投資管理信息系統(tǒng)結合使用,如與信息系統(tǒng)之要求不符,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發(fā)布實施。
投資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制定適合市場化運作的分配體系,激發(fā)員工活力,共同分享發(fā)展所帶來的收益,把員工個人業(yè)績和團隊業(yè)績有效結合起來,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歸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推進投資公司總體發(fā)展戰(zhàn)略實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參照國內VC機構的管理經驗,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其他下屬公司和單位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崗位價值、能力和業(yè)績。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一)競爭性原則:在薪酬結構調整的同時,根據市場薪資水平的調查,對于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投資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二)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的彈性,通過績效考評,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yè)績和個人業(yè)績緊密結合,激發(fā)員工積極性;另外,開放多條薪酬通道,不同崗位的員工有同等的晉級機會。
。ㄈ┕叫栽瓌t: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tǒng)一的規(guī)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ㄋ模┙洕栽瓌t: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應低于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fā)員工創(chuàng)造更多的經濟增加值,保障出資者的利益,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第五條 薪酬的特征
(一)可計量性:除了將與員工薪酬相關因素量化為工資數額外,將福利性支出轉化為工資性收入,并與績效考評掛鉤。
。ǘ┏顿Y獎金等外,員工根據其所在崗位、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業(yè)績,可預期到個人的年總收入。
第六條 薪酬體系
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投資公司對不同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制度,包括年薪工資制、崗位績效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它們一起構成投資公司的薪酬體系。
第二章薪 酬總額
第七條 投資公司通過建立工效掛鉤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其中規(guī)定每年薪酬總額不能超過資產增值部分的20-40%或風險投資資金的0.8-1.5%。薪酬總額占資產增值部分的具體比例由主管部門每年下達的經營目標責任書中確定。
第八條 公司根據本的營業(yè)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系中各職等和薪檔的崗薪基數和獎金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并通過對下一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的薪酬預算。
第三章 年薪工資制
第九條 適用范圍
年薪制適用于能夠以一年為完整周期對其經營業(yè)績進行評估的崗位,目前主要是公司總經理,出于經營需要,其他人員采用年薪制須經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 個人年薪總額的確定 投資公司組織專家,根據崗位的價值大小、所承擔的責任、工作難易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崗位的等級,再根據任職者的工作經驗、綜合能力、資格條件等確定其薪檔級別,報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 年薪結構
公式:年薪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年薪+福利
第十二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鉤的一個工資單元,由公司組織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評價之后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后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yè)績無關。
第十四條 效益年薪的確定
公式:效益年薪基數=年薪總額*效益年薪占新酬總額的比例 應發(fā)放效益年薪公式為: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數*考核系數 考核系數確定:由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根據每年總經理經營目標責任書內容,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考核。
第十五條 效益年薪的發(fā)放
效益年薪在第二年年初完成績效評價考核后發(fā)放,考核后發(fā)放90%,其余10%留作任職抵押,再過一年后未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補發(fā)(對離職者經審計合格予以補發(fā)),出現以下情況當期的抵押金或任期內的抵押金全額扣除。
。ㄒ唬┲卮鬀Q策出現較大的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二)承擔的重要工作(或項目)沒有按時按質完成,嚴重影響投資公司整個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
。ㄈ┳孕须x職,給投資公司帶來一定損失;
。ㄋ模﹤人嚴重違犯投資公司工作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或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ㄎ澹╇x任后,某些責任還沒有完全消除,重大責任事故出現后為主要責任人。
第十六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年薪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四章 崗位績效工資
第十七條 適用范圍
主要適用于投資公司管理、行政職系各崗位,包括部門經理、副經理和投資項目管理人員,但實行年薪制的崗位除外。
第十八條 薪酬結構
公式: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投資獎金+福利
第十九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zhí)行
第二十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鉤的一個工資單元,由公司總經理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
評價之后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后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yè)績無關。
第二十一條 投資獎金
一般情況下,單個項目所提取的投資獎金在第二年年初發(fā)放60%,其余40%作為個人項 目風險金。當投資獎金總額過大時,可視工資總額情況分兌現。項目投資獎金總額=(項目凈利潤總額 – 項目投資本金總額×5%×投資年限)×20% 具體按《風險投資獎勵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技能績效工資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五章 崗位工資制
第二十三條 適用范圍
主要適用投資公司非項目管理輔助職系崗位。
第二十四條 薪酬結構
公式: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福利
第二十五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鉤的一個工資單元,由總經理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評價之后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后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yè)績無關。第
二十七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崗位工資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六章 協議工資
第二十八條 適用范圍 主要適用于投資公司臨時聘用或有長期合約的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協議工資的使用需由經理辦公會批準。第二十九條 協議工資的確定與發(fā)放 協議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每月固定發(fā)放,實行協議工資制的員工
與投資公司之間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規(guī)定薪酬總額、發(fā)放方式、工作內容和考核方法。實行協議工資制薪酬的員工若不能達到協議要求,其薪酬將按照投資公司相應薪酬制度執(zhí)行。
第七章 基本工資
第二十九條 基本工資適用于所有工資制度和人員
第三十條
基本工資是為保證全公司員工(實行年薪工資制的崗位除外)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工資單元,全公司的基本工資標準統(tǒng)一的,不和業(yè)績掛鉤,每月固定發(fā)放,發(fā)放標準為1600元/月。
第八章 崗位工資
第三十一條 崗位工資劃分17檔,每檔為200元,最低為1檔200元。各職位崗位工資如下表:
職位 檔位 崗位工資(元)備注 總經理 17 3400 16 3200 15 3000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 14 2800 總經理助理2600 12 2400 部門經理 11 2200 10 20xx 9 1800 部門副經理 8 1600 7 1400 6 1200 項目經理 5 1000 未任職的新聘人員試用其他管理人員等 期滿后,碩士、高級職 4 800 稱、注冊資格人員起點 3 600 為4檔,其他從1檔開 2 400 始。
第九章 福利
第三十二條 福利是投資公司員工所能享受的一種待遇,包括國家強制性保險、補充保險和投資公司員工提供的出差、住房、交通、通訊等方面的補助。
第三十三條 福利適用于投資公司的所有員工,員工視其所在崗位可以得到多項或全部福利,其數量由相應的崗位系數決定:
。ㄒ唬┽t(yī)療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ǘ┦I(yè)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三)養(yǎng)老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ㄋ模┳》抗e金: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ㄎ澹┕kU:由投資公司承擔。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guī)定。
(六)交通補貼:每月發(fā)放交通補貼100元。
。ㄆ撸╇娫捬a貼:采用每月報銷電話費用的形式補貼,其標準為,總經理200元、副總經理150元,部門經理100元,部門副經理80元,項目經理50元。
。ò耍┲胁脱a助:每月發(fā)放中餐補助120元。
。ň牛┕(jié)日津貼:春節(jié)、元旦、十一、五一等重大節(jié)日,每節(jié)發(fā)放200元過節(jié)費,所有員工的發(fā)放標準一致。
。ㄊ⿴叫菁伲阂晢T工在投資公司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不同級別的帶薪休假。
。ㄊ唬┢渌@喊ㄑa充養(yǎng)老保險、補充醫(yī)療保險等。
第十章 特殊獎勵
第三十四條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于對員工的優(yōu)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fā)展,維護公司的形象。特殊獎金包括以下各項:
。ㄒ唬┓⻊兆稍儶 為提高員工素質、多方位推動投資項目的增值服務,公司針對咨詢服務項目實施獎勵。具體分配按《咨詢服務管理辦法》執(zhí)行。
。ǘ﹦(chuàng)新獎 員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開拓業(yè)務等方面有較大的突破和創(chuàng)新,對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由部門申報經經理辦公會評審后給予一次性獎勵并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元。
。ㄈ﹥(yōu)秀建議獎 對投資公司的發(fā)展或管理問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被采納或十分關心公司發(fā)展經常提出建議的員工,經經理辦公會評審后給予一次性獎勵并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元。
。ㄋ模┎畼藩 為投資公司推薦急需人才,經聘用后證明能夠為公司帶來符合預期的價值和貢獻的員工或對下屬積極培養(yǎng)并使其迅速成長為投資公司優(yōu)秀人才的上級,由部門申報經經理辦公會評審給予一次性獎勵并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 ~1000元。
。ㄎ澹┢渌厥猹 除上面幾種形式之外,其他方面為公司經營活動做出特殊貢獻、付出超額勞動,均給予獎勵。例如:工作模范、優(yōu)秀員工、卓越貢獻獎等。獎勵金額在400-800 元。
第十一章 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包括工資的晉級和降級,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個別調整分為自然調整和崗位調整。
第三十五條 整體調整
由投資公司根據內實現的經濟效益,結合外部市場工資水平變化,對全公司工資水平做統(tǒng)一調整,這可以通過對基數的調整來實現。方式有二,一是調整每檔崗位工資,二是調整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 薪酬的晉級通道
為給不同崗位員工的薪酬提供合理的晉級空間,根據崗位性質將投資公司崗位劃分17檔。員工可以通過不同的通道實現薪酬的晉級。通過在職等內劃分不同的薪檔,為業(yè)績優(yōu)秀、技能持續(xù)提升的員工提供薪酬的晉級空間;當員工薪酬達到該職等所包含薪檔的上限時,需考慮通過崗位的晉升實現該員工薪酬的晉級。
第三十七條 自然調整
員工薪酬的自然調整采用積分累進制度。投資公司開放多條薪酬晉級通道,員工在不同的薪酬通道上獲取不同的分值,所得分值全部計入積分累進器,當總分累計到工資晉升標準時自然晉升一級,當累計到降級標準時自然降低一級。不同層次的員工設定不同的晉級標準和降級標準 員工在職等或層級內的晉級按累進積分直接晉級,當晉級到職等內薪檔或層級的最高檔時,員工若想晉升到高一級的崗位或層級,除累進積分達到積分標準外,還應符合新的崗位
或層級的任職資格 員工在職等的最低檔而積分累進積分達到降級標準的,按同等級差降級。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晉、降級分值標準 一般管理崗、行政輔助崗 中層管理崗位 高層管理崗位 晉級標準 20 30 40 降級標準-10-15-20 薪酬晉級通道由人力資源負責人根據投資公司實際提出調整建議和方案,經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確定,當前開放的薪酬通道如下:
。ㄒ唬┛冃В焊鶕䥺T工年終考核給與不同的分值 考評排名分值對照表
比例 15% 15% 40% 15% 15% 考核等級 優(yōu)秀 良好 中等/一般 合格 不合格 分值 25 15 5 0-3
。ǘ┆剳停焊鶕䥺T工內獲獎情況給與不同的分值 獎懲分值對照表
創(chuàng)新獎獎懲類別 伯樂獎 咨詢服務獎 投資獎勵 重大過錯 優(yōu)秀建議獎 分值 5 5 1~20 1~20-5~-20 其中咨詢服務獎,從事咨詢服務是每創(chuàng)純收入1萬元,獎4分。投資獎勵: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團隊所負責項目的年收益率水平在10%以上,每超出10%以上1個百分點每年獎2分。重大過錯: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團隊所負責項目虧損,每虧損1萬元扣2分。
(三)自然得分:對員工學歷提高、職稱晉升、工齡增長給與一定分值,不同情況給與不同得分值(參見得分表)。學歷分值表
學歷 分值
本科 2 碩研 4 博研 6 職稱分值表
職稱 中級 副高級 正高級
分值 3 4 5 工齡分值表
學歷 分/年 本科 3 碩研 4 博研 5
第三十八條 崗位變動調整
(一)職務升級,薪酬按新的崗位確定,一般適應新職務的最低一檔工資。
(二)對于降職使用的員工,按新崗位確定其薪酬水平。
第十二章 其他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 試用期工資標準 新入職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間按照學歷發(fā)放固定工資(參見《實習工資表》)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背景的碩士和博士畢業(yè)生實習工資水平提高30%,實習期間享有正式員工的同等福利,不參與績效考核。新調入員工試用期間的崗位工資按其所擔任崗位的崗位工資的80%確定,享有正式員工的同等福利,不參與績效考核,期滿合格后按全額崗位工資確定,參與績效考核。
實習工資表 學歷 實習工資(元)
大專 1000 本科 1500 碩研 1700 博研 2200
第四十條 病事假期間工資發(fā)放標準 經總經理批準請病事假者,根據請假天數在工資中進行相應的扣除。每月按照22.5個標準工作日計算,計算基數為固定工資。病事假工資扣除 = 請假天數 ×(固定工資÷22.5)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門負責解釋。本制度自07年2月起執(zhí)行,原相關規(guī)定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投資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了加強對外投資內部控制,規(guī)范對外投資行為,防范對外投資風險,保證對外投資的安全,提高對外投資的效益,根據《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基本規(guī)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本規(guī)范所稱對外投資,主要是指公司根據投資計劃進行的對外投資行為,包括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合營企業(yè)、聯營企業(yè)投資,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三條公司應當建立對外投資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對外投資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對外投資不相容崗位至少應當包括:
。ㄒ唬⿲ν馔顿Y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
。ǘ⿲ν馔顿Y的決策與執(zhí)行;
。ㄈ⿲ν馔顿Y處置的審批與執(zhí)行;
(四)對外投資績效評估與執(zhí)行。
公司的對外投資計劃由總經理負責,并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具體職責為:(一)編制公司年度對外投資報告并制訂公司下一年度發(fā)展及對外投資計劃,提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貫徹執(zhí)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關投資決策和資產處置決定。
。ǘ┪苫蛲扑]投資企業(yè)的董事、監(jiān)事、經營者、財務負責人,確認其任職資格。
。ㄈ⿲彶椤⑴鷾使就顿Y的全資、控股企業(yè)再投資方案。
。ㄋ模┚幹迫Y和控股投資企業(yè)經營者的年度經營目標,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進行評議、考核和獎懲。
。ㄎ澹⿲彶椴⒅笇顿Y企業(yè)的年度運營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zhí)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guī)定,在年度報告、中期報告中如實披露對外投資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及重大關聯交易須即時披露。
公司投資發(fā)展部門為對外投資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門和對外投資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具體職責為: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組織實施公司作出的資產經營和投資管理的各項決議。
(二)參與、分析、制訂投資企業(yè)的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產權轉讓等方案,經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ㄈ└鶕绢I導的要求,對公司投資的各個經濟實體的資產運作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研究,對其資產的安全性、可運作性,提出意見,供公司領導決策。
(四)根據公司年度目標體系,編制全資和控股企業(yè)經營者的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在總經理授權下組織有關部門對目標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查、清算及考核。
。ㄎ澹⿻騾f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投資的全資和控股企業(yè)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特定審計、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工作;投資企業(yè)資產評估報請國資委備案的,投資發(fā)展部負責上報材料的審核并轉報。
。┲贫ㄍ顿Y企業(yè)的重組、調整、規(guī)范、改制及建立適應市場的運營機制等方案,并參與或指導實施。
。ㄆ撸﹨⑴c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再投資方案進行論證及監(jiān)理,指導、協助企業(yè)實施。
。ò耍┴撠熍c招商辦、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有關政策,爭取并落實各項政策優(yōu)惠扶持。
。ň牛﹨⑴c公司新投資項目的方案論證、項目的調研和籌建、注冊登記等工作。
。ㄊ﹨R集公司各投資企業(yè)以及所屬企業(yè)再投資項目的資料,并對投資變動信息及時在內部網站披露。
。ㄊ唬┱莆詹(zhí)行政府主管部門有關上市公司對外投資的信息披露各項規(guī)定,對公司有關對外投資項目提出規(guī)范操作的意見,并按規(guī)定予以信息披露。
。ㄊ┴撠煿景l(fā)行證券再融資工作,編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報告,并掌握項目實施進度,按規(guī)定予以信息披露。
。ㄊ┴撠熎鸩莨緦ν馔顿Y情況報告,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真實、完整、及時、公平地向公眾披露。
。ㄊ模⿲π枰径聲蚬蓶|大會決議的投資項目,負責提交項目投資預案供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策。
公司財務部為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職責為:
(一)根據公司決策層的指示,參與對有關收購、兼并、新設、承包、托管等項目投資行為的財務論證,以避免或控制風險。
。ǘ⿲θY、控股的投資企業(yè)及再投資企業(yè),按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建立財務核算體系,并規(guī)范所投資企業(yè)的財務管理。
(三)按國家財務管理規(guī)定,組織中介審計機構對投資企業(yè)財務報表的審計和合并。
。ㄋ模┌磭矣嘘P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關規(guī)定,對公布的財務報告中有關對外投資有關資料的信息匯總,并提供信息披露資料。
公司內部審計部為對外投資內審監(jiān)督部門,具體職責為:
。ㄒ唬└鶕緦ν馔顿Y情況,對全資和控股企業(yè)進行定期、專項、經營者離任等內部審計,并配合中介審計機構對投資企業(yè)進行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
。ǘ┱莆展就顿Y企業(yè)的再投資情況,對再投資企業(yè)的經營情況和風險情況進行調研,并提出處置意見。
。ㄈ⿲χ薪閷徲嫏C構預審中提出的問題,督促投資企業(yè)或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第四條公司的投資發(fā)展部辦理對外投資業(yè)務。辦理對外投資業(yè)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掌握金融、投資、財會、法律等方面的專業(yè)知識。
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對外投資業(yè)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第五條公司對外投資實行分級授權的決策體系,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按照不同的權限對投資進行審批,其中股東大會是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
。ㄒ唬┩顿Y金額未達到董事會審批標準的對外投資項目,由公司總經理決定;(二)以下投資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審批: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5%以上,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yè)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yè)收入的5%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5、交易產生的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三)以下投資事項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50%以上,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yè)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yè)收入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0萬元;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萬元;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0萬元;
5、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萬元。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公司在連續(xù)12個月內發(fā)生的上述交易標的相關的同類交易應累計計算。
若所涉及的資產總額或者成交金額在連續(xù)十二個月內經累計計算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需要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若上述購買或者出售股權的行為將導致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fā)生變更的,該股權對應公司的.全部資產和營業(yè)收入視為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和與交易標的相關的營業(yè)收入。
對于達到上述標準的交易,若交易標的為公司股權,公司應當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對交易標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截止日距協議簽署日不得超過六個月;若交易標的為股權以外的其他資產,公司應當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距協議簽署日不得超過一年。
公司對外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或者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可以分期繳足出資額的,應當以協議約定的全部出資額為上述計算標準。
第六條公司根據對外投資類型制定相應的業(yè)務流程,明確對外投資中主要業(yè)務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員、風險點和控制措施等。
公司投資的業(yè)務流程為:
(一)根據投資意向,由公司投投資發(fā)展部組織起草項目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方案,提交公司該項目分管領導初步審核。
(二)投資方案提交總經理審核,并根據投資項目的授權范圍分別由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
。ㄈ╉椖恳坏┐_定,由分管領導組織該項目的洽談和實施,并由投資發(fā)展部負責起草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法律文件,提交分管領導審核;涉及資產審計、評估及收、付款的由公司財務部配合;涉及人事管理的由公司人事部配合;涉及對外信息披露的由公司投資發(fā)展部辦理。
。ㄋ模┕就顿Y發(fā)展部負責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資產評估、相關部門備案、產權交易、驗資等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等。
對實際發(fā)生的對外投資業(yè)務,公司應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各環(huán)節(jié)業(yè)務的開展情況,加強內部審計,確保對外投資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投資發(fā)展部負責建立對外投資信息檔案,并加強對審批文件、投資合同或協議、投資方案書、對外投資處置決議等文件資料的管理,明確各種文件資料的取得、歸檔、保管、調閱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三章對外投資可行性研究、評估與決策控制
第七條公司應當編制對外投資項目建議書,由投資發(fā)展部對投資建議項目進行分析與論證,對被投資公司資信情況進行盡責調查或實地考察,并關注被投資公司管理層或實際控制人的能力、資信等情況。對外投資項目如有其他投資者,應當根據情況對其他投資者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解或調查。
第八條公司應當由投資發(fā)展部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重點對投資項目的目標、規(guī)模、投資方式、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等作出評價。
第九條公司應當由內審部門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獨立評估,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當全面反映評估人員的意見,并由所有評估人員簽章。對重大對外投資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獨立評估。
第十條公司應當根據經股東大會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按照職責分工和審批權限,對投資項目進行決策審批。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和有關規(guī)定對所屬公司對外投資項目進行審批時,應當采取總額控制等措施,防止所屬公司分拆投資項目、逃避更為嚴格的授權審批的行為。子公司的對外投資納入公司對外投資管理。
企業(yè)因發(fā)展戰(zhàn)略需要,在原對外投資基礎上追加投資的,仍應嚴格履行控制程序。
第四章對外投資執(zhí)行控制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制定對外投資實施方案,明確出資時間、金額、出資方式及責任人員等內容。對外投資實施方案及方案的變更,應當經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員審查批準。
對外投資業(yè)務需要簽訂合同的,應當征詢公司法律顧問或相關專家的意見,并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準后簽訂。
第十三條以委托投資方式進行的對外投資,應當對受托公司的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進行調查,簽訂委托投資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指定財務部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掌握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和現金流量,定期組織對外投資質量分析,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決策層和投資決策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公司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向被投資公司派出董事、監(jiān)事、財務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對派駐被投資公司的有關人員建立適時報告、業(yè)績考評與輪崗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應當加強投資收益的控制,投資收益的核算應當符合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和準則的規(guī)定,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應當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嚴禁賬外設賬。
第十七條公司應當加強對外投資有關權益證書的管理,指定投資發(fā)展部保管權益證書,建立詳細的記錄。未經授權人員不得接觸權益證書。財務部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與投資發(fā)展部清點核對有關權益證書。
被投資公司股權結構等發(fā)生變化的,公司應當取得被投資公司的相關文件,及時辦理相關產權變更手續(xù),反映股權變更對本公司的影響。
第十八條公司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與被投資公司核對有關投資賬目,保證對外投資的安全、完整。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加強對投資項目減值情況的定期檢查和歸口管理,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和審批程序,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公司會計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投資項目減值準備需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計提,重大減值準備的計提必須經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章對外投資處置控制
第二十條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與核銷,應當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并履行相關審批手續(xù)。
對應收回的對外投資資產,要及時足額收取。
轉讓對外投資應當由財務部會同投資發(fā)展部合理確定轉讓價格,并報授權批準部門批準;必要時,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評估。
核銷對外投資,應當取得因被投資公司破產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資的法律文書和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公司財務部應當認真審核與對外投資處置有關的審批文件、會議記錄、資產回收清單等相關資料,并按照規(guī)定及時進行對外投資處置的會計處理,確保資產處置真實、合法。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后續(xù)跟蹤評價管理制度,對公司的重要投資項目和所屬公司超過一定標準的投資項目,由公司內審部門有重點地開展后續(xù)跟蹤評價工作,并作為進行投資獎勵和責任追究的基本依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中“以上”、 “超過”包括本數。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如發(fā)生與國家政策、法規(guī)相抵觸時,應從其法規(guī)、政策。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投資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宣傳推介行為,完善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fā)與公布流程,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其他適用法規(guī))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jiān)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包括宣傳推介材料的制作、分發(fā)人員、具體從事宣傳推介的人員及相關業(yè)務責任人等。
第三條公司及業(yè)務人員開展宣傳推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本辦法的規(guī)定及基金銷售協議的規(guī)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履行說明義務,合理的注意義務,承擔特定對象調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資者確認等相關責任。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推介。
第四條公司暫不采用互聯網媒介在線向投資者推介私募產品,如有業(yè)務需要進行業(yè)務拓展的,相關程序另行規(guī)定。
第五條為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注重對行業(yè)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公司開展宣傳推介材料相關活動應遵守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在涉及基金業(yè)績表述等內容時,要全面揭示基金的過往運作情況,不得進行選擇性陳述,對投資人形成誤導。
2、準確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與基金合同相符。
3、審慎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應遵從審慎性原則,不得夸大基金業(yè)績、不得預測或模擬過往業(yè)績,不得使用沒有可靠數據來源的材料等。
第六條從事基金宣傳推介活動的人員應取得基金從業(yè)資格,熟悉基金運作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等,具有相應的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素養(yǎng)。
第二章宣傳推介行為
第七條公司市場銷售部門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開出版資料;
2、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3、未經邀約面向公眾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4、海報、戶外廣告;
5、電視、電影、電臺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6、公共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7、未設置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8、未經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電話、短信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9、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和中國基金業(yè)協會自律規(guī)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八條公司相關部門及其從業(yè)人員推介公司產品時,禁止以下行為:
1、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yè)績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guī)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表述;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惡意貶低同行;
7、允許非本機構雇傭的人員進行推介;
8、推介非本機構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和中國基金業(yè)協會自律規(guī)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公司可以合法公開宣傳的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fā)展戰(zhàn)略、投資策略以及由中國基金業(yè)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基金產品的推介內容。
第三章宣傳推介材料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fā)與公布,包括宣傳推介材料內容的撰寫和形式的確定、宣傳推介材料分發(fā)與公布的方式、時間及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fā)與公布的相關審核流程等。
第十一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在制作、分發(fā)與公布宣傳推介材料時,首先要嚴格自律管理;產品部負責對宣傳推介材料的合規(guī)性進行審核,并對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fā)與公布實施監(jiān)督。
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內容應當如實披露基金產品的基本信息,與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應當向投資者特別說明。
第十二條公司制作的宣傳推介材料應與基金合同主要內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推介材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稱和基金類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碼等基本信息及概況描述;
3、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稱(如無,應以顯著字體特別標識);
4、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概況;
5、私募基金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情況;
6、私募基金的風險揭示;
7、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信息;
8、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9、私募基金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10、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11、明確指出該文件不得轉載或給第三方傳閱;
12、中國基金業(yè)協會規(guī)定的其他內容。
在宣傳推介材料中,應當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資者揭示風險,確保推介材料中的相關內容清晰、醒目。
第十三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附有統(tǒng)計圖表的,應當清晰、準確;提及第三方專業(yè)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的名稱及評價日期。
第十四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引用公司或旗下基金產品獲得的獎項,應當引用業(yè)界公認比較權威的獎項,且應當避免引用3年前的獎項。
第十五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含有明確、醒目的風險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了解基金的.具體情況。有足夠平面空間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規(guī)定的必備內容的風險提示函。
第十六條在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積極培養(yǎng)投資人的長期投資理念,注重對行業(yè)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
第十七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登載過往業(yè)績,基金管理人應當特別聲明,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
第十八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行業(yè)公認的準則計算基金的業(yè)績表現數據。
第十九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引用的統(tǒng)計數據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并注明出處,不得引用未經核實、尚未發(fā)生或者模擬的數據。
產品宣傳推介材料應載明,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使用、更改、變相使用我司發(fā)布的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條宣傳推介材料的內部審核流程:
1、宣傳推介材料經撰寫人撰寫完成后,提交本部門負責人初步審核;
2、初審無異議后提交公司風控部門進行合規(guī)性審核;結合合規(guī)部門的修改意見,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確認;
3、將合規(guī)部門確認后的定稿提交分管銷售業(yè)務與合規(guī)業(yè)務的高管確認,并簽署合規(guī)審查意見書。
第二十一條公司產品部應當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內容負責,確保分發(fā)、公布的材料與備案的材料一致。公司銷售部門應當審查銷售募集機構使用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不得通過無基金銷售資格的機構銷售公司產品或宣傳推介基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分發(fā)的宣傳推介材料進行及時的整理、備份和歸檔等。
第二十四條如某些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或制度等未明確做出相關規(guī)定的,應從維護投資者利益和推動基金行業(yè)更健康發(fā)展的角度,遵從相關原則,按照嚴格標準執(zhí)行。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風控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經公司總裁辦審批通過,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投資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規(guī)范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投資、擔保,使投資、擔保行為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規(guī)避和減少決策風險,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大連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
本制度的決策行為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ǘ┚S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爭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符合國家行業(yè)政策,發(fā)揮和加強公司的競爭優(yōu)勢;
。ㄋ模┎扇徤鲬B(tài)度,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對實施過程進行相關的風險管理,兼顧風險和收益的平衡;
(五)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必要時咨詢外部專家。
第一章:投資管理制度
第二條投資行為:本制度所稱投資是指為獲取未來收益而預先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實物或出讓權利的行為
企業(yè)的對外投資按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
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第三條投資權限:短期投資可由總經理審定并批準執(zhí)行,但金額超過200萬以上600萬以下的必須報董事會批準,超過600萬的,由股東大會三分之二股東通過;長期投資一律由總經理審定,上報董事會批準,金額超過600萬以上的,由股東大會三分之二股東通過。
第四條投資前應成立投資項目管理小組.管理小組由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和相關專家組成,投資項目上必須有管理小組負責人的簽字。
第五條公司對外短期投資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充分利用企業(yè)閑置資金,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企業(yè)資產的15%
第六條公司對外進行長期投資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但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30%。
第七條投資管理:短期投資由投資項目管理小組適當做出投資報告說明可行性;進行長期投資之前,應由投資項目管理小組進行投資立項的前期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資環(huán)境、投資機會、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的分析。對每一個投資項目方案,均應編制預期現
1.投資方案的凈現值
2.投資方案的內部報酬率
3.投資方案的回收期
投資項目小組應將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公司章程規(guī)定需報經公司董事會的,經董事會討論后,由董事長簽字生效。公司章程規(guī)定由股東大會決金流量表,通過考核以下指標,篩選出最佳投資方案:會議的,股東大會三分之二股東數通過。
第八條公司投資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制,項目負責人為投資項目的責任人,由公司總經理任命。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應按已批準的項目投資實施方案,制定項目投資實施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規(guī)定和要求實施。
第二章:擔保管理制度
第十條擔保行為:本制度所述的對外擔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為債務人對于債權人所負的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公司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一條擔保權限:公司應嚴格控制為他人提供擔保,必須提供擔保的事項需按照決策權限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股東大會可以在不違反現有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決定公司一切擔保事項。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外擔保一般可由董事會作出決議,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下列情形:
一:公司對外擔?傤~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為資產負債率超過5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三: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四:公司在一年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30%的
第十三條為減小企業(yè)風險,由董事會做出擔保決議的,必須由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三分之二通過;由股東大會做出擔保決議的,必須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三分之二通過
第十四條擔保管理:任何擔保均應訂立書面合同,并應按照公司內部管理規(guī)定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未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總經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六條擔保決策做出前,應當充分掌握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對該擔保事項的利益和風險進行詳盡分析,編制風險評價報告,提交公司相關決策部門
第十七條擔保合同訂立后,應及時通報董事會秘書、財務部門等。
第十八條擔保合同應當定期匯總,編制擔保清單,并定期跟蹤被擔保企業(yè)的經營狀況。
第十九條當出現被擔保人債務到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是被擔保人破產、清算、債權人主張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等情況時,公司有義務及時了解被擔保人的債務償還情況,并在知悉后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二十條公司為債務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向債務人追償,并將追償情況及時披露。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總經理或其他人員未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越權簽訂的擔保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害的,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公司對擔保事項的信息披露違反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投資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發(fā)票管理,維護經濟秩序,有利于公司經濟核算,根據財政部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fā)票種類。目前,我公司須使用的發(fā)票共有四種:
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工商企業(yè)資金往來專用發(fā)票
3.商業(yè)零售稅票
4.服務業(yè)統(tǒng)一發(fā)票
第三條發(fā)票的管理
1.發(fā)票須由資金財務部指定專人保管,所有發(fā)票應一律視同現金妥善保管。
2.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根據國家現行規(guī)定,每本發(fā)票使用時間為兩個月(兩個自然月份),過期即應注明作廢,上稅務部門購領新發(fā)票時應攜帶舊發(fā)票以備查驗。
第四條發(fā)票的使用范圍
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適用于購貨方為一般納稅人,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各類物資的銷售。
2.商業(yè)零售發(fā)票,適用于購貨方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或直接消費者,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各類物資的'銷售。
3.資金往來發(fā)票,適用于往來款項(如預收款、借款、還款、投資收益等)資金收妥的憑據,不可作為報銷憑證使用。
4.服務業(yè)專用發(fā)票,適用于咨詢、代理等提供服務業(yè)務的各項收入。以上發(fā)票不得超范圍使用。
第五條發(fā)票的使用要求
1.字跡清楚,不得涂改。
2.項目填寫齊全,內容正確無誤。
3.不得拆本使用發(fā)票。
4.匯總填開專用發(fā)票,必須附有銷售方開具并加蓋發(fā)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購貨方應索取銷貨清單一式二份,分別附在發(fā)票聯和抵扣聯之后。
5.銷售貨物并開具專用發(fā)票后,發(fā)生退貨或銷售折讓,若購買方未作帳務處理,須將原發(fā)票聯和稅款抵扣聯退還銷售方,作廢處理。屬于銷售折讓的,銷貨方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開專用發(fā)票;若購買方已作帳務處理無法退回原發(fā)票,購買方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位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開具紅字發(fā)票的合法依據,銷售方收到證明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
第六條罰則。對發(fā)票違章行為的直接責任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及國家、地方政府相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七條本辦法由資金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由中國陽光總裁辦公會決定修改與補充。
第九條本辦法自總裁辦公會批準,總裁簽發(fā)之日起公布、實施。
投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各類投資理財行為,促進投資理財行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等,參照中國銀監(jiān)會等七部委下發(fā)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制度》,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及分支機構,從事投資理財業(yè)務活動,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業(yè)務是指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融資咨詢、投資顧問、資金中介等行為。
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類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投資理財類業(yè)務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業(yè)。
第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xù)審慎經營模式。
第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yè)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為客戶保密,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業(yè)務無關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yè)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由各級政府實施屬地管理。
各縣(市、區(qū))政府、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是本轄區(qū)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范處置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市政府成立市投資理財類業(yè)務監(jiān)管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級聯席會議),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政策制訂和督導檢查工作;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銀監(jiān)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市金融辦為牽頭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和調度。
各縣(市、區(qū))政府、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縣級聯席會議),負責本轄區(qū)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管理與服務。
第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建立行業(yè)自律組織,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督促會員單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依法合規(guī)經營,并自覺接受市級聯席會議的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十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
(三)主要負責人應具備金融、信貸、擔保、投資或理財從業(yè)經歷。
(四)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
第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其實收資本金必須為貨幣資金,并且一次性繳付。
第十二條企業(yè)法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三)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五)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條自然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二)堅持股東本地化原則,本轄區(qū)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則上不吸收市外股東入股。
(三)有持續(xù)出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四)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和投資理財從業(yè)經歷,熟悉國家、省市有關投資理財行業(yè)的各項規(guī)定。
第十四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向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投資理財類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和業(yè)務范圍等事項。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五)法人股東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個人股東的個人信用報告、資金來源證明;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基本情況。
(七)營業(yè)場所證明材料。
(八)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工商部門收到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申請后,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查,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并及時告知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第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工商部門批準后,提交聯席會議重新備案: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住所。
(四)調整業(yè)務范圍。
(五)變更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
(六)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七條市轄區(qū)內投資理財類公司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在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需按新設立公司的要求向擬設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部門提交文件資料。原則上不允許市轄區(qū)外投資理財類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嚴重危害市場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解散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應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債務清償計劃及時償還有關債務。縣級聯席會議監(jiān)督其清算過程。
第三章業(yè)務范圍
第二十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yè)務:
(一)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二)融資咨詢業(yè)務。
(三)投資顧問業(yè)務。
(四)資金中介業(yè)務。
(五)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其他經營業(yè)務。
第二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fā)放貸款。
(三)受托發(fā)放貸款。
(四)受托投資。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非法活動。
第四章經營規(guī)則和風險控制
第二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guī)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配備或聘請經濟、金融、法律、技術等方面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yè)人才。
第二十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yè)財務規(guī)則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所收取的各種費用,可根據項目的風險程度,與當事人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當事人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建立業(yè)務關系,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債權人應當建立債務人相關信息的交換機制,加強對債務人的信用輔導和監(jiān)督,共同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每季度將公司治理情況、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資本金構成及運用情況、業(yè)務開展情況等信息報送至當地金融管理部門。
第五章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市級聯席會議對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履行以下監(jiān)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起草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監(jiān)督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信息統(tǒng)計工作。
(三)指導全市投資理財類行業(yè)自律組織建設。
第三十條明確市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市金融辦負責搞好組織協調;市工商局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有關部門移交和群眾舉報的涉嫌犯罪線索,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jiān)會監(jiān)管分局負責對涉及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投資理財業(yè)務活動的監(jiān)管,及時向聯席會議反饋有關監(jiān)測情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經營活動的監(jiān)管,其中對有合法手續(xù)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工商局負責監(jiān)管和查處;對無合法手續(xù)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公安局負責查處。
第三十一條各縣(市、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聯席會議負責轄區(qū)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范與處置,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審核備案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設定業(yè)務范圍。
(二)負責對投資理財類公司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qū)投資理財類公司重大風險事件的報告和應急管理,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市級聯席會議報告本轄區(qū)投資理財類行業(yè)的重大風險事件和處置情況。
第三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企業(yè)年度檢驗制度》的規(guī)定及時向工商部門報送經營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合法合規(guī)報告等文件和資料;提交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工商部門審核后抄送縣級聯席會議其他部門。
第三十三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jiān)管需要,有權要求投資理財類公司提供專項資料,或約見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管談話,要求就有關情況進行說明或進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jiān)管需要,每半年對轄內投資理財類公司現場檢查一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資理財類公司出示檢查通知書和相關證件。
第三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發(fā)生風險案件,金額可能達到其凈資產5%以上的投資損失,以及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涉及嚴重違法、違規(guī)等重大事件時,縣級聯席會議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向市級聯席會議報告。
第三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經營活動涉嫌違規(guī)經營的,由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行政執(zhí)法機關應及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符合立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公安機關可以邀請檢察機關介入偵查。
第三十七條行政執(zhí)法人員、貪贓枉法、或者玩忽職守,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市金融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投資管理制度11
為使車輛管理統(tǒng)一、調度合理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建檔。除行車執(zhí)照、保險卡等必須隨車附帶的資料由駕駛員隨車攜帶保管外,其余車輛資料均由行政部保管。如該車轉讓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xù),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年審記錄由駕駛班長負責。
二、車輛管理
1、為加強管理,應對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具體管理人和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確定。
2、公司車輛應隨時做好保潔,每次出車后,駕駛員應及時整理車內衛(wèi)生,做到干凈、整潔,駕駛員若使用非自己定點管理的車輛也應及時清洗保潔。
4、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yǎng)由駕駛班長統(tǒng)一安排、管理。
三、派車管理
1、除公司副總可直接調度本人公務專車外,其他員工用車一律執(zhí)行派車審批手續(xù)或行政部口頭通知;無派車手續(xù),駕駛員不得出車,擅自出車,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2、公司普通員工市區(qū)內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交汽車或輕軌,確需公務出行用車,須提前半天提出用車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統(tǒng)籌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或行政部經理口頭通知出車;主城區(qū)以外的長途出行,需經總公司分管行政副總或董事長同意方可派車。
四、加油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辦理加油充值卡,由專人在公司指定的兩個加油站進行充值加油,即主城區(qū)的李家花園加油站,xx的外河壩加油站。
2、原則上公司總部在主城區(qū)的車輛只能在李家花園加油站加油;公司總部來往xx的車輛可在上述兩個加油站進行加油;xx項目部的車輛只能在外河壩加油加油。
3、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統(tǒng)一保管,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駕駛員應于每次加油后即刻歸還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記手續(xù)。登記時粘貼加油小票并需注明加油時間、加油數量、車牌、經辦人。
4、駕駛員在出差途中若需加油,由隨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現金加油或由職務最高的人員負責現金加油。
五、車輛外借
1、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車輛不得外借。
2、車輛外借歸還后,定車駕駛員應及時檢查車況及有無交通違章未處理的'情況,同時駕駛班長要做好監(jiān)交工作,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六、使用責任
1、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導致的一切罰款及其他處罰,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2、駕駛員非經公司安排自行將其負責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而發(fā)生違規(guī)、違法、車損等罰款或維修費用,由該車的駕駛員負責賠償。
3、若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對保險公司未賠付的經濟損失全額承擔。
4、車輛如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fā)生,駕駛員除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外,須即刻與駕駛班長和行政部聯絡,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若車輛發(fā)生事故后,駕駛無法提供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4、駕駛員出車后應停放回公司車庫或公司指定停車點,原則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停放。如未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發(fā)生的停車費不予報銷;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的,由責任人按實際維修費用或被盜車輛折舊凈值進行賠償。
七、費用報銷
1、公司車輛因公外出發(fā)生的停車、路橋等行車費用,實報實銷。
八、維修保養(yǎng)
1、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年審由駕駛班長統(tǒng)一安排辦理。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和維修。
2、駕駛員應隨時留意車況,一旦發(fā)現異常,須及時向駕駛班長反映,專職駕駛員還需及時向專車使用領導匯報。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xx日起執(zhí)行,20xx年7月xx日修訂。
投資管理制度12
國家將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由撥款制改為有償使用貸款制,是我國建國30多年來在基本建設投資管理體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這項改革對于充分發(fā)揮投資效益,刺激企業(yè)增強時間觀念、資金周轉觀念、利息觀念、投入產出觀念,促進企業(yè)通過內涵擴大再生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推動作用。但是,林業(yè)企業(yè)有其自己的特點和內在的規(guī)律。因此,林業(yè)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應從我國林業(yè)特點出發(fā),應從我國林業(yè)現狀出發(fā),應從林業(yè)企業(yè)現有生產力發(fā)展水平出發(f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適應于林業(yè)發(fā)展的改革方案。而完全套用一般性工業(yè)企業(yè)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辦法,顯然是不相適應的,F就林業(yè)實行“撥改貸”投資管理制度談幾點意見和建議,供參考。
一、“撥改貸,制度和我國林業(yè)的特點是不相適應的
林業(yè)企業(yè)同其它一般性工業(yè)企業(yè)一樣生產著有形的、可用貨幣形式表現的、用來進行商品交換的工業(yè)產品,同時還創(chuàng)造著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因此,林業(yè)生產的最終目的不完全是商品生產。創(chuàng)造有形產品的投入,可通過商品交換收回,而林業(yè)企業(yè)所創(chuàng)造的生態(tài)效益、社會效益卻不能作為商品進行交換,從而不能得以實現。林業(yè)企業(yè)是一個綜合性的企業(yè),與工、農業(yè)企業(yè)既有聯系又有區(qū)別。作為林業(yè)生產的主要勞動對象森林資源是可以再生的,這是林業(yè)的突出特點。但是,森林資源的再生產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這漫長的生長周期中,林木不可能隨時參加商品交換,取得補償,而又必須不斷地投入。還由于我國沒有建立林價制度,因此形成了森林資源再生產周期長、投入多、效益低的特點。由于我國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及林業(yè)生產的特點,決定了建設一個林業(yè)企業(yè)不僅僅是單純的企業(yè)自身建設,而是伴隨林業(yè)企業(yè)的建設還要相應地建設一個完整的林區(qū)社會。據測算,建設一個大中型林業(yè)森工企業(yè),其社會性建設項目就占林業(yè)企業(yè)總體投資的10%左右。建成投產后企業(yè)每年還要拿出實現利潤的30%來支付這些社會性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這是林業(yè)企業(yè)社會負擔重的特性。企業(yè)經濟效益提高的最主要途徑是靠擴大再生產,增加產品產量來實現的。而林業(yè)企業(yè)卻不能通過此途徑來提高經濟效益。因為《森林法》明確規(guī)定了用材林的消耗量要低于生長量,實行限量采伐,以確保我國森林資源再生產實行良性循環(huán)。這就規(guī)定了林業(yè)企業(yè)只能在一定木材生產量的前提下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從而也就相對地固定了企業(yè)的經濟效益,也就形成了林業(yè)企業(yè)經濟效益相對固定性的特點。
二、“撥改貸”制度同我國林業(yè)現狀不相適應
我國是一個森林資源比較貧乏的國家,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大力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是我國林業(yè)生產的首要任務和主要生產目的。從我國整個林業(yè)企業(yè)現狀來看,70%是老林業(yè)企業(yè)。雖然這些企業(yè)上交國家的利稅早已超過了國家給企業(yè)的投資,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于歷史和客觀的原因,造成了目前森林過伐嚴重,生產、生活項目大量欠帳,部分企業(yè)已到了連簡單再生產都難以維持的資源危機和經濟危困的局面。這些企業(yè)正是急需補還建設欠帳,休養(yǎng)生息。增強發(fā)展后勁的時候,而實行了“撥改貸”制度后,一方面按國家現行的貸款政策對無經濟效益企業(yè)不給予貸款,企業(yè)生產力得不到恢復;另一方面,國家即使給予貸款,企業(yè)也是無法償還的。新開發(fā)的林業(yè)企業(yè)從表面上看是有一定的經濟效益的,但是,這是由于在木材銷售成本中不包含原料費用,也就是說林業(yè)企業(yè)所創(chuàng)造的利潤很大部分是靠無償使用國家的森林資源而獲得的。而且,就是這部分收入也都被企業(yè)的社會負擔、上級管理、補貼該林區(qū)其它老企業(yè)虧損等項目吃掉,所剩無幾。按現行國家對林業(yè)的經濟政策和還款辦法,對一個大中型企業(yè)的建設資金獨立測算,一般要在20年左右的時間才能還清本息。而國家規(guī)定貸款的還款期不得超過15年,企業(yè)勢必會將自有資金的大部分用于還款。這樣15年后,企業(yè)將重新走到經濟危機的老路上。
三、實行“撥改款”制度將加劇林業(yè)生產的短期行為
林業(yè)企業(yè)作為木材生產經營者,由于受林業(yè)特點的影響和經濟體制上的缺陷,缺期行為一直存在于企業(yè)的生產和經營中。實行“撥改貸”制度將進一步刺激企業(yè)輕視營林生產,把精力和資金轉向木材或經濟效益較高的生產中去,大大地影響森林資源的生產。林業(yè)企業(yè)的建設工期由于受客觀條件以及國家財力的限制是比較長的;還由于我國目前的林業(yè)生產經營比較粗放,生產能力的形成彈性是比較大的,以及各項經濟制度的不健全。因此,實行“撥改貸”制度后,將造成企業(yè)建設上的短期行為,如盲目貸款,注重生活項目的建設,輕視生產項目的建設,建設布局不合理,損失浪費嚴重等!瘜嵭小皳芨馁J”也將加劇林業(yè)企業(yè)木材生產上的短期行為。企業(yè)為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只顧本企業(yè)利益,不顧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打亂合理的`布局,甚至想方設法超采超伐,造成森林資源消長比例失調。綜上所述,“撥改貸”投資管理制度既不適應林業(yè)的特點也不符合林業(yè)的現狀,都是不相適應的。這項制度的實施給企業(yè)在經濟上套上了一道枷鎖,影響了林業(yè)生產的發(fā)展。
四、幾點建議
1。我國是一個貧林國家,發(fā)展林業(yè)應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就我國林業(yè)現狀來看,靠林業(yè)自身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靠國家對林業(yè)的扶植,給予一系列的優(yōu)惠政策,世界上許多林業(yè)發(fā)達國家都是在財政上對林業(yè)給予支持的,我國為扶植林業(yè)的發(fā)展,也給予了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但是,目前我國還是一個林業(yè)落后的國家,需要國家繼續(xù)扶植。因此,建議國家對林業(yè)的基本建設投資仍然實行撥款制,采取指令性計劃管理。
2。任何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因此,建議國家建立征收林業(yè)稅制度,以保證林業(yè)發(fā)展所需的建設資金。
3。鑒于國家財力較為困難,建議國家還可采取撥貸結合的辦法,將林業(yè)建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分開,對有經濟效益的項目實行有償使用,采取貸款制度,對非經營性的項目實行撥款制度。
4。價格和價值的背離,一直影響著林業(yè)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林業(yè)是一個特殊行業(yè),如果實行貸款制度,建議國家在木材產品的價格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即放開價格的政策。這樣一方面遵循了價值規(guī)律,使企業(yè)增強生產發(fā)展的活力,提高企業(yè)的還款能力,另一方面可抑制木材市場供大于求的矛盾,叢而達到控制森林資源消耗,進而擴大森林資源的目的。
投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物產中大公用環(huán)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huán)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huán)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物產環(huán)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tǒng)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tài)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fā)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huán)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yè)(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fā)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jiān)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huán)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huán)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tǒng)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huán)節(jié)、危險生產與作業(yè)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fā)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yè),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yè)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huán)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zhàn)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fā)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jiān)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tài)跟蹤工作和后續(xù)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fā)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yè)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yè)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fā)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qū)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qū)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qū)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jiān)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fā)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guī)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fā)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tǒng)一指揮,并持續(xù)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fā)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huán)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yè)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yè)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投資管理制度14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對外投資活動的管理,規(guī)范公司的投資行為,保證對外投資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防范投資風險,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稱投資,是指本公司對外進行的投資行為,即本公司將貨幣資金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3條按照投資期限的長短,公司對外投資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1、短期投資指公司購入的能隨時變現且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
2、長期投資主要指投資期限超過1年,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各種投資,包括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和其他投資等,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類型。
(1)公司獨立興辦的企業(yè)或獨立出資的經營項目。
。2)公司出資與其他境內、外獨立法人實體、自然人成立合資、合作公司或開發(fā)項目。
(3)參股其他境內、外獨立法人實體。
(4)經營資產出租、委托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
第4條對外投資的原則如下。
1、遵循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
3、投資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的發(fā)展。
4、效益優(yōu)先。
第2章對外投資的職責分工
第5條公司董事會為對外投資的決策機構,對公司的對外投資作出決策。
第6條公司成立投資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各分管副總及相關部門經理組成,負責統(tǒng)籌、協調和組織對外投資項目的分析和研究,為決策提供建議。
第7條公司投資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小組,主要負責投資委員會決策的前期準備工作,對新的投資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和審核,形成立項意見書,提出投資建議。
第8條投資評審小組由投資分管副總任組長,負責對新項目實施的人、財、物進行計劃、組織、監(jiān)控,并應及時匯報投資進展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等。
第9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對外投資管理相關事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尋找、收集對外投資的信息和相關建議。
2、配合投資評審小組對新的投資項目進行評審,提出投資建議。
3、負責將公司對外投資預算納入公司整體經營預算體系。
4、辦理出資手續(xù)、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出資證明文件管理等工作。
5、負責對股權投資、產權交易、公司資產重組等重大活動進行項目監(jiān)管。
第10條公司法務部人員負責對外投資項目協議、合同和重要相關信函、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與審核工作。
第11條公司高層領導、管理人員、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均可以提出書面的.投資建議或信息。
第3章對外投資審批程序
第12條投資項目審核和審批原則。
1、符合國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2、經濟效益良好。
3、資金、技術、人才、原材料有保證。
4、法律手續(xù)完善、上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5、與公司的投資能力相適應。
第13條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如下圖所示。
第14條公司財務部負責按照短期投資類別、數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及時登記入賬,并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第15條涉及證券投資的,公司必須執(zhí)行嚴格的聯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操作,且證券投資作業(yè)人員與資金、財務管理人員分離,相互制約,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投資資產,任何投資資產的存入或取出必須由相互制約的兩人聯名簽字。
第16條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的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17條公司財務部需定期與董事會核對證券投資資金的使用及結存情況,應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賬。
第4章長期投資過程管理
第18條投資項目應與被投資方簽訂投資合同或協議,長期投資合同或協議須經公司法務部律師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正式簽署。
第19條公司對長期投資項目管理實行投資、經營和監(jiān)管相結合,公司按照投資項目管理方式指定項目負責人。
第20條投資委員會根據公司確定的投資項目編制投資開發(fā)計劃,對項目實施進行指導、監(jiān)督與控制,參與投資項目審計、終(中)止清算與交接工作,并進行投資評價與總結,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董事會。
第21條財務部需協同投資項目負責人按長期投資合同或協議規(guī)定投入現金、實物或無形資產。
第22條公司投入實物必須辦理實物交接手續(xù),并經實物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同意。
第23條投資項目負責每季度人需對投資項目的進度、投資預算的執(zhí)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況、經營狀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匯制報表,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24條項目在投資建設執(zhí)行過程中,可根據實施情況的變化合理調整投資預算,投資預算的調整需經原投資審批機構批準。
第25條審計人員應依據其職責對投資項目進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行為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要求有關部門糾正和完善,對重大問題提出專項報告,提請投資委員會討論處理。
第5章投資評價與責任
第26條公司財務部、投資委員會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投資結果進行評價。
第27條投資項目負責人對投資項目存在問題故意隱瞞不報的,一經發(fā)現,公司將追究其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8條投資項目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當致使公司資產流失、嚴重虧損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29條因投資項目決策失誤或審查、把關不嚴,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30條因投資項目的主管副總、負責人、監(jiān)督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損失的,公司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第6章投資轉讓與收回
第31條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公司規(guī)定,該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yè))無法繼續(xù)經營。
4、合同規(guī)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fā)生時。
第32條發(fā)生或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轉讓對外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連續(xù)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本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33條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國家與公司的有關轉讓投資規(guī)定辦理。
第34條批準處置對外投資的程序與權限與批準實施對外投資的程序與權限相同。
第35條財務部負責做好投資收回和轉讓的資產評估工作,防止公司資產的流失。
第7章投資財務管理及審計
第36條長期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財務部根據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的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37條財務部應對公司的對外投資活動進行全面完整的財務記錄,進行詳盡的會計核算,按每個投資項目分別建立明細賬簿,詳盡記錄相關資料。
第38條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應符合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39條公司應每月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并按照公司編制合并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
第40條公司在每年度末對長、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定期或專項審計。
第8章內部信息報告及信息披露
第41條公司對外投資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第42條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因工作關系了解到公司對外投資活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尚未對外公開披露之前,負有保密義務。
第43條對于擅自公開公司對外投資活動信息的人員或其他獲悉信息的人員,公司董事會將視情節(jié)輕重以及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處罰。
第9章附則
第44條本制度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投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相關人員跟隨投資行為,實現關鍵人員公司投資項目的風險共擔機制,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自律規(guī)則及私募投資基金行業(yè)的慣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跟隨投資的人員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項目跟隨投資包括對公司投資項目的以下幾種跟隨投資范圍(以下簡稱跟投人員):
。ㄒ唬╉椖繄F隊成員跟隨投資;
。ǘ┕径聲蓡T、監(jiān)事會成員、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ㄈ┢渌締T工。
第三章跟隨投資的原則
第三條項目跟隨投資是公司為相關人員提供投資機會,且為個人獨立做出之投資決策,以主動自愿為原則,風險自擔,盈虧自負。
第四條跟投人員應當以合法資金為自己投資相關項目,不得代他人持股。
第五條跟投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自律規(guī)則,不得以進行利益輸送為目的跟投相關項目。
第六條跟隨投資款項全部由跟投人員個人自籌資金支付。對于自愿投資的人員,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資金不能到位,視為自動放棄投資機會。
第七條公司將向跟隨投資人員提供投資決策所必要的項目信息,跟投人員應對所有項目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如有因疏忽或故意造成項目信息泄露的,公司有權視情況取消其跟投資格;因泄露信息給公司項目投資帶來損失的,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八條由公司提供的項目源,項目組成員選擇自愿跟隨投資。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自行開發(fā)的項目源,項目來源人及項目負責人原則上必須跟隨投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章跟投方式及項目范圍
第十條本制度所指跟投方式是指跟投人員作為基金合同主體(合伙型基金0的有限合伙人、契約型基金的份額持有人、公司型基金的股東)投資于公司發(fā)起設立或管理的私募基金。
第十一條本制度所指跟隨投資項目包括:
(一)公司為特定投資目的發(fā)起設立的私募基金項目;
(二)公司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項目。
第五章跟隨投資的比例
第十二條根據項目及投資額度,公司分配給跟投人員的整體跟投額度原則上為公司管理基金項目投資金額的10%以內,公司可根據項目情況對該比例進行調整。
第六章跟隨投資額度的分配
第十三條跟投人員的跟隨投資額度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四條項目提供者及項目負責人有優(yōu)先認購權。
第七章跟隨投資項目的退出
第十五條跟投人員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退出跟隨投資項目。
第八章跟投員工的離職
第十六條鑒于員工跟隨投資屬個人在充分考慮收益風險基礎上的獨立投資決策,故員工跟隨投資之行為不因員工離職、解聘、退休等因素而受到影響。
第十七條員工離職后的退出原則同樣以第七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第十八條員工離職后跟隨投資協議之相關法律文件繼續(xù)有效,員工繼續(xù)承擔跟隨投資的全部收益或風險。
第九章工作安排
第十九條跟隨投資的前期額度分配及相關法律手續(xù),以及后期相關行政、法務事宜的協調由投資管理部會同行政人事部、合規(guī)風控部負責組織處理。第二十條投資期內被投資項目的相關經營信息由投資管理部負責定期向跟投人員進行披露。
第二十一條跟隨投資的資金管理、退出及相關稅務統(tǒng)籌由財務部負責協調落實。
第二十二條項目負責人需全程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對公司管理的基金之投資項目,如果公司董事、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負責該基金投資項目的投資團隊成員、公司委派至基金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含公司委派至基金的其他管理人員)反對投資的,且基金最終決定不投資的,如未經公司同意,該人在一年內不得自行對基金投資項目進行投資,或者通過近親屬進行投資該項目,或者通過其控股的企業(yè)進行該項目投資;否則,視為違反競業(yè)禁止規(guī)定。如果該人雖反對投資的,但基金最終決定投資的,如未經公司同意,該人在半年之內不得自行投資,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進行投資該項目,或者通過其控股的企業(yè)進行該項目投資;否則視為違反競業(yè)禁止規(guī)定。如果該人贊成投資,但基金最終決定不投資的,該人可自行投資該項目。如果該人贊成投資,基金最終決定投資的',該人在取得公司同意且不影響基金投資的前提下,可投資該項目。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辦公會對本制度進行補充或修訂。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跟投的相關規(guī)定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具有投資資格的規(guī)定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20xx年4月15日發(fā)布,自20xx年7月15日起施行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投資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不適用關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規(guī)定,直接視為具有投資資格。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三十二條:私募基金投資者屬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適用本辦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
。ㄒ唬┥鐣U匣、企業(yè)年金等養(yǎng)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ǘ┮婪ㄔO立并在中國基金業(y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
。ㄈ┦車鴦赵航鹑诒O(jiān)督管理機構監(jiān)管的金融產品;
。ㄋ模┩顿Y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
(五)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基金業(yè)協會規(guī)定的其他投資者。
二、私募基金投資者包括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
《基金業(yè)協會就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常見問題解答》中關于私募基金備案部分規(guī)定:
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tǒng)“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三、證監(jiān)會支持私募基金跟投行為
20xx年9月證監(jiān)會出臺《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時,證監(jiān)會就辦法出臺而對市場關注的焦點問題作出解釋。關于VC/PE行業(yè)普遍存在的跟投行為,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張曉軍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跟投私募基金的兩種情形,均不屬于禁止范圍。
根據《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業(yè)務,不得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有市場人士認為,何種情形屬于財產混同不太明確,如私募基金管理人跟投的,是否會被認定為財產混同?
張曉軍表示,該項規(guī)定系對《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沿用;鹭敭a屬于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應當獨立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的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將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的行為,違背了基金財產獨立性的原則,可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事實上,在VC/PE行業(yè),基金管理人或投資經理在項目投資階段進行跟投,已經成為成熟的行業(yè)慣例。項目的好壞決定著跟投者資金的損益,因而,不少VC/PE機構內部都有一套強制跟投機制—既能用來防范投資人員的道德風險,也3形成了對投資人員的激勵機制。
“對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跟投私募基金的,有兩種情形:一是跟投項目,其所形成的權益仍為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固有財產,不屬于基金財產;二是跟投基金,跟投資金已經為基金財產的一部分,不同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yè)人員的其他固有財產!睆垥攒姺Q,上述兩種情形均不屬于將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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