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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

    時間:2022-12-23 18:10:18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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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筑塔吊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5篇)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使用單位:(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參數(shù)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chǎn)廠家:中聯(lián)重工科技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廠編號:1502TC01300359

      出廠時間: 20 .5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長度 二、塔吊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塔吊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nèi)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文淘汰和報廢的產(chǎn)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機必須具有在產(chǎn)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xù)。

      3)、甲方負責辦理渭南市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的報裝手續(xù)和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有檢測手續(xù)。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墻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并報乙方和監(jiān)理審核同意后,并辦理白水縣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的安裝告知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甲方負責該施工升降機的安裝、頂升、附墻和維修保養(yǎng)全部工作內(nèi)容,其附墻預埋件和附墻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5)、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托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并簽訂裝拆、頂升、附墻的公司。

      6)、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7)、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xiàn)場后,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調(diào)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xiàn)場的規(guī)章制度。

      8)、甲方為該塔吊配備司機(持有證件)6人,應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甲方負責工資,勞資關系與乙方無關。甲方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9)、甲方在塔機進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制作塔機基礎。

      10)、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yǎng)記錄。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chǎn)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相應資料復印件,便于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回收。

      12)、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yǎng)。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應天數(shù)租賃費;若連續(xù)3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2倍扣除天數(shù)租賃費。

      13)、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塔機進行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基砼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渭南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shù)的司索和指揮(持證上崗)。并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yè)或超負荷作業(yè)。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除等工作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做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轉、安裝、檢測、維修、保養(yǎng)、進、出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積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時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并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費用支付

      1;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賃費用。

      3;若設備租賃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shù)結算。

      4;因天雨關系照常計費。

      5;安拆費、進出場費。

      6;塔機檢測費。(甲方負責承擔)

      7;電費由乙方承擔。

      8;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diào)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繳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根據(jù)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各執(zhí)壹分,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單位:(甲方蓋章) 使用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簽字:電話:地址:年 月 日委托代理簽字: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2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jù)《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guī)格、型號: 中聯(lián)5610;

      3、數(shù)量:壹臺,使用高度:110;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漓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diào)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后2天內(nèi),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jié)期間優(yōu)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元臺總包干(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后付款 1.00 元,塔吊到頂后付 8000.00 元,拆除后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稅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歷天數(shù)計算 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xié)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xiàn)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墻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制作、附著距離超過4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nèi)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后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jié)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并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jīng)項目部、監(jiān)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yè)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jù)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wèi)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yǎng)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nèi),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nèi),未經(jīng)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chǎn)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guī)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后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jiān)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員監(jiān)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yè)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協(xié)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nèi)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nèi)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zhí)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chǎn)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jié)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yè)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xiàn)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jīng)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fā)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diào)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xié)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fā)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jīng)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xié)議手續(xù)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chǎn):

      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____________元)

      塔吊____________3臺,每臺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的租金執(zhí)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chǎn)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fā)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______節(jié),超出高度加節(jié)另附租賃費,每節(jié)每天 30 元,每套附墻每天______元,加節(jié)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根據(jù)租用財產(chǎn)數(shù)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財產(chǎn)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yè),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yè)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標準,如發(fā)生松散落物發(fā)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xù),保證作業(yè)時間,出現(xiàn)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xié)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chǎn)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xiàn)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jīng)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如需安裝監(jiān)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fā)生業(yè)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zhí)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zhí)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xù)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xiàn)場、并負責安裝調(diào)試,退還撤離施工現(xiàn)場由甲方負責,所產(chǎn)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5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河南六建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shù)、數(shù)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shù)量:設備

      名稱設備型號臂長(米)高度(米)附著次數(shù)數(shù)月租賃費量配置數(shù)量工資

      包干費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員操作司機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一)執(zhí)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diào)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diào)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xiàn)場安裝調(diào)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xù),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guī)定出具發(fā)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shù)收費(收費標準為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shù))。遇春節(jié)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xiàn)場安裝調(diào)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復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并按施工安全規(guī)程指揮起重作業(yè),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yè)。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jīng)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和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jiān)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乙方在市區(qū)應在2小時、郊縣應在4小時內(nèi)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fā)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chǎn)協(xié)議》。(見附件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shù)額×拖欠天數(shù)。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shù)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jié)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yè)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xiàn)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jīng)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fā)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diào)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xié)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fā)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jīng)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xié)議手續(xù)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QTZ20…。25米塔吊一臺,獨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天元)不含稅費。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陸千元 ,預計用 叁個 月

      4.預訂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個月來續(xù)簽合同,如果不來續(xù)簽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負法律責任。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承租人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jīng)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承租人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費、材料費、配件費均由出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fā)生,承租人應向出租人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退場裝卸費、拆卸費、拉運費由承租方承擔。安裝費、維修費、電動機損壞、人工工資等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3、計費時間:

      1)、租金計算按安裝調(diào)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xié)議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還,按南疆供暖日期計算。

      4、由承租人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出租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xié)議手續(xù)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租賃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塔吊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生產(chǎn)廠商:山東日月

      二、型號 : QTZ5010型

      三、數(shù)量;山東日月 兩臺

      四、月租賃費:每臺壹萬貳仟元整

      五、安拆費:叁萬伍仟元整(包括運輸、檢測、基礎底座、安拆等費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合理的磨損或消耗標準是:

      (1)各限位系統(tǒng)、電機非人為損失的情況下,是合理的磨損或消耗,一切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2)塔吊塔繩的正常使用磨損是合理磨損,由甲方負責定期更換,如因甲方更換不及時所造成的任何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七、驗收標準:

      1、甲方進場機械應當與本合同如上所述機械的生產(chǎn)廠商、型號、規(guī)格相符一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甲方機械進場。因甲方機械時間過長,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電路零部件老化進行更新,達到符合國家規(guī)定要求,否則, 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應當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約定的.特種設備塔吊進場應提供的各種手續(xù)及資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機械進場,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另有以下資料提供:

      (1) 設備購銷,租賃和安裝合同(出租單位與安裝單位不同一家時,應有安裝委托書,安裝合同應有出租、安裝、使用三方共同簽認)。

      (2) 出租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

      (3) 設備安裝使用說明書。

      (4) 設備注冊登記資料。

      (5) 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及安裝人員的上崗資料。

      (6) 現(xiàn)場安裝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書(由安裝單位出具)

      (7) 安裝人員進場三級教育單、安全技術交底單。

      (8) 甲方負責附墻件零部件、地腳預埋、墻鉆孔、頂升及附墻方案。

      (9) 事故應急預案。

      (10)安裝單位的安裝自檢表、設備月檢表、設備進場驗收單、設備安裝機構定期檢驗表。

      (11)設備檢驗檢測報告。

      (12)設備備案、登記資料。

      以上相關資料應有相關部門的印章、復印件也應蓋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須按說明書規(guī)定把各限位系統(tǒng)進行載荷試驗,達到說明書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產(chǎn)生的任何損失后果。

      4、塔身外觀形象、結構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標準,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所產(chǎn)生的任何損失后果。

      八、甲方將以上設備租給乙方在安陽市佳田·未來城一期工程12、13#樓使用,乙方租賃甲方設備期限為捌個月,超出約定租賃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計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設備由甲方負責安裝、拆卸、運輸、其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九、拆裝費用是叁萬伍仟元整(含機座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xiàn)場,設備安裝檢測調(diào)試完畢后乙方支付拆裝費用的60%即倆萬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報停甲方拆機后半月內(nèi)付清。

      十、設備租金計費日期按塔吊安裝調(diào)試完畢,經(jīng)檢測合格能夠正常使用之日起計算,甲乙雙方簽字開出交接計費單,并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以后每個月15號前支付該月上個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該約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說明情況金額推遲兩個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責任合同條款:

      1、甲方交給乙方的本合同約定的塔吊設備應保證機械完好,能夠達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標準,乙方使用完畢歸還甲方時應保證機械完好,甲方應當負責制作基礎及購置預埋地腳。

      2、乙方應在終止租賃設備報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結清所有費用,若未結清租金,設備繼續(xù)計費。

      3、在安拆過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負責。

      4、在使用期間,甲方負責維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使用。如維修,停機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總成部分維修時間不能超過72小時,超過日期扣減日租金費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誤乙方工期,則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設備管理使用期間必須按照建設部提升起重機械使用操作規(guī)程《十不準》使用,嚴禁違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塔吊質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因不可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十二、此設備拆裝租用過程期間,雙方必須按照協(xié)議條款執(zhí)行,加強安全管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相互通融諒解解決,如果該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約定向鄭州市金水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xiàn)狀:良好

      (一) 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 型號:

      (三) 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shù)量:壹 臺

      第三條: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 租賃期限:共計承租 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 年 月 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 特別約定:

      1、 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shù)、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 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 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 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 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現(xiàn)場安裝完畢后,經(jīng)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yǎng)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yǎng)所發(fā)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 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 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 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 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 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五條:抵押金

      1、 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jīng)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 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如乙方根據(jù)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jié)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jié)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 甲方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 如果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guī)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guī)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chǎn)教育。

      5、 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diào)試塔吊,達到生產(chǎn)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賃后發(fā)現(xiàn)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xiàn)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 甲方保證塔吊生產(chǎn)年限為20 年生產(chǎn)并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lián)Q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wěn)定、駕駛操作系統(tǒng)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并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xiàn)場機修服務。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diào)試塔吊,并達到生產(chǎn)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xiàn)故障,經(jīng)生產(chǎn)廠家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于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shù)的租金。

      4、 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jié)的租金。

      5、 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 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后,所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chǎn)期間所發(fā)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 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yǎng)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fā)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 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zhàn)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雙方違約條款

      (一) 甲方的違約條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 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違約條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fā)生的拆運等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fā)生支付賠償金。

      3、 如果乙方違約,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 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jīng)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xiàn)狀:良好

      (一)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型號:(三)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shù)量:壹臺

      第三條:

      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期限:共計承租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年月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shù)、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塔吊在乙方施工現(xiàn)場安裝完畢后,經(jīng)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yǎng)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yǎng)所發(fā)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

      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五條:

      抵押金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jīng)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jù)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jié)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jié)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如果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guī)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guī)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chǎn)教育。

      5、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diào)試塔吊,達到生產(chǎn)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diào)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賃后發(fā)現(xiàn)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xiàn)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保證塔吊生產(chǎn)年限為20xx年生產(chǎn)并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lián)Q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wěn)定、駕駛操作系統(tǒng)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并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xiàn)場機修服務。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diào)試塔吊,并達到生產(chǎn)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xiàn)故障,經(jīng)生產(chǎn)廠家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于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shù)的租金。

      4、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jié)的租金。

      5、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后,所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chǎn)期間所發(fā)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yǎng)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fā)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zhàn)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雙方違約條款

      (一)甲方的違約條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違約條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fā)生的拆運等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fā)生支付賠償金。

      3、如果乙方違約,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jīng)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1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jù)《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到如下協(xié)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lián)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jīng)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diào)試完成,并經(jīng)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xù),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diào)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xù)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

      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nèi))的附墻費將根據(jù)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nèi))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jù)進行收款,甲方以現(xiàn)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jīng)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y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yōu)先扣除。

      四、安裝、調(diào)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diào)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nèi)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nèi)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shù)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yè)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xiàn)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yè)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xié)調(diào)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yǎng)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yè)。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xié)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jīng)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fā)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yǎng)規(guī)范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租賃內(nèi)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xiàn)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xù))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diào)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chǎn)。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shù)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shù)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jù)現(xiàn)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xié)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范進行管理和作業(yè),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shù)匕踩O(jiān)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zhí)行。

      4、未經(jīng)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xù)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jié)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nèi)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fā)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nèi)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xié)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chǎn)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二、租賃的名稱 、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及費用: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調(diào)試正常并經(jīng)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啟用或者春節(jié)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 天內(nèi)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臺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jié)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yǎng)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措施費、保險費、檢測費、資料費、食宿、暫住戶口登記費、勞動、安全部門檢查等所有費用在內(nèi)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機進、出場費用、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塔機預埋件費用及辦理備案手續(xù)等費用按每臺計算: 元/臺 。并由具有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檢合格后,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并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后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后三個月內(nèi)付清。

      五、甲方職責

      1、根據(jù)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xié)調(diào)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著臂預埋件加工制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并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guī)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xié)調(diào)塔機吊運次序。

      六、乙方職責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設備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附墻預埋件、連墻桿等)。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xù)、其申報驗收手續(xù)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y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拆裝操作證、現(xiàn)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工程入檔資料,并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經(jīng)驗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于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并按甲方協(xié)調(diào)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運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guī)保養(yǎng)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guī)保養(yǎng)、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chǎn)費用,乙方應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chǎn)。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jīng)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xù)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后伍天內(nèi)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七、其它約定

      1、若塔機發(fā)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并確保5小時內(nèi)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nèi)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guī)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xié)作。若本班組吵架、斗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斗毆、群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guī)操作,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nèi)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簽的合同。合同內(nèi)所有費用按 50 %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本合同經(jīng)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3

      出租單位: 杭州金塔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美康綠色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 南昌眾森國際花園二期西區(qū)工程 ,需臨時租用甲方的QTZ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QTZ80(ZJ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jīng)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jù)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 個月,自20 年 月 日開始至20 年 月 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xù)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jù)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diào)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QTZ5013每臺¥ 玖仟伍佰 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yǎng)費及資料費)。

      2、QTZ80(ZJ5710)每臺¥ 壹萬壹仟 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yǎng)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 伍仟 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jié)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shù)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nèi)。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 貳萬 元,及塔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費用 壹萬 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nèi),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10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nèi)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的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yǎng)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yǎng)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南昌市區(qū)2小時趕到現(xiàn)場,郊區(qū)或異地按路線而定。南昌市區(qū)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郊區(qū)及異地按市區(qū)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xiàn)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jù)。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T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guī)范執(zhí)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diào)度,以免發(fā)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雙方協(xié)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nèi)容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zhí)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金塔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20 年2月 日

      簽訂地點:南昌市眾森國際花園二期西區(qū)工程項目部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4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jù)《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到如下協(xié)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lián)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jīng)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diào)試完成,并經(jīng)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xù),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diào)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xù)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nèi))的附墻費將根據(jù)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nèi))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jù)進行收款,甲方以現(xiàn)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jīng)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y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yōu)先扣除。

      四、安裝、調(diào)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diào)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現(xiàn)場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nèi)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nèi)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shù)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yè)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xiàn)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yè)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xié)調(diào)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yǎng)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yè)。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xié)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jīng)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fā)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yǎng)規(guī)范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租賃內(nèi)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xiàn)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xù))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diào)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chǎn)。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shù)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shù)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jù)現(xiàn)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xié)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范進行管理和作業(yè),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shù)匕踩O(jiān)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zhí)行。

      4、未經(jīng)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xù)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jié)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nèi)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fā)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nèi)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xié)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chǎn)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塔吊租賃合同15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河南__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shù)、數(shù)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shù)量:設備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_________________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安裝拆卸合同》執(zhí)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diào)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diào)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

      二、租賃設備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xiàn)場安裝調(diào)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________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xù),甲方于次月________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guī)定出具發(fā)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shù)收費。遇春節(jié)放假期間,租賃費按________%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xiàn)場安裝調(diào)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并按施工安全規(guī)程指揮起重作業(yè),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yè)。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jīng)特種設備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持證上崗,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jiān)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qū)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nèi)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fā)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chǎn)協(xié)議》。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shù)額拖欠天數(shù)。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shù)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